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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产科医生【五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2 08:15:03 来源:晨阳文秘网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1篇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妇产科医生【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妇产科医生【五篇】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1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根据《××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及《××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15年,全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全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规定的目标内。

(二)2009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79.74/10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3.婴幼儿死亡率低于2008年的5.58‰;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7.00%的基础上有所上升;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百分之95%以上;

3.孕产妇糸统管理率达百分之90%以上;

4.县乡医疗机构产科工作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80%。

二、项目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降消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经镇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领导小组。由施燕丽副镇长任组长,鲁朝丽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由鲁朝丽任办公室主任

项目技术指导由××卫生院鲁朝丽、妇幼专干普学芳负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降消项目实施计划,领导协调和督促项目工作实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把项目工作指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拟定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督促项目业务工作实施,定期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项目技术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联糸有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扶贫救助;收集分析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和信息,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召开项目工作会议。

3.技术指导工作职责: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制定项目技术指导计划并报送项目办审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要求,做好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负责项目宣传和指导各村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协调各级妇联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帮助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项目培训工作;负责项目业务管理、监督指导、推广住院分娩、完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和抢救机制。

4.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扶贫救助;配合、协调妇联、计生、民政、广播站等做好相关工作。

5.镇妇联的工作职责:做好乡村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安全分娩等内容,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项目活动。村妇女干部要协助乡村妇幼医生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村妇代小组长要随时了解本组妇女的健康状况,孕产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乡村医生或妇女主任、乡村妇联组织每月向妇幼保健部门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6.镇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做好群众性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计划外怀孕和非婚生育。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积极动员育龄妇女参与保健,配合乡村妇幼医生共同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每月向妇幼保健机构通报一次孕产妇调查情况。

三、项目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县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尽快启动,全面实施,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和“绿色通道”;组织专家驻乡蹲点帮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做好降消项目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加强项目领导,严格经费管理

1.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并将项目实施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定期检查或审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情况,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3.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助产服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禁止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强化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1.加强我镇妇幼保健人员孕产妇保健技术指导的职能和作用,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医疗、保健为支撑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健。

2.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严肃查处不具备接生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坚决取缔非法接生。

4.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1)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县、乡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完善产科服务。

(2)助产机构要认真使用省级下发的《云南省产科病历基本格式》,规范产科文书管理。

(3)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4)定期开展产科危急重症及死亡孕产妇的分析和评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5)保证产科急救设备和设施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努力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三)加强人员进修和培训。

1.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要求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原则上要轮训一遍,方法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等方式进行。

2.乡村医生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能处理一般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四)建立完善高危孕产妇应急抢救机制

卫生院要健全和完善应急抢救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到急救人员、设备、药品、交通工具配齐到位,保证抢救组织运转正常。各医疗单位要公布急救电话,保证急救系统功能状态良好,联系方式畅通无阻,接到急救信号能及时出诊,不得相互推委扯皮。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出诊抢救制、会诊制及转院转诊制,确保危急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承担一级转诊,对当地发生的高危孕产妇及时护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救治。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

要把健康教育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宣传和孕产妇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菅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协调妇联组织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菅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环境。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长学校”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

3.在每个村委会醒目位置刷写1—2条“住院分娩,母婴安全”、“住院分娩,国家补助”等标语,以及县、乡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

4.乡村医生要督促每位孕产妇将危急孕产妇呼救电话写在家中醒目位置。

(六)加强流动人群管理,落实保健措施

卫生、公安、计生、民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配合管理。户口所在地的妇幼卫生机构要及时向育龄人群流入地的妇幼卫生机构通报信息,流入地的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要对人群中孕产妇进行建册管理。全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孕产妇首诊责任制,不论哪一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现孕妇就诊,只要是孕妇都要追问孕产妇围产期保健手册情况,对无围产期保健手册的孕妇一律给予建册,并登记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协调各院跟踪管理,确保本镇范围内无一例高危孕产妇因漏查漏管而死亡。

(七)强化乡、村两级保健管理负责制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情况:我县地处山区,辖区内有11个镇、5个乡,271个行政村、24个居委会,总人口30.51万,其中妇女儿童占全县人口的三分之二。

(二)医疗保健机构情况:全县有三家县级医院(县医院、六都医院、县中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所及16个乡镇卫生院(其中3个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8个村卫生所(室)等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有7所,为一级助产机构;
县级医院3所,县医院、六都医院为二级助产机构,县中医院为一级助产机构。

(三)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情况:全县从事妇幼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县乡级人员有84人,取得助产技术合格证的有84人。县级三所医院妇产科人员共65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45人;
乡镇级妇幼保健人员17人,其中专职4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3人。乡镇卫生院16所,其中三所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其它均为兼职,且妇、儿保由一人承担,只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分妇保和儿保。村级妇幼保健员271人全部由村医兼任,全县没有家庭接生员。村医中女医生共65人。

(四)妇幼保健所人员配备情况:定编14人,在岗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4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妇保人员3人。

(五)孕产妇保健现状:年全县常住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情况:全县产妇数3413人,活产数3430人,接受产前检查人数3367人,孕产妇建卡率75.10%、早管率83.50%、系统管理率81.02%,高危孕妇管理791人,高危筛查率23.18%,高危管理率100%。产后访视3170人,产后访视率92.42%。婴儿死亡21人,婴儿死亡率6.15‰。年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9.15/10万。

二、项目指标任务

(一)项目验收时的工作目标

1、通过项目实施使县、乡、村三级妇幼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县、乡(镇)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及《县加强孕产妇管理补充规定》的要求,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保健服务。

2、加强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建设。重点抓好三个中心卫生院及、等边远卫生院妇产科建设,以期达到幅射周边乡镇和方便高山边远地区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开展“母婴适宜技术”培训,县乡二级培训率达95%以上;
加强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
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及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能力;
建立并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应急和转诊能力;
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质服务;
进一步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促进我县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具体目标:

①尽量避免孕产妇死亡病例的发生,特别是杜绝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②孕产妇规范化管理率达70%以上;

③产前检查率达98%以上;

④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⑤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25%以上;

⑥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⑦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⑧产后访视率达70%以上;

⑨乡镇卫生院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95%以上;

⑩村级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90%以上。

(二)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后:各项指标应在原有基础上逐年有所提高。

三、管理对象及工作内容

(一)管理对象

我县辖区所有从妊娠开始至分娩后42天内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为以上对象提供以下服务:1、发现早孕给予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2、定期产前检查。3、高危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和追踪监护。4、高危孕妇动员住院分娩。5、产后定期母婴访视。6、母乳喂养指导。7、产后42天到建卡单位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二)工作内容

1、规范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和管理能力。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应熟悉高危因素,对每位孕产妇进行高危评分,对每位入院的孕妇进行产后出血评分,发现高危孕妇进行分级管理,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立高危门诊,高危门诊由主治以上的医师诊治,杜绝高危孕产妇因得不到及时诊治而死亡的情况发生。县妇幼保健所为全县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各级助产技术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上报。

2、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妇幼、产科人员应熟悉高危孕产妇的转诊条件,发现高危孕妇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3、开展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各医疗单位应根据《省助产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助产技术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出生证明管理不规范、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

4、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通过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建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孕产期保健相关知道的宣传教育,并公布具备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和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
在县、乡医疗保健机构设立“健康教育室”,长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孕妇学校”、“妈妈班”和有关妇幼保健知识讲座;
印发孕产期保健相关知识小册子,努力提高群众对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知晓率。

5、加强人员培训。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妇幼人员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规范、高危孕妇的筛查和管理、妊娠并发症诊断和处理、产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安全转诊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项目实施期间举办1-2期培训班,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各医疗保健单位要重视流动人口的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为她们提供与本县人员同等的优质服务,并专门造册登记,建立相关资料档案。

7、加强产科建设。大力充实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专职妇幼人员队伍,尽快配齐东桥中心卫生院、塔庄中心卫生院的医师、白中卫生院的助产技术人员。各乡镇卫生院尽可能安排专职妇幼人员,妇、儿保分别由专职人员担任。保持全县妇幼人员基本稳定,确需调整的报县卫生局审批,新增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调换。

四、项目的周期与工作进度

(一)项目实施周期

一年(年9月1日-年8月31日)

(二)工作进度

年8月拟定项目实施方案;

年9月召开项目启动会,学习讨论项目实施方案,介绍本周期项目实施目的、活动内容等;
动员部署项目实施工作;

举办培训班,对全县妇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年2月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年10月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工作,总结本周期项目工作。

五、项目的组织领导及各级职责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妇儿工委、卫生、人事、计生、财政、广电、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工作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妇儿工委办,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医疗机构、县妇幼保健所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开展医疗、护理、保健技术指导、培训等具体工作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妇儿工委:负责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难点问题。并对项目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

2、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保健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将项目工作任务细化下达到各医疗保健机构,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积极宣传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等相关内容;
组织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对全县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与指导;
健全县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及时组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讨论,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接生人员。

3、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及配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4、计生局:负责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发放《生育证》的同时,积极宣传动员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二是做好孕产妇的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孕情,并向卫生部门提供信息,乡镇计生办每月日前向乡镇卫生院提供新发现孕妇花名册(含流动人口)、出生数及育龄妇女死亡的名单。三是协助医疗保健部门做好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四是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孕期保健工作。

5、广电局:设立“关爱母婴、幸福一家”专栏。定期播出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优生优育等知识。对我县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母婴安全的良好氛围。

6、医疗卫生单位:

(1)县级医院:一是负责全县助产技术服务指导,每季度抽调医疗、护理技术骨干与县妇幼保健所人员下乡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做好门诊孕妇的早建卡早管理工作,妇产科对未建卡的孕产妇要做好补建卡工作,认真填写围产保健卡,并寄到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以便及时进行产后访视;
三是加强高危孕妇管理,门诊要有主治医师以上卫技人员负责高危孕妇的专案管理工作;
四是接受全县危急重高危孕妇的诊治,开通并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成立产科抢救小组;
五是接受基层产科人员的进修、培训,提高基层产科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六是每月日前向妇幼保健所反馈高危孕妇及管理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的高危孕产妇)。发现急症、危重高危孕妇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县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所协助追踪。

(2)县妇幼保健所:一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助产技术执法检查;
二是认真执行《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三是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指导;
四是动态掌握全县高危孕产妇的情况;
五是结合婚前医学检查做好早建卡宣传,发现孕情动员其到户籍地卫生院建卡;
六是每季度召开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例会;
七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

(3)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负责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孕情,及时建卡,并指导孕妇定期接受产前检查;
二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管理与随访工作,处理有困难或评分10分以上应及时转至县级医院管理。发现急、危重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到县级医院并报告县妇幼保健所;
三是协助、指导村级妇幼保健员对辖区内的产妇进行产后访视;
四是每季度组织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员例会。

(4)村级妇幼保健员:一是掌握全村孕产妇数、出生数(含死胎死产)、孕产妇死亡等有关数据;
二是及时发现孕情并积极动员孕妇到卫生院建卡,督促孕妇定期产前检查,动员孕妇住院分娩;
协助做好高危孕妇的追踪管理;
三是在乡镇妇幼人员的指导下做好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工作。

六、项目经费投入

(一)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的专项资金,为项目县提供开展活动经费,包括项目启动、宣教动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免费建卡、产后访视、监督检查等。

(二)配套资金: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本项目活动经费。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建立项目实施监督评估指标,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半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县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3篇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㈠目的

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改善基层卫生设施,培训产科技术人员,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促进住院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㈡意义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是省政府承诺20*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降低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关爱,把温暖送给最贫困、最艰难、最需要关心帮助的人,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

二、项目目标

㈠长期目标

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建立全县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完善产科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产科装备优良,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各项指标达到或好于项目规定的标准,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㈡20*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零;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为零;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6、新法接生率达到98%以上;

7、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8、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实施社会动员,加强产科建设及人员培训,开展健康教育,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规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急救中心”建设,加强项目工作督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五、项目措施

㈠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县政府成立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妇联、财政局、民宗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管理职能作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2~3人具体从事妇幼保健和“降消”项目工作,为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母婴安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负责本村项目工作。

2、县卫生局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专家组、项目督查组,负责“降消”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评审工作。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为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业务指导中心。

㈡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依法实行项目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降消”项目计划;
进一步明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
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产科技术准入制度,对全县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及抢救能力进行评定;
指定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孕产妇系统保健中心,建立产科急救绿色通道;
开展孕产妇死亡的县级评审;
定期组织检查“降消”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县妇联:组织和动员各级妇女组织加强对“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并给予政策支持;
与村委会和妇联干部签订孕产妇住院分娩动员工作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掌握孕情,开展孕期宣传教育,动员孕妇落实住院分娩,确保孕产妇对“降消”项目政策和孕产妇保健知识知晓率达100%。

县财政局:负责“降消”项目资金的筹集、划拨和监管。

县广电局:负责落实“降消”项目宣传专题节目,报道工作进展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实施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救助。

县人口计生局: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强化村计生信息员的妇幼保健工作职责。掌握孕产妇信息,协助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和住院分娩宣传动员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从民族地区医疗减免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

2、县降消项目办(县妇幼保健院)职责。

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工作数据;
组织专家组对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个案调查和评审;
负责乡级人员培训,协助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
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技术指导,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3、县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职责。

健全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好孕产妇急救中心的工作;
协助“降消”项目办做好乡级人员培训工作;
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指导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助产技术服务,指导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原因分析、评审,提高干预措施,协助妇幼保健院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乡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健全乡、村妇幼保健网络,成立由村支书、村主任、保健信息员、乡村医生组成的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
负责村干部、村级保健人员、乡村医生培训;
健全月会工作制度,安排布置工作;
加强辖区内产科建设与质量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住院分娩。

5、村级孕产妇住院分娩转运小组职责。

做好“降消”项目相关政策及知识的宣传;
做好孕产妇的高危识别筛查工作;
做好本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的转运工作。

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重点推行“以妇女为核心,以医疗保健机构、家庭为最佳场所”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大力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传播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专栏、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宣传。县项目办公室全年在电视台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印制《孕产期保健手册》、降消项目相关政策、孕产期保健、生殖保健等宣传资料下发到每名孕产妇手中。各乡镇在乡镇主干道、醒目位置刷写固定标语不得少于3条。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开办1次“孕妇学校”和“准爸爸妈妈学校”。孕产妇宣传教育达到“五个一”:即给每户孕产妇家庭发放一份宣传单,每个村或居委会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出一期宣传专栏,每个村有一条宣传降消项目的固定标语,每个孕妇接受一次保健宣教。全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实行“三统一”。即统一表册:县、乡、村三级使用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管理手册、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手册、住院分娩登记册和报表;
统一要求:按报表填报要求及《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要求开展调查评审,汇总上报各种资料;
统一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之前上交上一季度报表到县项目办。

㈣切实加强产科建设

提高产科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产科基础条件落后,管理粗放,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2、严格准入制度。按照《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按照《湖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评审标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产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妇产科服务环境,增加设备,提高技术含量,规范产科服务。

㈤认真抓好人员培训

1、抓好管理培训。具体培训对象为项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直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村干部、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专家组所有成员。培训内容为项目的实施目的、意义和职责。

2、抓好业务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省卫生厅派驻我县项目专家的技术资源,重点加强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骨干的业务培训。二是根据不同的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派技术人员到省、市、县进修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项目开展的目的、意义、要求、产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服务技术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㈥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

按照《湖北省29个贫困县(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限价免费。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顺产实行限价收费。县级限价500元内,乡级限价400元内。

2、平产(顺产)免费服务项目:血、尿常规、黑白B超、单胎顺产接生(含产程观察、阴道和检查、胎心监测和脐带处理、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3天以内的普通病床、孕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基本用药(催产、镇静、抗炎)。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将以上免费服务项目上墙公示,超出平产(顺产)免费范围的服务项目费用由孕产妇个人自负。

3、补偿标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每例定补200元;
有产科合并症或并发症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外,剩余部分按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比例报销。城镇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50元。

4、对孕产妇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
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剖宫产率,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剖宫产率超标1例县级医疗机构扣减补助经费800元、乡级医疗机构扣减补助经费600元。

㈦抓好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畅通绿色通道

1、健全县、乡、村分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明确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村级保健员主要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初级保健管理和宣传、动员、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
乡镇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主要处理正常分娩,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负责接收危急重孕产妇的转诊急救,从而形成网络通畅、功能完善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2、进一步落实住院分娩动员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与管理》的规定,筛查评分在30分以下的孕产妇,必须动员到乡镇卫生院检查并住院分娩;
筛查评分≥30分的孕产妇,必须动员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层级管理。村妇联干部、计生专干、乡村医生为该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动员宣传的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三清楚二明白一确保”(所辖范围孕妇底数清,孕妇孕情清,孕妇家庭情况清;
孕妇明白孕期保健知识,明白住院分娩目的、意义及好处;
确保孕妇住院分娩)。对未能落实孕妇住院分娩的,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孕产妇死亡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强县级急救中心建设,畅通绿色通道。按照《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评估标准》,明确责任,加大投入,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县级急救中心建设。成立孕产妇急救专家组,组建急救队伍,确定固定交通工具和急救电话,规范抢救程序,加强应急演练,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㈧加强项目督导检查

1、严格管理,加强督导。

县督导组每季度督导一次,覆盖所有的乡镇。督导内容如下:⑴项目实施方案的执行;
⑵培训和健康教育落实情况和效果;
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政策落实情况;
⑷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含高危转诊)和抢救中心运转情况;
⑸人员培训情况;
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4篇

20__年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的通力协作和全县各级妇幼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省,市“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精神要求,为了保持与国家监测的一致性,今年的“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执行了“3+1”模式,一年来,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县委,县政府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卫生局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__县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方案中确定了详细的监测对象;拟定了统一的资料收集办法和运转程序;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以及检查奖惩办法;县卫生局监督所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县妇幼保健院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的深入乡村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保证了妇幼卫生监测的顺利进行.十多年来,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屡屡受到国家,省,市检查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抓好培训,提高素质

今年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改为”3+1”模式的第三年,以后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运行顺利与否,抓好本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培训工作是关键.首先我们就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和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参加省级师资培训班的同志精心准备,认真备课,10月中旬县乡村从事妇幼卫生工作专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在培训班上,她们就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及评审,5岁以下儿童监测方案及监测数据渥报调查方法和相关表的填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讲解.培训结束后,举行了书面考试,保健院院长申芝凤对培训进行了总结.此次培训得到了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卫生局副局长臧庆玲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臧副局长强调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性,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一定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要用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杜绝虚报,瞒报,减少错报,渥报.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责任心和使命感,理解和掌握了妇幼卫生监测方法,收到了满意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培训对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利用率,提高了妇幼卫生监测的质量,促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推进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质控到位,数据准确

按照培训要求,各监测乡镇在收集到村级上报的监测信息后,在十一月上旬深入各村进行数据质量控制,为确保数据上报的真实性打下基础;十二月下旬,在各监测乡镇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县妇幼保健院又随机抽取了五个乡镇二十四个行政村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指导,充分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20__年__县基层上报活产数2048人,质控后为2069人,漏报率1%。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57人,死亡率为27.83‰。漏报2人,漏报率0.9‰。婴儿死亡上报37人,婴儿死亡率为14.51‰。漏报2人,漏报率0.9‰。新生儿死亡上报19人。死亡率9.3‰。漏报2人,漏报率0.9‰。全县住院分娩率已由20__年的53.87%提高至20__年75.1%;
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为10万分之195.3。全县无孕产妇死亡漏报。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部分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监测工作有待提高。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本乡镇的儿童出生数,可能存在活产和死亡的渥报.建议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加强两个系统的管理的建立和健全,为提高妇女儿童生命监测提供保障.

2质量控制要常抓不懈:个别医疗机构人员对监测工作末引起重视,发生登记不全面,对医院可能死亡的高危儿童的随访找不到地方,也可能存在渥报现象.建议各医疗单位要健全登记,并做到产妇姓名.地点真实可靠性,以减少渥报发生.

3监测经费匮乏,不利于监测工作的进行: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妇幼经费匮乏,希望增加监测经费.尤其监测工作难度大.基层人员报酬低,影响临测工作顺利进行.

4监测人员更换频繁,素质不高:由于临测人员的更换频繁,新上任的监测人员对监测工作不了解,不主动学习.而影响了监测工作的进行.

5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亟待加强: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普及和农民生育观念的进步,到乡镇卫生院分娩的人越来越多.但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的产科技术力量薄弱,产科设施原始.落后,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温馨的住院环境,可能加大了新生儿的危险因素.

乡镇妇产科医生范文第5篇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766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491-01

1991年我县被确定为部级妇幼卫生监测点,2004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妇幼卫生监测点,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疏勒县妇幼卫生三网监测的工作特点

1.1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为三网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1.1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政策为保障,促进工作开展 我县成立了由卫生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的妇幼卫生监测领导小组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监测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的监测工作,督促整个工作有序开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通知》,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疏勒县关于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的通知》和《疏勒县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的通知》,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创造了条件。还下发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妇幼卫生报表质量评分标准》,形成了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职责到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

1.1.2 重视妇女儿童保健,切实做好孕产妇、儿童的系统管理 各乡(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增强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在全县统一使用自治区卫生厅编制的《母子保健服务手册》,此外,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实施保健保偿制度,促进了两个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整个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

1.1.3 完善的管理,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 我县从全局出发,将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编制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下发到各助产单位,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
同时制订了《疏勒县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规定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均应及时向县妇幼保健站报告,从而减少了数据的重报和漏报,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孕产妇自动出院报告卡》和《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多种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卡册。

1.1.4 建立了完善的考评机制,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每年都同各乡(镇)政府签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妇幼卫生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中,通过各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切实保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亦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考核中。

1.2 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网络健全,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指导,制订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职人员、层层负责”的工作原则。具体是:

1.2.1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卫生局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县妇幼保健站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并设立了全县妇幼卫生信息中心,配备了专职信息人员,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

1.2.2 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专职化 县妇幼保健站设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其他各医疗机构另配1-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各乡镇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1.2.3 实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备案制度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纳入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妇幼卫生信息人员。

1.3 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保证了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监测数据的质量。

1.3.1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各级均制定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对监测的留存资料、上报资料和文档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使用了全区统一的工作台帐,建立了监测数据的逐级报告制度。例如,在各助产单位使用统一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同时启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大大减少了危重患儿放弃治疗后的死亡漏报。

1.3.2 文档管理规范,原始资料保存完整 各级的文档管理规范,各类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并且在文件袋或文件盒内放有资料目录,查阅比较方便。各类原始资料有留底,保证了上级督导时有据可查。

1.3.3 落实县、乡两级的例会、督导、考核和反馈制度 一是定期的例会促进了三级妇幼人员的信息交换,保证了数据上报的及时、准确。例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核对相关数据,如有差异则进行追踪落实。并且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了对村乡两级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督导和考核制度。采取分级督导,层层落实的方法,即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县直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督导,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督导。在县卫生局的带领下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督导考核2次;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分片包干,对村卫生室每年督导数次。三是建立了信息大反馈制度。县妇幼保健站将各乡(镇)上报的其他乡(镇)和县(市)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及时反馈回其所属乡(镇)或其他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核实、登记、上报,减少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漏报。《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填写及报告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四是建立专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定期派人到基层实地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派专人参加为期3-5天的短训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业务素质。五是积极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的文件要求,我县成立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并制定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实施方案,每半年由县卫生局组织评审组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全面分析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危险因素。为准确、及时、动态地监测我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六是相关部门之间协作良好。妇幼保健站与综合性医院、计生、公安和防疫等机构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县、乡、村三级的监测人员定期与计生、疾病控制、公安和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数据信息交流,如相互件信息不一致,则将信息返回相应的村进行核对,保证了数据的准确。七是注重监测数据质量,认真做好质控工作。每年按照国家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常规开展县级和乡(镇)级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了对基层的技术指导。质控工作完成后,形成规范的工作总结总结经验进行交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逐步提高整个监测系统的监测水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2.1 三级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级网络的健全和稳定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能顺利开展并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县存在乡村保健队伍不稳定和城镇监测网络不健全。例如村保健员的报酬低、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人群多,工作量偏大、人员更换频繁。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人口中的保健管理形成了一个巨大压力,我县城镇居民妇幼保健服务网路建立不全,影响了城镇出生死亡的规范上报。建议对三级网络的建设问题进一步加以关注,逐步提高村级保健员的待遇,合理配置各级的人力资源。

2.2 两系管理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只要认真做好两个系统管理,监测数据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目前,部分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质量较差,还存在产后访视仅靠乡妇幼卫生人员电话询问产妇的情况,不能达到产后访视的目的。应建立村级妇幼网络,由保健人员入户对产妇、儿童进行访视和体检,发现有无患病情况,并进行喂养知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