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某县纪委书记在全市案件质量提升推进会上的工作汇报
纪委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
睢县回族高级中学
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
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
县纪委:
根据睢纪【2010】5号《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睢县回族高级中学成立由纪检书记李玉堂任组长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对自2006年以来我校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我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
校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刻剖析某些单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我校的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学校领导班子面对其他单位个别领导出现的腐败问题,能够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校长张广中带头承诺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为做好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每月都要向县纪工委做关于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方面的报告工作。
面对目前学校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的理论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辅导和分组学习,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明确了政策界限。
针对目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党委更加认识到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廉政党课、专
题讲座、警示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动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经过我校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的认真自查,2006年以来,我校教师廉洁教学,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教职员工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将总结过去反腐败工作的经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容易忽视的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构建我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制度反腐、和民主监督等具体措施,把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睢
县
回
族
高
级
中
学
2010年10月18日
篇二:纪委工作自查报告
纪委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仪委发〔2011〕11号)文件要求,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我镇全面贯彻中纪委
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核心,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四个着眼于”要求,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乡镇纪委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党章所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更是新形势下摆在镇纪委面前
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所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我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因为这是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稳步推进的重要前提和纪律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将作风建设作为我镇的最根本的思想建设。我镇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在完善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将我镇各级党员干部组织在一起、学习在一起,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从自身做起,从党员做起,最终将这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推进上去。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
理念、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坚持把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促进政风带民风,扎实贯彻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思想、任务。
在具体工作中,我镇严格要求各项工作的进行必须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在村级目标验收中搞“形象
工程”和“政绩工程”;在党员干部的社会交往、生活作风方面,我镇纪委在本年度中多次召开党员干部以及本镇工作人员的纪委大会强调,将不正之风阻挡在思想的源头,将廉政和反腐的警钟敲响在各位党员干部的耳边;坚决反对和防止铺张浪费,在公费的接待和开销上,做到透明和严格执行监督制度;政务和村(居)务实行公开原则。
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上,我镇积极组织专门小组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问题的解决。在我镇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目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镇纪委严肃审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工
程的质量(如公路、排污池等)、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清单等。并通过相关的公示栏、电视台、网络等一系列载体,将各项资金使用情况、采购情况等群众关注而又敏感的情况公布出来,既发挥了载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又推动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
我镇在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指示下,在本年度严肃我镇的各项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年来,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在本镇党员干部中发生。在各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体现出了公正廉明的风气,各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认真学习和实施了廉政精神,无任何因为纪律上和风气上问题而导致上访的案件。我镇在做好自身的风气建设的同时,也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我镇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同时又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奖惩力度不够
各党员干部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统一,对相关廉政、反腐的优差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会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制定各项标准制度,以保证我镇反腐、廉政工作的奖惩制度有条款所依。
(二)村(居)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村(居)领导干部,是最基层的服务百姓的干部,是群众内部的干部,他们的行为往往是政府的名片,但是部分村(居)干部没有对反腐、廉政的工作作风引起重视,在村级财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虽然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行为,但是任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
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以后的纪委工作中,我镇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村(居)干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教育。
(三)有名无实问题明显
按照机构编制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组成,有纪委书记,有纪检干事,有纪委委员,但事实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是兼职,大多由党政办公室、共青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少数委员还能参与部分工作,而多数却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只是挂名。
篇三:案件审理室自查报告
严格自查
秉公执纪
全面推进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5年1月至2010年9月案件审理工作汇报
xx市纪委、监察局
(2010年10月
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10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05年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自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自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自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收尾重头戏,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臵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讲科学”的新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在接到《中共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又专门成立了
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主抓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任副组长、审理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的案件质量自查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二乐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优化配置。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并确定了3名年轻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切实承担起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为审理室配备专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治审理人员6名。通过不断优化审理工作软硬件办公环境,有利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部署,审理自查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对照自查要求逐一进行查摆,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保证了审理自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合理配置,提高审理水平。我市多年来严格落实查审分开的原则,审理和检查分别由不同两个纪委常务分管,其中审理工作由吕金山常务分管,同时主抓廉政、纠风等项工作,审理室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同时安排了两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副科级检查员从事审理工作,使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高度。我们把征求意见、协
审、审理助辩等审理模式应用于审理过程中,保证了案件质量,同时还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实践中还创新了“特聘助审员制度”、“监督审理制度”,此举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批示,要求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严肃执纪,做好申诉复查。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
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因审理不规范导致申请复议案件。
(四)认真剖析,确保审理质量。我们这次自查采取边查阅边解决的方式进行,共查阅了714个卷宗,基本上都达到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发现的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如在乡镇纪委所办案件中多数存在卷宗文书欠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立刻制定出一个规范的模板下发各乡镇,就在刚上交的卷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把关,审理自查工作扎实有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自查工作中,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
效。
自查活动中共查结案件643件,其
中2005年查结案件91件,2006年查结案件96件,2007年查结案件90件,2008年查结案件90件,2009年查结案件163件,2010年至今查结案件113件。共给予607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531人,政纪处分97人,双重处分21人。通过自查自纠,我市查结的案件均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卷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结率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自查活动使我们在审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定性量纪上更加严格、证据使用上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自查,也暴露出我们在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充分履行案件审理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篇二:某县纪委书记在全市案件质量提升推进会上的工作汇报
市纪委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提高纪检监察办案质量
第一篇:市纪委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
提高纪检监察办案质量
市纪委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
提高纪检监察办案质量
市纪委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
提高纪检监察办案质量
一、创新思路,积极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
怎样衡量查办案件质量的高低优劣,是长期困扰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疑问,特别是标准的不一致、认识的不统一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查办案件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市纪委审理室创新工作思路,从规范纪检监察案卷入手,制定了格式统一、内容规范的案件质量标准,使这个标准成为了衡量案件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尺。
1、明确目标,创新思路,确保标准制定的创新性。由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各个环节通常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易衡量。市纪委审理室从规范纪检监察案卷入手,通过规范纪检监察文书汇总而成的案卷材料,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的程序和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这个思路指导下,创新案件质量标准的形式、体例和内容,编纂了《案件质量标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以模式化标准案卷为形式载体,分审理卷、综合卷和证据卷三卷,构成一个完整案件有机整体。按照“基本样式(示例)”、“质量规范”、“条规依据”三个部分的体例编排,融合了标准公文的示范性、模拟案卷的参考性和党政纪条规的约束性。《规范》通过梳理党政纪条规及解释,统一了文书格式及字体的标准、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标准和案卷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法理依据。
2、集中力量,广纳谏言,确保标准制定的适用性。为了保证《规范》标准制定的适用性,2009年底,成立了以市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案件质量标准规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以市纪委审理人员为主体,抽调富有创新精神、审理力量较强的竹山、竹溪、郧西县相关审理人员组成《规范》编纂组,保证了在市纪委统一指导下的编写质量,也融合了县乡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实际。根据《规范》三卷的工作量,市纪委审理室的三名同志对口
联系三个县的审理人员,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确保进度,按照既定的模式进行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市纪委审理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题研讨会,对编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适时加以指导和帮助。《规范》制定过程中,编纂组先后多次征求检查室、案管室、信访室等办案室以及各县市区纪委、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先后进行了两次大的修订和多次局部修改,确保了案件质量标准制定的适用性。
3、系统梳理,综合归类,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标准分散于各个纪检监察条规、相关解释、答复或司法解释中,有的程序缺乏具体的解释或规定,在系统地梳理、分析、比较和综合的基础上,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实践经验,把分散的规定系统化,把抽象的条文具体化,把实践的要求成文化,提炼出规范化的案件质量标准。历经近两年的编纂,项目组先后摘录、选编了各类党政纪条规近一百部,解释、答复几百个,参阅了中纪委监察部审理室编写的《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纪检监察公文》等材料,结合在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归类,细化案件质量的具体标准。
二、对症下药,充分发挥案件质量标准的功能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办案人员缺乏培训、审理力量不足和执纪理念的偏颇等制约案件质量的问题,《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办案指导工具和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质量的标尺,有助于规范办案行为,转变执纪理念。
1、以案代训,发挥案件质量标准规范的指导性功能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更替快、有的素质不高,工作不专,查办案件往往凭经验,办案随意性较大。《规范》详细界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标准,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可以在查办案件形成文书材料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参阅标准规范的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规范》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多年来的办案经验,总结了调查询问、办案取证、审理谈话等各项工作技巧,即使刚接触纪检业务的新手也能按图索骥,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办案实践具有很强
的指导性,有效避免了因纪检监察干部变动而引起案件质量的波动。
2、以卷为尺,发挥案件质量标准规范的规范性功能。针对历年对基层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的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案卷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根据党政纪条规的有关规定及解释,结合省纪委、市纪委对案件质量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在质量标准中作出了硬性规定。办案人员可以参照《规范》完成对纪检监察文书的制作、材料的收集、案卷的装订,避免出现程序性瑕疵。纪检监察机关在进行案件质量检查也有了具体的评估标准,如同工厂检验产品的标尺,符合标准规范、材料齐全、内容完善的就可以初步鉴定为优质成品,材料不全、内容欠缺的鉴定为“残品”、“次品”或者“半成品”。对于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可以参照案件质量标准规范及时加以弥补、完善,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以卷为范,发挥案件质量标准规范的导向性功能。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时往往容易出现重实体轻程序、重调查轻权利保障等问题,执纪理念的偏颇可能会导致案件质量存在隐患。推行《规范》,不仅仅是为了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重要的是通过规范各类文书来规范查办案件的程序,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执纪理念由“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向“程序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转变,由“重实体审核、轻程序审查”向“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转变,由“重案件查处、轻权利保障”向“案件查处与权利保障并重”的转变,在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中发挥积极的导向性作用。
三、有的放矢,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2011年,在全市推行《规范》后,缓解了审理工作压力,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能力,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了业务指导,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能力。推行案件质量标准规范,既让办案人员知道该做什么,也让其理解为什么这样做,各县市区纪委将其作为基层纪检办案人员的工作指导用书和业务培训教材,有效地克服了基层纪检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系统培训等对案件质量的影响,促进了基层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如,竹溪县纪委把
《规范》作为业务培训教材,对全县60名基层纪检干部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乡镇纪委书记拿到《规范》后如获至宝,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办案如同有了指南针和向导,再也不用盲目地翻书找条规,也减少了因退卷补证而往返县乡的奔波之苦。
2、减少了退卷补证,保证了办案工作的质量。案件质量标准规范的推行,让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如何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了心中有数,保证了案件的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程序到位,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案件查办过程中材料不全、程序性瑕疵等现象的发生,房县、竹山纪委审理室的退卷补证率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3%。市直某局的工作人员因违纪被处分后进行申诉,市纪委审理室调取原案卷宗进行复议复查,案卷只有信封装的几份调查笔录和会议记录,证据材料和审理材料严重缺失。《规范》印发后,该局监察室主任感慨道:以前不知道办案的程序还有这么多详细的规定,现在拿着《规范》边学边补,今后办案也按照这个模式,再也不会出现“信封卷”的情况了。
3、缓解了审理压力,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规范》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原则和程序细化在各质量规范中,为了落实该《规范》,市纪委实施了“审理人才优化工程”,各县市区积极采取措施配齐配强审理干部,全市专职审理人员由原来的14人增加到21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室工作人员平均数达到了2人,减轻了基层审理工作的压力。审理人员通过对《规范》的学习,也掌握了对查办案件环节监督的重点,与案件检查室的沟通更有时效性和针对性,审理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据统计,今年元至10月,全市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39%。
第二篇:检察院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院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院确立以办案工作为中心、以“素质、质量、效率”为主线、着重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保障办案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年以来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一是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
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二是围绕民生大局,强化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查办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件*人,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确定办案重点,开展查案工作。深入土地、建设规划、房管等领域,突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积极整顿我县房地产市场。将关系民生的土地资源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房地产管理领域中的渎职犯罪案件确定为专项工作的办案重点,努力开展查案工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四是建立防范机制,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强化重点工程监督,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帮助建立防范机制,减少职务犯罪发生,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力争创优质工程,廉政工程。
第三篇:提高办案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规范依法依纪行为
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创建全省一流检察院为动力,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规范依法依纪行为,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不断推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全局性检察业务工作。制定了各类检察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将检察业务各个执法环节纳入该规则指导之下。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严格各环节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修订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运行程序,从制度上保障了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防止个人决定和权力滥用。制定了《检察业务执法检查办法》,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既对个案抽样检
查,也对重点部门全面检查;既对执法办案程序检查,也对
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专项检查,确保了办案中的不当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二是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第一,规范侦查一体化工作。大力整合侦查资源,实行侦查一体化的查案运作模式,切实发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功能,合理配置侦查力量,优势互补,用“一盘棋”的理念整体推进办案工作,从而改变了以往市检察院和各基层院在查办案件上各自为战、零打碎敲的情形,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大格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健康平稳发展。第二,规范侦查制度。制定了《淮北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提办、领办、交办、督办案件暂行规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扣押款物管理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三,规范办案管理。严把初查关,认真遵守初查报告制度,有效防止了初查工作中的随意性、压案不查以及久拖不结等问题。严把证据关,始终围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来开展,提高侦破能力和侦破水平。严把安全关,加强对讯问室、审讯室、监控室等安全防范硬件建设,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理每一起案件安全无事故。严把质量关,从立案开始,承办人员跟踪到批捕、公诉、庭审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审判结束,确保案件善始善终。严把程序关,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了侦查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2件67人;依法纠正漏捕116人、追加起诉316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5人、不起诉42人;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8次;提出刑事抗诉18件,民事抗诉33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执法检察98次,提出纠正建议86次;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4件6人,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规范批捕与起诉工作。修订了《审查逮捕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介入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
保按时保质完成审查逮捕任务,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修订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办案工作规定》。推行“公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两级院公诉部门相互派员作为代理检察员共同审查案件,共同出庭指控犯罪,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修订了通知监护人、进展告知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行管理人性化措施,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紧紧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证据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把好案件证据关。建立办案质量预警机制,当某类案件已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时,及时研究对策,加以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使公诉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四是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完善刑事立案监督机制。切实落实省检察院规定的立案监督案件“一案一卡”专人负责制度。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建立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连续多年保持无超期羁押。完善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机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修订了《民行检察工作细则》,在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再审改变率为88%;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加强引导说理,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处理机制。推行联合接访制度、包案制度和信访联系人制度,尤其是信访联系人制度,延伸了接访途径,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基层,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市检察院和4个基层院全部被授予省级以上“文明接待室”号,其中烈山区检察院、濉溪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号。
五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高检院《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下发后,全市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强化
了干警的质量意识、效能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条例要求,通过采取开门整改与开展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条例内容,对业务部门和办案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检察长与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执法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干警在行使职权、办理案件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在办理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处理错误的案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第一,推行巡视制度。市检察院除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巡视外,对所辖的基层院进行了巡视,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和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推行“一卡一书”制度。即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必须按规定分别填写“办案作风纪律监督卡”、“执法廉政意见征询书”。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办案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制定了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的实施办法,利用局域网建立了执法办
案程序跟踪监督簿、办案安全防范跟踪监督簿和扣押冻结款物跟踪监督簿等“三簿”,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第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不护短,不手软。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第一,完善检务公开和举报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特别是在《淮北晨刊》开办了《检察视点》专栏,把检察机关的职权、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向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公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了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第二,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以及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三类案件”,全部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第三,发挥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注重加强与以上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42件。加6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牢牢把握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院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民主决策制度,并针对班子成员的特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分工,较好地发挥了每个人的专长,形成了较强的整体合力。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敢于向干警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不准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真正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办案中,班子成员坚持亲临一线指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带头执行办案纪律。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干警的思想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等专项活动,使干警树立重程序、重证据、重人权等先进的执法理念。抓住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有利契机,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永葆政治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深入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学习吴群、陈方方等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到非常突出的位置。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修订了《教育培训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舍得在教育培训上投入,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给予2000元奖励。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在读法学博士1人,法律硕士及在读法律硕士25人,有26名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人民检察院将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作用,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坚决落实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为淮北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篇:浅谈如何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浅谈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稽查审理是指税务机关的专门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是税务稽查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保证稽查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质量,确保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务稽查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以下一些情况期待改进,主要有:
1、审理方式单一,大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准确性。目前税务稽查审理只是对结案送审的案件进行纸质资料审理,依据稽查实施环节取得的案件资料进行判断,与纳税人无直接沟通,有时难于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就会造成审理案头材料的局限性,制约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不利于对案件进行正确定性。
2、审理报告格式固定,不能反映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内容。实际工作中,不少案件要经过“送审-退回补正或纠错-再送审-通过”几个步骤,而CTAIS2.0系统中的审理报告格式固定,对于经过几次反复最终通过的案件,审理报告不能对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审理意见或建议加以全面反映。不利于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
3、审理部门的工作量不能完全体现。在案件归档资料中,一般由审理部门完成的资料只有审理报告、提请审理文书、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等,而实际上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在对案件的审理上,通过对送审资料的认真审理,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处理意见是否得当等分别作出判定,而这些工作量目前还没有比较规范的纸质资料能加以体现,不利于对审理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项好的制度,是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有力保证。就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确立审理工作底稿制度来加以完善,就具体的审理工作而言,有以下做法:
1、确立主审人员,全面落实审理责任。对每一个送审案件,主审人员不仅要按日常审理工作要求开展审理,更要对违法主体认定、稽查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进行重点审理,同时制作审理环节各类文书和底稿并负责归档。
2、审理内容项目化。主审人员对于所有送审案件,按照项目化审理内容开展审理,并制作项目化审理记录,做到一案一底稿。
一是严把稽查案件的基础资料关,要求检查人员对送审案卷资料按规定顺序放置、稽查报告和其他各类文书特别是机内流转文书按规范填写、对涉及跨和多个违法事实的,必须使用小封面加以区分和说明、对企业基础信息资料中的财务报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逻辑上是否一致也作出说明。从报送初审开始,就督促检查人员认真收集、整理、移送案卷,从而使证据资料更直观,反映问题更清楚,定性处理更准确,对从速从快、保质保量的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严把违法主体认定、检查程序及违法事实审查关,对稽查对
象主体主要审查《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等税务稽查文书中稽查对象的名称是否准确、完整、一致,是否按规定立案查处。对检查程序的审查主要从程序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程序的时效性三个方面加以审核。在事实是否清楚的认定上,要求主审人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运用逻辑法则、自然法则和经验法则对各类证据的有效性及主要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责任、原因等逐一予以确认,对取得的书证和各类笔录必须逐一审核,以保证审理确认的涉案事实真实、清楚、可靠。对程序手续不全、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的,及时在审理工作底稿上记录,并由主管分局长批准后,或退检查人员重新调查,或提出复查建议,经批准后由审理人员以复查形式对存在的疑点进行核实。
三是严把涉税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审查关,确保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对每一个涉税案件,每一个违法事实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和案件定性依据,要求主审人员均要查找到原文,以保证法律法规的位阶引用符合要求,适用的条款正确、完整、规范。对于企业的行政处罚,要求对照《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试行)》来判断检查人员有无处罚不当的情形。对于数据差错、适用依据错误或处理处罚不当的,由审理人员在底稿中加以说明,并据此直接调整定案。
3、对案件集体审议过程进行记录。无论案值大小、无论情节轻重、无论结论与否,应对所有案件都进行集体讨论和审议,并将检查人员、审理部门、稽查局审理小组等各环节的不同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记录归入案卷。这样做确保对同一案情、同一违法性质采取同一处理标准,以保证稽查执法的公平、公正,防止出现随意定性、处理畸轻畸重等现象,促进税务稽查执法的高效,廉洁。
4、推行审理约谈,实现公正执法。对于企业在《税务稽查结果情况汇总表上》提出异议的、对检查人员认定的违法事实进行申辩未被检查人员采纳的、案情复杂查补税款超过40万元的,由审理人员在对稽查报告进行初审时,就稽查报告所列举的违章或违法事实、处理意见及处理依据,主动约谈被查对象,充分听取被查对象的陈述、申辩
和举证,坚持把问题弄清,把道理说透,确保每一个涉税案件的处理都建立在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公正、程序合法的基础之上,使被查对象心悦诚服,避免不必要的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审理人员根据约谈内容制作审理环节约谈企业的记录。
上述三份审理工作底稿均由主审人员制作并归档,对于项目化审理工作底稿,涉及退检查部门补证的,再次送审时,仍要求制作。
确立审理工作底稿制度,是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也是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在审理工作方法和内容上的不断完善,不仅能规范稽查执法行为,而且对规避执法风险,提高办案质量,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第五篇:增强突破案件能力提高执纪办案质量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案件检查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从近几年的案件检查工作来看,按照
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把查办案件与源头预防治腐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作用,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针对问题,进一步分析探讨新对策的必要性。
一、发生案件的特点、趋势
正确认识发案特点和趋势,对于探讨新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具有引领作用。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来看,这里主要概括为“五大特性”。
1、在作案主体上,具有多元性。一是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居高不下,商业贿赂案件尤为突出。二是群体作案比
例增大,涉案人员多,成份复杂,涉案范围比较广泛。有的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作案,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与中层干部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作案。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作案转向同沾亲带故的关系网共同作案。人际关系本地化明显,互相之间沾亲带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腐败利益共同体向构成集团化、联系紧密化方向发展。违纪违法分子利用各种关系结成腐败利益共同体,往往是与其配偶、子女、情人、亲属等共同作案,腐败家庭化、家族化。有的利用资源垄断或行业管理优势,上下勾结,结成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上下串通,纵横交错,非常复杂的腐败关系网,结成行业腐败同盟。人的两面性伪装、多种方式防查、攻守同盟反查、意志顽固抗查,使案件突破难度趋大,以权力为核心的行业壁垒和以金钱为纽带的利益保垒集结共生,很难找到有效突破口,而一但突破,往往是牵一发动全身,在圈内是公开的秘密,但在圈外却看不见,摸不着,只有打破行业壁垒,才能顺藤摸瓜,往往是查一案带一串,端一窝。
2、在作案手段上,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一是作案手段由过去单一化、简单化向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隐蔽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在窝案、串案、案中案查处中反映更加突出。有的涉案人员或是沾亲带故,或是关系十分密切的分管、经管财务的心腹,知情范围小,有的涉案人员具有较强的反调查意识,因共同利益的驱使,作案前订立攻守同盟,做假帐或销毁证据,调查中难以获得扎实证据。二是两面手法现象更加突出,相当多的腐败分子擅长伪装、两面人格,表面上政治光环多,为人谦和,处事低调、对立面少,刻意朔造廉洁、勤政、务实、亲民的假象,处于上升趋势,而实际上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随着知识化、信息化的进程加速,在新经济领域,利用高新科技手段作案的现象趋于严重;钻法律政策空子,打擦边球,规避法纪,违规运作公共资源、资金、资产,个人间接获取巨额利益的问题趋于突出。三是以节礼或慰问为名,表示表示、意思意思,采取零打碎敲、积少成多、长线投资的方式不断加深感情,以求得在工作和仕途上得到关照;这种以礼代贿的新型行贿受贿方式,看似人情
世故、礼上往来,实质上仍然是权钱交易行为,与传统的直接行贿受贿方式相比,多了一层遮羞布,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四是以假象奄盖,一方面采取两面手法频繁收受他人钱财,另一方面主动向组织上交一部分礼金,或向社会捐赠一些钱财款,既给人以廉洁自律、乐善好施假象,又预备在东窗事发时将群众检举或组织发现时留有退路,对于收受的赃款,一般不存在自已名下或干脆不存银行,以免引人注目被组织抓到把柄;“两规”之前,当预感到前景不妙时,一边四处活动疏通关系表示清白,企图阻止调查工作;一边作最坏打算,与知情人订立攻守同盟,商定应对途径和办法;在“两规”之后一个星期左右,任你软硬兼施,磨破嘴皮,他就是不开口,实在不行就耍赖装病或找其他借口企图逃避追查。
3、在作案领域上,具有相对集中性。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管理措施的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权力也在逐步受到限制,发生腐败问题的可能性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其阶段性、行业性特点表现比较突出。二是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的领导以及财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农村税费改革中违纪违法案件比较突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有的以发放工资,改善和提高单位福利待遇为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有的搞帐外账,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侵吞国家资金。在工程建设上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有的为亲朋好友承揽工程和经营项目,名为
篇三:某县纪委书记在全市案件质量提升推进会上的工作汇报
高质量审查调查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陈强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工作,考验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纪法素养、斗争精神。换届以来,乐山市纪委监委将“三个必须”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从大局上看审查调查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从政治上着眼,才能看清楚、想明白、干到位,做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维护党长期执政地位是根本目的。必须始终站在维护党长期执政地位的角度,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置于政治大局中思考、立于党的建设全局中谋划、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定位,着力解决好“七个有之”问题,决不让违背党中央精神、损害党中央权威的人和事有任何市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每一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乐山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审查调查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根本任务。必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以及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查调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牢记人民至上是根本立场。必须将“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尺子衡量到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现和查处群众不安逸、最恼火问题背后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风腐问题,推动主责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必须依规依纪依法、纪法情理贯通必须放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去谋划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强(右一)到市中区调研。“案件质量提升年”,今年确定为“案件质效提升年”,把“质”字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持续深化运用“初核未立案问题线索+立案案件”双评体系,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办理案件开展评查。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定期研讨、同堂培训、提前介入、旁听复盘等工作机制,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工作,不是一查了之,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实现查处一个、规范一片、治理一方效果。要以查办案件形成震慑。聚焦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医药等腐败易发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围绕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加大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靶向清病灶、割毒瘤,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必须在全局治理中、政治生态中看案件查办,全过程统筹谋划考虑以案促改要解决的问题、堵塞的漏洞,推动相关地区单位深化改革。重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问题,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域的综合效应。把反腐败与防风险紧密结合起来。紧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对“躺平”不作为、“穿新鞋走老路”的严督纠正,对政绩观不正确、不顾实际乱作为,造成新的风险隐患的坚决遏制,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拼经济、搞建设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作者系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工作,刚性硬度不能少、人文温度也很重要,既要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严防执纪执法过“左”。坚持一是一、二是二、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全面地、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看待问题,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乐山市纪委监委建立对反映失实的问题线索直接了结机制、党内问责事项提级审核把关机制,有力推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乐山市纪委监委将去年确定为83“四盯”监督机制文冉聪贵赖果护航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同样是茶园经济,天马山镇寺岭村面临的则是合作模式问题。2022年6月,天马山镇第一片区交叉驻点纪检干部王川林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寺岭村以“村企合作”模式开发茶园时,村集体存在投入与收益不对等的问题。他随即将情况上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寺岭村为主体对村属原有老茶园进行开发,企业仅提供技术支持。目前该村集体老茶园种植茶叶150余亩,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余万元。除了在决策流程、合同签订等方面下深水,巴州区纪委监委还统筹“室地组”纪检力量,聚焦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监管服务和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监管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优亲厚友、贪占挪用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截至目前,全区村级纪检干部直报问题60余个,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监管服务交叉检查22次,督促整改问题45个。据统计,2022年全区25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速超过50%,占比86%,农户平均增收240元以上。已是枳壳采摘的季节,巴中市巴州区平梁镇相坪村的枳壳种植园内,枳壳树郁郁葱葱,一颗颗枳壳被装进背篓,摘果、装袋、搬运,一派丰收景象。村民们丰收喜悦的背后,离不开监督的保驾护航。去年,巴州区纪委监委探索出一套紧盯决策过程、合同签订、监管服务、收益分配等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村集体经济监督,助力乡村振兴。相坪村正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村集体经济由2021年的9.6万元增加到2022年16.9万元,村民收入也随之大幅度增加。从制度中获益的不仅有相坪村。“去年年初,我们监督检查发现,村‘两委’在盘活村原有老茶园的决策前未进行专业评估论证,盲目发展安吉白茶,随即我们将问题向镇纪委汇报,镇纪委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考察和检测鉴定后,决定发展有机红茶。现在我们村种植的有机红茶达到40余亩,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0余万元。”一谈起村集体经济发展,天马山镇狮子寨村纪检委员屈卫东颇感自豪。“室组地”联动文廖羿鸣张燕霞开启精准监督模式“村组干部防汛预警期值班值守是如何开展的?请提供一下相关材料……”近日,在会理市新安傣族乡,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闵丹按照“室组地”联动监督协作区划分,带领关河镇、树堡乡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重点工作联动监督检查,这是会理市纪委监委实行“室组地”联动监督的一个缩影。2022年以来,会理市纪委监委将“室组地”联动监督作为强化基层监督执纪的有力抓手,制定《会理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开展联动监督、联合办案,进一步发挥“室组地”优势,促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同高效。“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分片设置工作联动协作区,综合考虑区域相近、便于协作、有利工作开展等因素,将市纪委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4个工作联动协作区,在日常监督、工作布局、人员调配、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市纪委常委杜明发表示。姚某某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发展党员案件的查办,就是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查办的一起成功典型。“因为姚某某案件中有重要的证人在其他县工作无法返回,存在没有合适谈话场所、核查取证跨区域、相关书证获取难等问题,仅靠乡镇纪委‘单兵作战’,突破该案有难度。”槽元乡纪委书记李超说。通过“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第四纪检监察室协调邻近乡镇太平镇纪委协助调取书证材料,并在协调谈话场所、出具跨县调证文书和介绍信方面给予支持,仅用9天就完成了跨县快速办理,最终姚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探索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联合监督执纪,既实现了委机关力量下沉,又避免了熟人社会对监督执纪造成的人情干扰,形成互相借鉴、优势互补的良好效应。”会理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机制,最大限度整合资源优势,打好“组合拳”,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推动基层监督效能大提升。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