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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完整文档)

时间:2022-12-19 08:45:08 来源:晨阳文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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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完整文档)

校园防欺凌工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积极推行防欺凌“2345”工作模式,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幸福成长保驾护航。全县162所学校,开展“防欺凌”法治报告会641场、各类法治教育专题活动853场。2021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2022年**县教体局荣获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

一、建立“两支队伍”,增强师生法治意识

一是建立专业法治宣讲团。从关工委、教体、公安、司法等10个部门选派16名有宣讲能力的人员,组成“法润校园·幸福成长”专业法治宣讲团,先后到全县162所中小学巡回宣讲法律知识,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突出预防校园暴力、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各学校结合学生特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报告会。2021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法治报告会640余场次,全县14万余名师生接受普法教育。

二是建立家庭教育法治宣讲团。充分发挥全县4353名班主任的作用,利用434所家长学校,组建起了以校长(园长)、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的4500余人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向14万名学生家长传授以“防欺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爱育人”,家校同心,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三个结合”,构建防欺凌安全体系

一是定期排查与纠纷化解相结合。不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师生的防欺凌专项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各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矛盾纠纷化解委员会,定期研判,及时化解,做到“小纠纷不过夜,大矛盾不出校”。 

二是法治教育与立德树人相结合。各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4·15国家安全日”“9·30安全活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全县162所学校,聘有法治副校长113名,每学期至少上两堂法治教育课。全县120名心理健康教师,每周两次心理健康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始终让学生心中充满阳光。各学校还有重点、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防微杜渐,未雨绸缪。2021年11月17日、22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分别以《让学生们在法治阳光下幸福成长》为题,报道**县开展“法润校园 幸福成长”法治教育活动的做法。

三是畅通渠道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未成年人维权平台,为未成年人开通了“绿色通道”,已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教体局设置防欺凌处置热线5286805和13969595794要做到24小时接听。各学校公布防欺凌工作负责人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县司法局、县法院与县妇联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信箱”,畅通家校社沟通渠道。公安部门结合“天网工程”建设,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布设人脸识别等动态感知、即时响应设备,提高实时预警防范和快速出警处置能力。欺凌事件发生后,校长要第一时间把情况上报县教体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创新“四项活动”,筑牢学生安全防线

一是开展“法润校园·幸福成长”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印发《全县“法润校园·幸福成长”校园防欺凌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方案》,在全县162所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报告会641场。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等各类法治教育专题活动853场,打造“法润校园·幸福成长”示范校22所。**县教体在线视频号发布“法润校园·幸福成长”短视频13期,全县4353个班级全部开展以防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

二是开展“模拟法庭”展演活动。每年县教体局联合县司法局、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开展学少“模拟法庭”展演活动,全县已开展108场。9月22日,贾镇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在贾镇中心小学举行,300多名学生参加。活动中参照法庭审判程序,让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原告”“被告”等角色,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围绕案情引用法规、讲述法理、交锋激烈,将一个真实的庭审现场还原展现在大家面前。

三是开展“星空护学”行动。全县19个派出所出动警力110名,配备单警装备、钢叉、盾牌等装备,在学校开学、上学放学、校园活动等人员、车辆聚集时段,通过机动布点、驻守巡查、疏导交通,全天候开展护校护学行动。做到白天见警车、见警察,夜间用警灯照亮学子回家路。交警大队民辅警还在学校周边十字路口、人行道开展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周围交通井然有序。9月14日,县教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喜迎二十大,荧光护雏鹰”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守护学生安全。

四是开展观看防欺凌网络直播活动。全县各学校开通“腾讯课堂”网上直播,校长、法治副校长通过和学生直播间互动以及面对面的交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为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6月1日组织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共同收看山东广播电视台《关爱青少年,珊珊有说法》普法节目组的“共上一堂防学生欺凌课”,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逐步提升学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

四、建立“五项机制”,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一是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体系,加强学生教育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着力提高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行为失常学生的排查和教育引导,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子观念,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击社会不良青年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各学校逐级明确责任,实现学生防欺凌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建立教育惩戒机制。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

三是建立长效考评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奖惩力度的通知》,对出现校园欺凌等重大安全事件的学校,取消当年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核减该学校模范、先进、师德标兵的数额。同时将校园欺凌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考核细则,对出现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宿舍等位置公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学校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机关要快速受理、出警涉及中小学生欺凌的警情,对经调查属刑事案件的,动用一切优势资源快侦速破,避免引发次生案事件。

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学校对出现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告,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学生二次伤害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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