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调研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灯下黑”的本义是指照亮了周围却照不到自己。机关党建“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担负着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能,位在中枢、责任重大,党员最集中、领导干部最集中,最有条件也最应该把党建抓好,而实际上有些工作却没有做好,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严不实等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有的机关党组织只要求下级而不要求班子成员,监督了别人而没有监督自己,只管别人而不管自己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纵深开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机关党建“灯下黑”的现状
1.机关党建工作软弱。一是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加强机关党建的认识不到位,加强机关党建的主业意识树立还不够牢固;
对所在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重行政业务工作、轻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四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机关工委三者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合力不够。
2.党员理想信念衰退。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文化思潮的相互交织和碰撞,对各领域党员队伍的思想认识也造成了程度不同的冲击,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有些甚至是负面影响。比如,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有的口口声声“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际上对党章党规和中央精神知之甚少;有的机关党员对国家干部的身份看得很重,却淡忘了党员的政治身份;有些党员只顾自己个人的得失,而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更有少数党员产生“入党吃亏论”,认为要求党员奉献多,给予享受温暖少,工作带头多,得回报少,等等。
3.党务干部队伍力量比较薄弱。由于市直机关绝大多数党务干部为兼职,又是部门单位的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加之有的党务干部业务不够熟练,工作岗位调整频繁,不同程度存在着兼职不尽责,在位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较短,参加专门培训的机会少,对如何抓好党组织建设存在着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能力不足等问题,有的党务干部对常规性工作都不能够按时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机关工委承担着协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但受限于人员编制不足,人员力量明显不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造成在抓严抓实抓细机关党务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上力不从心的现状。
4.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有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不健全,党建工作无章可循,有的甚至没有党员花名册、党员没有党费证,基础资料不全,档案严重缺失,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相关程序不熟悉,开展组织建设及发展党员等常规工作,只能依靠向上级党组织不断咨询,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有的机关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有的党组织把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混淆,对两种会议的性质、职能分不清,相互代替,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活动,以理论学习代替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5.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两张皮”现象,认为抓党建就是抓党建,抓业务就是抓业务,与党建无关;二是党政工作间缺少应有的互动机制,党建工作缺少行政工作的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在政务业务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体现不充分;三是“虚工实做”缺少吸引力,党建工作制度程序规定多,原则性强,工作要求高,而且又不产出经济效益,无实惠可图,加之党建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虚”与政务工作的“实”形成较强的反差。
6.党员发展有停滞现象。个别机关党组织对党的队伍建设工作不重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吸引力。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个别党组织党员比例不高,有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但多年未发展党员,使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志不能合理实现个人加入党组织的愿望,挫伤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热情。
二、机关党建“灯下黑”的原因分析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一些党政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弱化的局面,出现了不严不实不规范等“灯下黑”的问题,这固然有现实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但追根究底,从机关党的建设方面深挖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部门领导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个别部门和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领导不愿做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抓党建停留在口头上,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的意识不强,影响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适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级党员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而机关党建工作方法、党内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没有随形势的变化而更新,仍沿用几十年的说教式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难以适应当前的现实情况。一些党组织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党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
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方面还有差距,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有的召开支委会频率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党课质量不高,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交心活动不够经常化、制度化;
有的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只是念念报纸、读读文件,内容单调枯燥,表面上看会也开了、文件也发了、活动也开展了,却没有达到触动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效果不明显,党组织活动的生机和吸引力不强。
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与软,对党员管理过多依懒行政手段,忽视党内教育管理,对一般党员“不善管”、对干部党员“不敢管”,甚至出了问题捂着盖着,致使一些党员不愿行使监督权利,有意见有看法拿不到党内解决,造成纪律松驰、组织松散,甚至出现个别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党员学习教育经常因为业务忙或参会人员不齐而难以落实,造成学习时间不固定、不经常,有空就学学、没有时间就取消。长期以往导致的结果是,党组织的凝聚力下降,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有所减弱,党员对自身党员身份的认识模糊,先锋队意识削弱甚至淡忘。
四是先锋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党组织抓工作落实的质量不够高,重制定计划、轻工作落实,有的不能严格按党章规定按时换届改选,造成党组织“超期服役”;
个别总支、支部不能按时上缴党费,对所属支部指导、管理不够到位。一些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方式比较封闭,习惯于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工作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同时,也普遍存在许多党组织党建经费少、甚至根本没有党建经费,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基层党组织开展相关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有的党组织在引领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认识不到位,党性观念不强,在解决“两张皮”、“灯下黑”问题上,结合点和切入点抓得不准,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
五是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
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但目前,除部分中央、省属驻酒单位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其它党政机关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均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绝大多数单位仅配备了一名兼职人员,导致了机关党建工作有事干、想干事而无人干事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的对策和措施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表现在支部,症结和根源在于部分党组织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因此,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深刻反思本单位有没有“灯下黑”问题、“黑在哪些方面”、“为什么黑”以及“怎么才能亮起来”,深入研究谋划党建工作,主动担责,抓实主业,有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一)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党员在党意识。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就是要从每一位党员抓起,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以机关党员思想认识上的升华来促进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和引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把握政治方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树牢党的意识、扛起治党责任,强化纪律约束、营造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破解发展难题。使每一名机关党员都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时、处处、事事都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在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中都冲锋在前、无私奉献,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机关工委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分级负责的党建工作格局。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对标整改,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压力,狠抓督查落实。二是建立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具体量化的机关党建考评价指标体系,把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情况与单位年度考核的总体评价、表彰奖励挂起钩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不合格,本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从而形成机关党建工作按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有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委员在指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研究制订规范管理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新机制,切实研究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干部交流、培训教育、工作经费等问题,激发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扎实推动规范化建设,保证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三)严肃党内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感召力。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首要的是唤醒机关干部的党员意识,使机关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重要载体。一要坚持,二要规范,三要加强。坚持,就是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持续、稳定、有节奏、周期性的同频共振,引起党员的共鸣。规范,就是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从内容、程序、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有遵循、好操作、能落实。加强,就是要赋予组织生活实质内容和思想内涵,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发挥组织生活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功能,坚决防止“政治学习无政治,党的学习没党味”等现象。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要贴近实际、务求实效。时代在发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式也要与时俱进。要充分运用全媒体多样化的传播形式,丰富机关党建文化建设载体,探索实践“机关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搭建大众化、互动式交流平台,把“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狠抓督查落实,推动对标整改凸显成效。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对待,结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中发现的问题和年度述职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完善“三单一账”,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的“灯下黑”问题,对号入座,研究制订整改措施。二要推动整改落实。强化责任传导,压实整改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查漏补缺,主动抓好对标整改。三要狠抓督查落实。上一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巡回督查等方式,对下属各级党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依据督查清单,对照“三单一账”,逐条对账消号,推动工作落实。四要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督查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推动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抓落实长效机制,真正把机关党的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抓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显成效。
(五)突出党建引领,力促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认清大局、时刻关注大局、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大局,真正做到胸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有的放矢围绕中心开展工作。要善于总结探索服务中心的工作规律,把服务中心作为根本要求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各个方面,确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要把着眼点放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去推动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形成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模式,把保证业务工作的完成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将业务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把支部建设成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要结合业务谋划党建工作,深入实践“党建+业务”工作模式,努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一个党员带动一片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履职尽责转化为党员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的常态化载体,积极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在打造“五个党建”上发挥作用,在建设“五个*”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