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
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
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
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我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
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
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我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
二是在本楼院居住;
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我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
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
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我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省《决定》)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并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定》、《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计生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治理整顿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发挥城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本次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坚持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信;
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将自查自报与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生育者相区分,结合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坚持个人违法生育责任与单位管理责任相区分的原则,不将清理出来的违法生育人员数据用于考核;
坚持边清查边处理的原则,做到处理及时、到位。
要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使全省广大城镇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基本国策教育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在端正党风、政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方面,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出表率,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得到有效的治理,把党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制约政策和措施,建立依法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对象、范围
自*年1月1日以来,城镇人口中,政策外二孩生育和多孩生育、非婚生育等不符合《条例》所规定生育政策要求的违法生育个人,重点是党员、干部,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以及街道和居委会中委任、录用、聘用的人员等。
三、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省成立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副省长雷于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林浩坤(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枫(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吴宏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口计生委。
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以及组织省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
(二)各地要及时将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报送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传达国家和省的指示精神,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做法和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四、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年9月30日止。整个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发动(*年2月至3月);
清查处理(*年3月至*年7月);
评估总结阶段(*年7月至9月)。原则上,各地均应在*年7月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个别地方情况复杂或疑难案件不能依时结案的,经报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年9月15日。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自查申报、群众检举、调查核实和公开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发动、自查申报、张榜公布、落实处理、总结上报五个步骤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为: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中央和省《决定》及《实施意见》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
(二)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邮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通过在户外张贴,在报刊、电视、电台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通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严格保密、方便操作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查处违法生育的专项治理行动,对举报违法生育情况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严格进行自查申报登记。在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育情况自查申报登记工作。凡在*年1月1日以来有政策外生育的(含收养),均应如实申报登记,填写《城镇居民个人生育情况申报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报表》)。*年1月1日前有超生行为而尚未发现和处理的,应自行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申报登记,也可直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自行申报。自查申报登记截止至*年5月31日。
(四)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对群众举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城镇居民,以及自我申报后群众提出异议的城镇居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辖区的居委会、街道(镇)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清查出来的*年1月1日之前违法生育尚未处理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依照本次清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查实的典型违法生育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五)做好统计上报和评估总结工作。《申报表》以及有关调查核实的原始证据材料,由各自查单位、社区居委会存档备案,妥善保管。按照“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原则,各自查单位、社区居委会将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对象情况填报《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登记表》(附表2,以下简称《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填报《城镇居民违法生育及其处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以下简称《统计表》),分别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办和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办按规定时间汇总本辖区内各自查单位、社区居委会的《统计表》上报县(区、市)人口计生局,县市逐级汇总上报至省人口计生委;
各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汇总下属自查单位《统计表》,按本系统渠道逐级上报,并抄送同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人口计生局)。
资料上报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乡镇(街)填报时限截止*年7月30日,各县(区、市)于*年8月10日前汇总《统计表》报地级以上市,市于8月15前汇总报省;
第二次填表时间截止*年9月30日,各县(区、市)于*年10月10日前汇总《统计表》,并写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市于10月20日前将所属县(区、市)的《统计表》和全市汇总的《统计表》,以及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汇总全省本系统的《统计表》和本部门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年10月20日前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人口计生委)。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于*年10月28日前汇总全省情况,并将评估总结报告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这次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清理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基本国策、维护正常生育秩序、惩治计划生育领域腐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高度来认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迅速开展清理清查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由于城镇违法生育具有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特点,专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列入今年下半年及明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对专项治理行动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经常听取汇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作,攻坚破难。专项治理行动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人事、劳动保障、文化、城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明确责任,参与行动,通力合作,共同作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行动,防止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对治理不力或不开展治理的,要提出批评,必要时可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帮扶和督查。
(三)加强监督,严格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妨碍、干扰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失的,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通过强有力的执纪监督,确保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要按《条例》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城镇违法生育行为,坚持文明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严禁搞强迫命令和诱导逼供,防止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防止群体性上访。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公开处理,教育群众。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对城镇违法生育的人和事进行公开处理,尤其是要重点揭露曝光情节恶劣的典型,以达到对广大群众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加大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还应广泛宣传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尤其是利益导向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生育的自觉性,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六)明确政策,区别对待。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清查处理的违法生育人员的有关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也不得以此追究历史上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但如果清理清查不彻底,或单位继续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作为今年以至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并对责任人加重处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x市发[2005]x3号文件精神,严肃党纪国法,确保我市2006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的全面实现,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30日起至5月底,对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及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清查,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针,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办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认真清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党员干部、职工及流入人口违法违纪生育问题,加强城区和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规范生育行为,维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全面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清查党员干部、职工及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xxx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xxx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xxx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市纪委副书记
xxx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xx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xxx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市人口计生委。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动、人口计生委抽调干部组成。
三、清查对象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
1、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2、单位户口空挂户人员;
3、村干部及村干部在本村生活的直系亲属;
4、流入本市的外来人员。
四、清查的责任范围
1、单位负责清查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单位户口空挂人员及单位出租房人员。
2、乡(镇、街道)负责清查乡属乡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村干部及村干部在本村生活的直系亲属和流入辖区的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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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法步骤
整个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
1、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召开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和学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通过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育龄群众都了解掌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广播、电视、文化等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宣传计划生育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决心。要通过宣传发动,达到群众积极参与清查工作的效果。
(二)自查摸底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
1、所有被清查对象都要填写一份《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主动、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本人的生育(含抱养、送养、再婚夫妇再婚前所生)、节育情况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的处理情况(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2、各单位要组织干部对每份自查申报表认真审查,在确认无误后由计生专干分类(干部职工、空挂户、租房户)进行情况汇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分别报市监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存档备查。
3、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并督促检查乡属乡办单位的清查工作;
要组织开展对流入人口、村干部及村干部在本村生活直系亲属计划生育情况的清查,要逐人逐户进行登记。乡(镇、街道)计生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每份计划生育自查申报表,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村干部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于4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分别报市监察局和人口计生委。
(三)核查处理阶段(4月25日至5月底)
1、由市清查工作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把各单位报送的《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汇总表》再次进行审查,对有群众举报又与自查申报表情况不相符的个案,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做出处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依照程序核实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主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做出处理;
对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征收社会抚养费或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户口空挂人员和租房户人员,人口计生委要组织干部对其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
2、乡(镇、街道)清查出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非公职人员由乡(镇、街道)按《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要继续征收。
六、几项具体要求和措施
1、各单位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指派一名副职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督促本单位所有被清查人员认真填写《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保证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各单位一定要开好动员会,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他被清查对象讲清楚、讲透彻,使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自觉、如实地填写《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
3、自查摸底阶段,市清查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小组对各单位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清查工作开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对清查工作不认真,出现被清查人员漏报、计划外生育事实瞒报的单位将给予“黄牌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4、清查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特别重视发动群众举报,要设立计划生育举报箱、公示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45678,市人口计生委举报电话:12345678、12345678)。市纪委(监察局)、人口计生委要对群众举报的情况认真调查,将核实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对清查出来的违反生育政策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要做到党纪政纪处分、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对在清查工作中不如实申报被群众举报真实的计划外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一律从严处理。
附件:1、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申报表(表一)
2、xx市计划生育情况自查汇总表(表二)
3、城镇居民、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表三)
4、城镇居民、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汇总表(表四)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近日,由松江区车墩镇妇联主办、镇科协协办的“倡健康饮食,展绿色生活”迎重阳家庭厨艺大赛在镇敬老院举行。来自车墩镇19对夫妻、姐妹、邻里、父女、母子、军民和同事组合相聚敬老院展家庭美食文化。
本次厨艺比赛以少油、少盐、少味精,少荤多蔬为目标,弘扬健康饮食,倡导吃出营养、吃出健康、吃出精彩。选手们现场创意设计、搭配烹饪,现场介绍制作方法和营养价值。在评委们品尝点评后,由大众评委们投票选举出最健康美味菜肴。祥东居委姐妹组合姚玉妹、吴丽云等六个组合代表荣获一、二、三等奖。
徐汇区迎接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督查组检查指导
11月19日,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督查组赴徐汇区进行工作督查。徐汇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吕晓慧表示,徐汇区在社区教育工作上“思想高度认同,举措集中有效”,以学习贯彻十精神为契机,更加注重经验的积累、总结、提炼和宣传,深化特色培养,做大做强品牌,深入推进徐汇区社区教育品牌建设工作。徐汇区副区长王珏代表区学习委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汇报。汇报期间,督查组专家与区、局领导就社区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
教育部督查组对徐汇区以“品牌发展战略统领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督查组认为,徐汇区社区教育品牌建设以街镇为主体,以民生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打造品牌为主攻方向,希望徐汇区能在社区教育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方面继续探索,开拓创新,为上海乃至全国发展社区教育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督查期间,督查组还将赴徐汇区社区学院、区老年大学及部分社区学校、居委学习点进行实地考察并开展座谈。
让老师们更健康——健康教育互动讲坛16讲
2012年10月19日,枫林街道邀请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的主任医师、肝科主任、硕士生导师张玮医生为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全体教职工作了“中医养生保健”的报告。这是互动讲坛第16讲,也是今年街道学习节“健康人生”系列之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的第二场。
张玮医生从“您的健康,您做主”入手,向南模的老师介绍了亚健康、糖尿病和高尿酸血症等常见疾病的特征以及防治的主要方法,结合最新天气变化,从不同角度为老师们的秋天养生提供各种建议。针对一些常见的健康知识,张玮医生深入浅出地为大家介绍了许多正确的生活习惯,对于一些进补的问题,张医生也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排惑解难。
张玮医生的报告贴近生活,事例生动,得到了南模教职工的欢迎,这场报告不但让老师们进一步了解了许多健康的常识,更是搭建了街道辖区学校和辖区医院的资源共享平台。
徐汇区科协研究部署2013年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社区科普工作例会日前召开
10月31日下午,徐汇区社区科普工作例会在华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科协副主席叶惠良主持,各街道、镇分管领导、社发科科长及科普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今年成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龙南七村和梅陇三村分别作了经验介绍。龙南七村创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经验在于特别注重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实体建设以及品牌建设。梅陇三村则重点介绍了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中的推进工作和后续计划,并表示要深化拓展科普品牌,更好地发挥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科普示范作用。此外,会议还介绍了华泾镇“创新屋”项目创意。
部分区县科协科普部长工作会议在宝山召开
11月6日下午,由上海市科协组织召开的部分区县科协科普部长工作会议在宝山召开,宝山区科委主任、科协副主席施永根出席会议。
会上,市科协科普部长刘健围绕明年如何进一步开展科普工作和切实推进全国科普示范社区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来自宝山、嘉定、普陀、虹口、杨浦、崇明的科普部长及科普工作者,从贴近百姓、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建言献策。刘健部长还建议,各区县要将现有的科普资源汇集到上海市科协e联盟科普产品的信息库中,使更多的市民在互联网中获得科普资讯,提升科学素质。
闸北区召开2012年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
11月15日,闸北区2012年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举行,34家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公共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单位参加会议。闸北区副区长林龙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区科委主任、科协主席胡建民主持。会议总结了2012年度闸北区科普工作,部署了闸北区公共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对上海市科普奖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松江区车墩镇科协与安监所认真组织“11.9消防周”活动
为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11月9日,松江区车墩镇在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广场举行了“11.9”活动启动仪式暨“11.9消防活动周”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等宣传教育形式,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走出活力、走出健康
9月27日早上,崇明县堡镇市民公园比往日热闹许多,来自全镇9个社区约300名社区居民集中于此,参加由堡镇事业办、文广站组织开展的徒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