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一)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一)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及重点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全面净化药械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使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申报资料质量进一步提高。
——规范药品生产秩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得到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产品质量得到保证。
——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
1.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组织药品注册申请人对20**年1月以来上报的药品注册申请自查自纠,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申报药品注册申请的资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重点品种现场核查,依法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现有药品批准文号进行调查摸底,整顿药品批准文号。加强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不能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擅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依法予以查处。
2.清理不符合规范的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文件,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及其违规申报、违规审批的产品。组织生产企业对注册产品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全面清查,严格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要求。对有投诉举报或审批中发现有问题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报资料及临床研究的真实性。打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对近期被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和药品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加强对注射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原辅料购入和管理及质量检验情况、产品检验和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控制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配制药品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生产药品、配制制剂的,依法予以查处。
2.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加工过程、不合格品处理、出厂(周期)检验、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及包装标识、不良事件监测等为重点,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生产重点监控品种的企业和生产橡胶等产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秩序,纠正或查处产品标识的规格型号、适用范围与注册证界定的内容不符、一证多用的问题,打击生产未经注册产品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1.突出整治严重扰乱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组织对企业在行政许可中有关事项的变更情况进行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有出租出借许可证、挂靠经营以及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结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纠正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经营地址和质量管理人员等许可事项变动不办理变更等行为,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无注册证产品和从非法渠道购入医疗器械的行为。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行为。开展疫苗流通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和疫苗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打击违法经营疫苗行为。开展橡胶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水凝胶、博士伦护理液、美容金丝等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的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的抽验力度,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严格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制度。加强对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销售渠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具有一定成瘾性处方药的监督力度,加强含可待因成分止咳口服制剂和盐酸曲马多制剂的监督管理,确保特殊药品安全、合法流通。
3.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紧密结合,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紧密结合。继续完善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建立各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大力开展对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继续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药品连锁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设置连锁门店,逐步填补农村“空白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地方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配合,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中,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责任制,推动“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1.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监督医疗机构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档案,完善仓储“五防”设施,确保购进药品安全。依法查处非法购进药品、擅自配制制剂、变相销售或违法使用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渠道的合法性、产品使用的规范性、储存(环境)条件的符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2.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薄弱环节,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水平。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进行重点监测。加强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网络的建设,切实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作用。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迅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已决定采取的警示、公告、召回等措施。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
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建立新闻媒体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业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
建立违法广告公布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六)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出租(借)许可证、出租柜台、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建立健全药品打假治劣工作机制。严格假药案件上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建立重大药械案件的督察督办和事先通报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把药械案件查处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在药械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部署,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孙东克副市长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专项行动。
(三)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工作的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与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以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企业发展为目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研究整改措施,防止检查工作的随意性。要严格按照廉洁勤政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等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五)加快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快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执法装备的建设步伐,加大对药品检验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打击假劣药品的准确率。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投入,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药房的条件,加大对民营医院、门诊部和诊所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年10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专项行动方案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等各环节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定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工作方案。
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违法违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尤其是治超行为中的违规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以罚代管、以罚代纠等问题。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规则,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银行业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现象,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行为,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相关规章,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省和市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治理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规范幼儿园收费,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
6、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巩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继续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严厉查处农民建房、农村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
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创新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按照市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市27个执法监督类单位、27个综合管理类单位、18个公用服务类单位进行测评。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测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面对面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以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开展好“工业建设年、城市建设年、效能建设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坚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执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相关规定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召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明确具体职责,加强多部门协作。集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月”专项活动,强化对广告审核和的监管,严肃查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职责的行为,对因监管不力致使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开展公用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将清理规范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对企业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借培训、检查、服务等名目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职责分工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物价、公安、地税、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市公安、林业、农委、水务、商务、财政、经信委、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工作,由市银监局组织、各商业银行参加,市物价局、市政府金融办、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工作,由中国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牵头,市经信委、物价、工商、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文广新、农委、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农委、审计、教育、住建、国土资源、水务、林业、计生、人社、民政、工商、商务、环保、交通运输、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建、国土、水务、林业、计生、人社、民政、工商、公安、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建局牵头,市农委、人社、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房产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国土、民政、农委、林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体育、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编办、教育、卫生(药监)、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药监)局牵头,市财政、发改委、工商、人社、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卫生(药监)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委、财政等部门配合。
深化企业减负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物价、统计、公安、工商、审计、住建、经开区、交通运输、总工会、农委、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工作,分别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审计、农委、地税、监察等部门配合。
坚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卫生(药监)、文广新、城管、纠风等部门配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重点围绕商业银行、大型商场、物流、电信、教育、涉农等六个领域的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为贯切落实我县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我院对中药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等工作做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与现状
1、成立管理小组。我院成立了中药饮片管理小组,由黄德忠主任担任组长。从饮片的购进、验收、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的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情况。严格按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包括质量、规格、数量、包装、标签、合格证等均须符合要求,且每种中药饮片必须附药监部门的质检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方为合格。验收不合格绝不入库,从原头上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我院。
3、中药饮片的储存、保管及养护。我院设立独立的中药饮片库房,并有完善的通风、防潮、防虫等设施,专人专管,定期检查。从而彻底防止中药 饮片发霉变质、变色、虫蛀等问题的发生。
4、中药饮片的调剂与煎煮管理。中药房调剂人员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调配管理制度。我院煎药室配制一台多功能自动煎药机和多个煎药壶,基本能满足浸泡、二煎、搅拌、先煎、后下等相关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中药汤剂煎煮流程。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的煎煮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二、问题与整改
1. 所购中药饮片要求有包装,包装上需有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
2. 不购入该刨至而为刨至的中药。
3. 供货企业需提供有中药检测报告复印件。
4. 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和《中国药店》标准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逐批验收,诺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汇报,尽快处理。
5. 验收时仔细核对票于货一致,厂家,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验收完毕,验收员必须在验货单上签字,验收记录存档。
6. 中药饮片储存阴凉处,避光,避潮,干燥,通风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容易发生质量变异,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照其不同性质和储存条件分开养护。
纠正如下:
1. 中药饮片来货时,有事来货比较繁忙,没有及时对全部饮片仔细验收,上账不够及时,今后还应注意,利用空闲时间抓紧登记记账,做到帐货相符,保证药品质量。
2. 处方签字不够及时,今后因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原则统一管理,做到工作认真严谨。
以上是我药房对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管理自查总结,请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指导。
药房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以下简称“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推进“十大工程”四区”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抵扣、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市农委、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农村土地征占用、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二)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截留、克扣征地资金的行为。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人社、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三)纠正导游员私拿索要回扣、强迫购物等在旅游行业表现出的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损害游客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旅行社门市部挂靠承包等非法经营活动。重点查处零点团费、虚假广告、欺客宰客、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游客投诉,抓好对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查处,重点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强化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由市旅委牵头,市工商、物价、人社、质监、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民政、农委、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
(五)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财政、纠风办配合)
(六)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合理用药监测机制,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社、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七)强化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补助金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监督检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八)强化综合协调机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业、财政等部门配合)
(九)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十)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信、商务、纠风等部门配合)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巩固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由市工商局牵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由市经信委牵头,市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分别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委、地税、银监、人行、监察等部门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增强评议的实效性,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办好“政风行风在线”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在线”工作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效提升我市机关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人社、统计部门及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二、工作要求
11月22日,喀什市社保局从医疗机构基础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费用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几个方面,对喀什故乡医院2018年医保工作进了摸底检查。
11月23日,我院迅速召集全体职工,针对检查反馈情况对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各科室要认真执行喀什地区医保政策,根据喀什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表针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加强住院患者管理,所有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允许离开医院,所有手术病人必须穿病号服。
三是在院病人的病历必须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单及时贴入病历内,病程要分析检查报告单及药品用药指证,病历内容要按顺序摆放。
四是要提高护理质量,增强护理人员责任心,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五是收费处在为患者办理住院时,要认真核对患者信息,严禁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