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和短板、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刚才,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同志通报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得非常好,我完全同意,大家一定要抓好落实。*区政府、市发改委作了会议交流发言,*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作了书面发言,既总结成绩经验做法,也谈存在困难问题,指出短板不足,并提出具体措施,大家相互学习借鉴,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准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
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一个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内涵与特征,清晰准确定位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化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要职责,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人民群众对法治国家的认识和评价,大多来自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认识和评价,体现在大家在执法的过程中对老百姓的态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得实不实、好不好,是检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落实、“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到不到位的“试金石”。
二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出了全面决策部署。建设法治政府,正是落实这一重大决策的最有效抓手。我们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法律制度,坚持一切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有为、有效、有执行力,不断提升执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
三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保证和可靠依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地方各级政府是执行机关,所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获益最大的是人民群众,政府机关不依法办事,损害最大的也是人民群众,具有两面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是为了正确行使权力,确保人民授予的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们要站在新的起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
二、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可圈可点,2021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的14项指标中有6项第一、3项第二,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感谢!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实现新提升。严格执行《甘肃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核,依法决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取得新成效。“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数字政府全面高效建设,“不来即享”“项目管家”服务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实行,精准灵活扁平化管理,容缺办理开工手续,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0%以上,“好差评”线上线下好评率达99%以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居全国261个地级市第99名、全省第3,“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除了环保和安全)”成为各级干部服务企业的共识和自觉,努力打造“政策稳定、竞争公平、服务高效、成本优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地金昌。坚持把依法治市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付诸实施。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展现新形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化乡镇赋权执法体制改革,向乡镇(街道)赋权146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初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更加高效有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23个市级执法部门建立公布“两轻一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涉及事项1015项,柔性执法体现中国国情,体现执法温情温度。四是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取得新进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践行“公正高效、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企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办结率100%,纠正违法行政行为5件;
行政行为更加阳光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万条、发布信息7万余条、政策解读400余条。五是全社会法治意识达到新水平。“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活动,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不断完善,2021年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03件,受理信访事项412件(批)次,引导全社会树立起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共识。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够强,学法守法不够。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仍然较多(2021年审结行政案件104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5件,纠错率为15.4%),一方面反映出老百姓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对我们各级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坚定法律意识。三是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只注重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忽视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在行政决策出台后,没有及时按规定备案和跟踪评估;
还有些单位的执法案卷中还反映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尺度把握不够精准,程序不够严谨等问题(2021年案卷评查中,存在一些案件来源、处罚决定送达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不能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能规范存储;
部分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只有1人,无法形成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基层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251人(其中*县129人,*区122人),县区、乡镇执法力量普遍不足,人员的素质、编制、身份、资格良莠不齐,流动性大,这些问题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关键举措,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对标中央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还印发了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要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边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职责变化,依法有序动态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着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要加大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和企业关心的创业、税收、金融、招商等相关政策,能公开尽公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毫不松懈抓好国资国企、粮食金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监督,保障全面依法行政。
二要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围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方面紧缺的急需的事项,2022年,实施好《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金昌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拟定《金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金昌市景区管理办法》,将《金昌市乡村清洁条例》《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金昌市消防设施管理办法》《金昌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金昌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列为年度重点调研项目。要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督查,及时清理和梳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做到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同步推进。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流程规范制定文件,在公文体例、文字审核、发文程序、数量等各个方面提高公文报送质量。
三要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坚决按程序办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把集体讨论审议作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定期合法性审查会议制度,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让决策更加科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和群众意见,善于听取反对的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科学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对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组织风险评估。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今年的改革任务要不折不扣落实,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强化市、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避免重复执法。结合乡镇(街道)赋权,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特别是要分类施策,体现责任担当,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要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有法乱依、执法不严、执法放水等问题,有力有序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居民自建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稳妥有序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做到“新官要理旧账”。要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向社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与行政执法活动深度融合,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着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执法过程中不要“一刀切”,稳妥推进解决问题,避免极端事件,要干成事、还要不出事。
五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3月份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目前,我市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经划转了编制,成立了机构,落实了办公用房和经费保障,总体上按进度有序推进;
县、区要在人员编制划转和机构设立、办公用房保障等方面加快进度,不能打折扣。省司法厅正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将在全省通报,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严肃问责,大家要高度重视,加大落实力度,切实落实好“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的“五有”要求,确保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在此阶段,之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部门,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继续履好职尽到责,确保平稳过渡。要强化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近期省政府余建副省长来金调研时,对*县东寨镇人民调解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表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市、县要一体共同对东寨镇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提升,由县到市逐层逐级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基层重要作用,推动公检法触角前移,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深入开展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风险。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
六要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抓好落实好已经下发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对标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特别是要做好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构、人员都已经批了,要尽快运行机构发挥作用。加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和流程再造力度,依法推进各类行政权力“合、并、转、调”,压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法院和相关部门要曝光一批失信人员,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甘肃(金昌)”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联合惩戒“老赖”,带头弘扬契约精神,县、区政府要把各自老账、旧账盘点清楚,特别是乡镇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欠账不还等问题,能及时结算的及时结算,在结算过程中发现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等问题,要倒查溯源。
七要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今天上午举办了“应急使命·2022”高原高寒地区抗震救灾实战化演习,效果很好,要针对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优化完善,系统修改涉及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使其与国家的最新要求相适应,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步构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行动方案、应急手册纵横贯通、紧密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全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牢扛实防范化解本级本领域重大风险政治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舆情应对,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
八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字政府关键在运用。各级各部门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统领,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序进度全面完成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政务云、政府网站集约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12个市级任务和3个县(区)级任务,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平台功能,确保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按照“应进必进、应尽全进、应尽快进”的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集约化、一体化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充分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网上办理,减少自由裁量和相关人员接触,与企业家光明磊落打交道,帮助企业和企业家解决困难和问题。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
四、强化保障落实,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务必拧紧责任螺丝、扣牢责任链条,主动担当作为,一体推进建设,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强大动能。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本级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部署推进、检查督导、推动落实。
二要抓牢少数关键。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头雁效应”一定要发挥好。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等机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让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觉践行,做到坚守法治红线,身体力行捍卫法治权威。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三要注重督查问效。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目标绩效管理,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增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与奖金、人员挂起钩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的,本区域本部门发生一票否决重大事件、极端事件要严肃问责,发生违法行政案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推进示范创建。要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2021年,我市向省上推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单位1个(*区人民政府)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2个(金昌市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金昌市*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今年省上将对我市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验和第三方评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全力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先进典型。要以示范创建促提升,用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全民学法、遵法、懂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