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课:强化纪律观念,规范自身言行,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指的就是规则、标准、法度、纪律等。可以说,“纪律”是“规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什么是纪律呢?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它是一个团队决策、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因素,更是一个团队形成和巩固强大战斗力的可靠保证。一家企业如果没有纪律,员工各行其是,这个企业就会陷于瘫痪;
一座城市如果没有纪律,万事随意而为,那么这个城市必然一片混乱;
一支军队如果没有纪律,凡事人各一心,那必是一群乌合之众;
一个政党如果没有纪律,任其自由发展,必然会分崩离析。回顾我党的发展历史,中国共产党能从成立之初只有53名党员的地下党,发展成为一个拥有9500多万党员,领导中国人民不断战胜各种困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执政党,除了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人民群众支持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可以说,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重要优势,也是推动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维护党的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坚决惩治腐败,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是我们每一个党员民警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政治过硬、立场坚定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就是要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决不允许制造、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绝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特别是对于我们管党员、管干部、管人才的政工干部来说,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高压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要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对党员、民警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背离党性,违背党委精神的言行要坚决制止,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做到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准则,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员与党的组织之间关系的纪律,它是党在组织上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六项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共产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处理党内各种关系。首先要在思想上有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其次要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特别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
要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处理个人问题,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安排。绝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
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横,跟党组织讨价还价;
绝不允许在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和任务时,拈轻怕重、挑三拣四;
更不允许在党内组织反对派,搞分裂党的活动。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更是我们政工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时刻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对于党委正确的决策部署,要坚决拥护和执行,绝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绝不允许对党委作出的决定说三道四、闲话生非;
绝不允许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
要坚决反对和克服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以严明的组织纪律作保障,不断增强政工部门战斗力和活力。
三、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做到恪尽职守、作风优良
党的工作纪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党的工作纪律是指为了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而制订的具体制度和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等。狭义上的党的工作纪律是指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了规范职业行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制定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立足监狱实际,我们的工作纪律要求具体而广泛,主要包括:国家的《监狱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司法部制定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规定》、《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省司法厅制定的《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六个不准》、《监狱劳教系统民警职工六个严禁》,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的《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施教三条禁令》、《监狱人民警察禁止饮酒五项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六项规定》、《监区(分监区)人民警察一日管理规范》、《纪律作风管理规定》、《纪律作风八不准》、《执法施教八严禁》、《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八项禁止性规定》,以及监狱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等。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求我们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办事,不走过场不讲排场,工作不走样;
要自觉用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纪律规范工作和言行;
要做到处事公正、办事公道、光明磊落、求真务实;
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
坚决杜绝面对工作任务,拈轻怕重、斤斤计较,敷衍应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坚决杜绝工作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和稀泥”、当“老好人”;
坚决杜绝把“服务”当成“权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扯皮,对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生硬、盛气凌人,甚至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作为政工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的工作纪律,特别是在日常管理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除了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办事以外,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行为;
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绝不允许为“跑官要官”者说情、请托、打招呼;
要精益求精、完善自我,力争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为我监转型发展和平安监狱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严格遵守党的财经纪律,做到勤俭朴实、清清白白
党的财经纪律是指党员和党的干部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财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和党的经济工作政策。其主要内容有:严禁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严禁贪污、诈骗或以借用为名侵占公私财物;
严禁私设小金库;
严禁非法接受任何名义的酬金或馈赠;
严禁干部经商办企业;
严禁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
严禁用公款宴请、送礼、旅游和公车私用;
严禁滥发奖金、津贴、加班费、福利或实物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被查处的官员中,多数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由此可见,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肃财经工作纪律,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强调财经纪律,就是要提醒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自觉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做到严以律己、生活正派
19世纪末,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科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把一只青蛙扔到沸腾的开水中,它立即奋力跳出成功逃生;
而把青蛙放入温水中,慢慢地加热,开始时青蛙会惬意地游泳玩耍,随着水温的缓慢上升,青蛙变的愈来愈虚弱,等它意识到必须奋力跳出才能活命时,为时已晚,只能坐以待毙。青蛙因为贪恋温水中的安逸而丧失了性命。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身处安逸的环境,很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所迷惑,最终导致消沉、放纵和堕落。党的生活纪律作为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社会交往、日常生活、工作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要求。我们遵守党的生活纪律,就是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休养,坚持以“一身正气人品如山克勤克俭,两袖清风情怀如水任劳任怨”为目标,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
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受得住误解,管得住小节,经得住考验;
要时刻警示自身,牢记“温水煮青蛙”的悲剧,在各种诱惑面前,学会防微杜渐、居安思危,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具体到实际生活中就是不准参与赌博或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性质的棋牌等活动;
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不准传播“黄色”信息及其他低俗文化;
不准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
不准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参与色情性质的活动;
不准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切实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清白名节、干净声誉!
六、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做到步调一致、导向正确
党的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宣传机关和宣传工作人员在宣传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要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与党步调一致;
必须全力宣传党的纲领路线、大政方针和各项决定;
必须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绝不允许不按党的统一部署,擅自对重大问题进行宣传;
绝不允许宣传和发表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
绝不允许公开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声誉,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宣传内容;
绝不允许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行为。宣传中心是党委喉舌、宣传平台、舆论阵地,更是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开展好宣传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监狱党委保持一致,必须紧紧围绕监狱工作重心,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开展宣传工作;
必须严格审查宣传稿件(包括文字稿、图片、音像、视频),确保内容合法,语言规范,文字精练,画面清晰,采用的数据来源可靠;
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切实用正确的舆论统一思想、引导行动、凝聚力量,为我监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七、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律
党的保密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按保密制度办事,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利益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准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在对外活动中加强保密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10条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这也是每个政工干部应当遵守的保密纪律。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涉及组织人事机密较多,与其他部门和岗位相比,政工部门的工作具有保密守纪的特殊要求。因此,作为政工干部,我们更要自重自律,模范遵守党的保密纪律,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提出的《组工干部“十严禁”》,对各类干部的信息严格保密,绝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透露干部个人信息、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或为他人打探消息,对涉密事项,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坚决不做跑风漏气的泄密者、小道消息的传播者。
党的纪律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内涵十分丰富,并在不断完善。这些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民警在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以及日常工作生活中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只有严格遵守,以身作则,自觉践行,率先垂范,才能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树立起党员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从而为深化平安监狱建设、推进监狱转型发展,推动监狱整体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