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工作计划 >

2023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6 09:50: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五篇】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乡镇社区(村)主抓,公安工商严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传销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魁斗镇、官桥镇、龙门镇、湖头镇为重点,其它乡镇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频发区域。

重点行为:全面强力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慈善养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经营场所、培训场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威胁、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待业人员、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的仍参与传销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人员;为网络传销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x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⒈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涉及重点乡镇的城关、凤城、茶都、官桥、湖头等工商所,要积极会同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汇总梳理线索。对条件、时机成熟的传销案件,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执法股,由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查处。

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打掉传销团伙,铲除传销窝点,处置传销网站。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遣散一批传销人员,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⒊总结考核阶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认真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宣传工作等情况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县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打击传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深刻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这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之一,确保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全系统党员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和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法传销分子。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范围依托各乡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控联络员网络,划定管控责任区及责任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重点场所、重点楼宇、重点部位全覆盖。在职责范围内对一般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防联动机制,依托110、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及时收集信息与迅速转办为一体的快速处理线索机制。要积极协调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地方的检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一般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传销案件。

⒊主动作为,落实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实提升打击传销活动实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账,依托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要通过工商办事服务窗口发放举报传销联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见附件3)、举办反传销公益活动、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创建成果。要通过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⒋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行动期间,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注意查找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传销工作长效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应于每月25日前及时向县局行政执法股报送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x月20日前报送本次开展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总结。

县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2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xx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x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x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x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x月1日-x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切实加强对远程教育工作的管理

建立健全远程教育领导小组,为远程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全面负责,落实远程教育的各项工作,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远程教育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远程教育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根据街道政府领导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的开展远程教育工作。

二、明确了教学管理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远程广播工作计划。

2、重点围绕群众、生产中心工作发展经济中心为群众服务。

3、做好信息、记录、收集、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汇报情况。

三、建立完善了教学管理制度

1、“两委”将远程教育纳入议事工作日程。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技术。

3、专人管理,对设备勤保养,及时收集汇报,做好记录,建好档案。

四、以场地建设为重点,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在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时间短、任务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投入到村级远程教育活动场地建设中去。

1、完善村室建设。投资建成文化娱乐室、党员电教室等,并完成了配套设施建设,使群众有了“议事堂”、“娱乐场”。

2、整治乡村环境。对村内生产、生活道路进行了硬化,绿化;
修建标准化垃圾池和成立有2人组成的村级卫生保洁队伍,使乡村环境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3、开展便民服务。建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可以让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平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五、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远程教育是个新事物,要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所接受必须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提高新时期执政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同时为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农村工作中的作用,我们还多次邀请相关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指导,为尽快掌握和运用这一现代化媒体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我们利用网络优势,通过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了对远程教育的理解,提高了理论水平,达到足不出户就可以纵观天下之事,掌握最新、最快的先进信息,并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这一先进技术手段与媒介,搞好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和各项实用农业技术个性化学习培训。针对我村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更加广泛、深入的学习了有关花木种植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结合我村的花木种植管理现状,研究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同时又组织专人进行学习,走进实地进行传授,把新知识,新思想及时普及给广大村民,为他们提供了更新的农业科普技术,让农民朋友们真正地感受到了网络的优越性,使我村的花木种植产业化及农村经济建设如虎添翼。现如今,我村的花木种植管理日趋科学化、专业化,作物生长良好,前景可观,群众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学到了技术,真正成为了群众的“摇钱树”。

六、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利用这个信息平台,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根据时节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观看种植、营销、市场信息、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有关内容。观后做好讨论,理思路,提建议,谈打算,促发展。做到教育培训与实际生产相结合,与党员联户相结合,及时解决种植、营销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服务,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打击传销的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新中国成立周年庆典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决定,自月日至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根据这一决定,按照上级局的部署,我局于规定的时限内组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全市开展了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此项执法行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两部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及时动作。一是认识到位。我局对此次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作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国庆周年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重要工作,将其列入监管与执法的重点;
二是领导到位。市局和各县(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派出分局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布署,重大行动靠前指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打传专门机构加强了对此次行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行动的有效开展;
三是工作安排布署到位。市局和各县(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派出分局都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确定了联合执法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门的会议进行了动员和具体的安排布署,使专项行动落到了实处。

二、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全方位摸底排查

在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我们落实了打传工作责任制,实行属地监管。建立和形成了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由市局统一组织指挥,专门机构指导督办,各(县)市局、直属分局、派出分局属地监管,及与公安部门协作、动员协调社区组织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在摸底排查阶段,组织了专业执法人员和基层工商所管理人员及社区骨干,实行所管片、人管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并向社会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传销线索。对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具有传销嫌疑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跟踪、监控、开展调查。联合行动期间,全系统共出动人次,车辆台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宾馆、招待所、写字楼、出租房及主要商业区的周边等处重点场所部位和区域进行了重点的检查。摸清了情况,掌握了一些传销线索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为防范、布控和集中查处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严查狠打

在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我们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要求,采取发现就查、露头便打,严查狠打,不让传销落地生根,更不允许其蔓延做大形成气候,努力营造使传销进不来、传不开、骗不到的现实环境。在全面查处的基础上,我们把五种传销行为作为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查处的重点,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予以重点打击:一是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
二是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以销售产品为名及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的传销活动;
三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假借“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工及下岗职工等群体从事传销的行为,防止传销向学生、农民、下岗职工渗透;
四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营销手段进行传销活动;
五是组织、领导策划传销的头目和骨干分子。行动期间,全系统共组织集中行动次,立案查处有限公司等传销违法行为案件件,现结案件,罚没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处,遣散参与传销人员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成效。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遏制了传销在我市发展蔓延的势头,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四、积极主动做好外部协调配合,形成打传合力

传销是一个社会问题,打击传销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多方力量,多方联动,全力整治。在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工商部门一是主动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取得领导和支持;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建立与完善与公安部门在打击传销过程中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了与公安部门在调查摸底、信息传递,情况汇报、实施检查、组织集中行动、遣返人员、案件查处等方面的配合;
与金融部门在控制资金、帐户查询等的开展协作,提高了打击传销的效能。联合行动期间,我们先后在公安和金融部门配合协助下,对“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传销违法行为进行了跟踪和立案调查,并根据案情的实际,及时将这两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力开展禁传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配合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我们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防范和抵制传销的一项举措,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于月份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活动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多种现代化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范围、多层次、多角度的开展大规模的打击传销社会宣传。活动期间,全系统在全市个城区街道、个乡镇村屯和所大专院校印发张贴了“远离传销共建和谐”、“释解传销”、“禁止传销法律知识问答”、“致广大市民公开信”和“致高校大学生公开信”、“揭秘传销”光碟等宣传材料万份,组织禁止传销教育讲座和咨询次。经过我们的积极努力和在校方的配合下,我们制发的打击传销系列宣传资料登录在“大学、大学、大学”等所高校的校园网上,并在校内电视台进行了播放。通过这些宣传手段和形式,使打击传销宣传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营造了的抵制、打击传销的社会舆论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摧毁传销和变相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和变相传销头目,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活力*”。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县打击非法传销行动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局,由钟世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其铭、夏天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我县打击非法传销的日常事物。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目标

以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和变相传销头目,揭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本质及其危害,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发展蔓延势头,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群防群治,彻底铲除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生存土壤,净化社会环境,创建“平安*、和谐*、活力*”,在我县创建一批“无非法传销社区”,最终实现“决不让非法传销在*立足”的目标。

(二)什么是传销与非法传销

1.传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变相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双赢制”、“特许加盟”、“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形式,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

(三)传销的表现形式

1.“拉人头”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团队记酬”的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四)活动重点

1.重点打击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防止大规模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发生;

2.惩处一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集中力量查处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

3.从重从快打击渗入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带有黑社会背景组织、经济组织,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刑事违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查处参加非法传销的国家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

4.坚决取缔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的组织,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来我县组建网络、发展人员、开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四、活动步骤

全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都要成立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本辖区内的非法传销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初步查清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窝点、组织头目以及传销资金开户、流转等情况。对已经查明了相关情况的非法传销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6日—1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以政府通告、电视讲话、新闻报道、受害人专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行为的诈骗本质。

1.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由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当前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

2.政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工商“12315”和公安“110”),县广电局进行打击传销集中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动员组织者主动投案,引导不明真相传销人员离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查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做好本辖区内可疑人员的的监控工作,发现有组织或者参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应立即向当地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于隐瞒不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打击取缔阶段(7月11日—20日)。大力打击第一阶段摸排出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对于已经摸排出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要采取过硬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和心慈手软。

1.在县打击非法传销行动专项整治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各相关部门牵头,全县统一行动,对所在街道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清查。发现有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逐一进行登记,区别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对传销组织头目交由工商、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传销痴迷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劝其返回原籍。对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民政部门负责通知其单位、亲属或所在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将其领回;
对严重干扰执法行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被劝返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强化对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防止传销组织者利用公共场所从事传销的培训“授课”等活动,对传销人员根据上述原则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传销资金,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暂扣,并通知有关开户银行进行暂停结算,相关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在办理有关金融业务时,发现疑为传销资金的,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反映。

4.对利用传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由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认定,并依照非法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予以取缔。

5.对《通告》发出后,继续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办公、聚会等活动场所的,由建设、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有关罚款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6.出租房主必须签署《“无传销活动房屋租赁”书面承诺保证书》,任何人不得阻挠、干扰、抗击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正常开展,凡不支持、不配合、不理解者,必要时可采取非常手段断水、断电、断通讯。

7.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形式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8.对利用培训、集会等形式劝诱、欺骗他人参加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由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传销和变相传销中,以扣押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财物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情节严重的,予以劳动教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对拒绝、阻碍“打传队”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各商业银行对传销活动往来银行业务必须根据打击非法传销活动领导组的要求,采取冻结或暂停支付等手段,冻结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资金;
民政部门要筹措专项经费保证需劝返人员能及时送出*境外。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7月21日—25日。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回顾总结工作,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整改提高。

1.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找准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工作方法。

2.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传销大案要案,进一步震慑传销不法分子。

3.建立各职能部门间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做好重点地区的复查工作,严防传销活动死灰复燃。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30日)。由县打击非法传销行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对相关职能部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明确职责

(一)乡镇政府职责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切实抓好本乡镇范围内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无工商所的乡镇,由该片区工商联系人负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政策,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本乡镇内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强化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户的监管,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工作和乡镇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平安*、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县直各部门职责

1.政法部门职责。县委政法委加强对公、检、法、司的领导和协调,及时召集司法部门分析、研究和处理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把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进行严厉的刑事打击;
县检察院、法院要从打击传销的特殊性出发,紧密协作,对涉嫌案件要提前介入侦察,统一执法尺度,力求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县公安局要负责依法对传销活动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力量抓捕、惩办传销头目和骨干,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除传销组织滋生蔓延的空间。对暴力抗法、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予以依法从严打击;
司法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入社区、车站等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普及,教育广大市民提高认识,远离传销,不为传销分子提供住宿等便利条件。

2.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纪律监督职责,开展好对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察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参加非法传销活动的国家公务员、教师等,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县工商局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传销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和高层传销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管理,实行依法纳税,积极配合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的开展;
县交通局要负责组织好交通运输企业,及时疏散传销人员;
县建设局要依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严整顿和规范房屋出租行为,积极配合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杜绝传销组织在我县立足;
县民政局要积极妥善处置传销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做好外来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确保需劝返人员能及时送出昭通境外;
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树立起防范意识。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对传销活动全面围堵的良好氛围;
县局要切实履行好来信、来访工作职责,向来访群众全力宣传传销行为的诈骗本质,做好宣传疏导和劝返工作,对待传销分子的无理取闹,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迅速给予严厉打击,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组进行报告。

4.宣传部门职责。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以政府通告、电视讲话、新闻报道、受害人专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曝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行为的诈骗本质。

5.其他有关部门职责。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帐目、资金往来进行查询、暂停结算等工作,严防传销分子利用储蓄存、取款划转传销资金;
通信部门要积极清查传销人员的电话往来,打击传销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供电、供水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拒不配合并提供违法服务的屋主,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实行暂停供水、供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大局为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开展好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一支能打硬仗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队伍,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定重点清理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清理一片,巩固一片,尽量做好稳定工作,严防传销队伍在本县内滋生蔓延。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严格依法行政,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和打击力度,以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劝返传销人员为主导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部门配合,统一步调、统一要求,确保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无传销社区”的要求,层层签订打击非法传销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必要时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研究,精心准备,依照法律和事实进行集中整治,要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非法传销活动。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监督力度,在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查处工作中采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乡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包庇、支持、纵容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凡因上述原因在辖区内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对国家公务员、教师等参加非法传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严格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严密防范,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对传销行为的清查整治和对传销组织的取缔打击工作,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与出租屋主签定《治安责任书》或《“无传销活动房屋租赁”书面承诺保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杜绝传销活动在我县滋生蔓延。要积极探索监管方式,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认真总结打击传销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使传销行为在我县无立足之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开展农村家电市场整治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家电市场检查工作。查处家电案件*件,查获虚假宣传的洗衣机*台、虚假宣传的热水器*台,案值*.*万元,罚没*.*万元;
责令下架旧电视机*台。同时,成立了农村家电市场监管督查工作小组。督查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督查。督查中还发现的案情,及时移交辖区工商所查处。另外我局与市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在中山广场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多份,并接受了群众的咨询。

(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今年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件,案值*元,罚没金额*.*元。一是加强节日市场的专项整治。节日期间进行食品质量检测*批次*个品种,合格率*。查处销售未经检验上市羊肉案件*起,数量*公斤,案值*元,罚款*元;
查扣未贴绿标*年*月*日前生产的乳制品*包(罐),案值*.*万元,罚没金额元*.*万元;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集贸市场*个、超市*户、食品批发户*户、食品经营户*户,对*种食品进行检测,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户;
在*的行政村建立食品经营示范店;
在乡镇食品批发企业安装电子台帐软件*户。三是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经营方式有问题;
督促*户食品潻加剂经营户,*户化工店完善进、销台帐;
立案查处*起食品添加济违法案件,罚款*元。四是开展腐竹、糕饼、酒类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快速抽检腐竹*个批次,对*户糕饼销售店未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强制性标识的进行立案查处,罚没*元,没收销毁*公斤无任何标识的月饼;
五是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对*起未经检疫的羊肉进行立案查处,处罚*元。

(三)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充分发挥农资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件,案值*.*万元,其中不正当虚假宣传使人误解的化肥、种子案件*起,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起,罚没款*.*万元。

(四)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共捣毁传销窝点*个、移送公安刑拘*人、驱散传销人员*人、解救人员*人、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车辆*车次。主要做法:一是出台《工作方案》;
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张贴和散发《*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通告》,向群众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知识问答*份;
三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成我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形成打击传销工作的联合机制;
四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接待了*位来寻亲的外地群众,帮助*位寻亲人员找到子女;
五是成立打传行动小组。我局与公安机关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行动小组的成立是工商、公安机关加强联合执法,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的重要体现。

(五)开展打黄扫非工作

一是把打黄扫非工作作为公平交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年公平交易工作要点时,在绩效考评项目上明确了打黄扫非工作的内容;
二是以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开展清查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整治印刷复制企业、取缔黑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工作重点,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加强与当地“扫黄办”的沟通和配合。今年我局打黄扫非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主体*家,地摊*家,立案查处黑网吧案件*件,罚没款*.*元,取缔黑网吧*户。

(六)开展打击走私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电子产品、烟、酒、冷冻品、成品油、走私旧服装、盗版光盘、反动宣传品、物品等经营店进行重点巡查;
二是开展集中检查。主要在各节日期间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物品的检查工作。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车辆*车次,检查经营户*家,已查处成品油、香烟走私案各*起案值*.*万元,罚没入库金额*.*万元。

(七)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南平市和*市纠风工作的部署安排,今年继续牵头开展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了*起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案件,一起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与房地产开发商签定预埋管线协议方式排挤其他电信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万元;
另一起是“自来水公司以店堂告示的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万元的处罚。同时,还在南平市局的委托下,分别对*市供电公司和*供电局涉嫌向发电企业收取“电损费”案进行协查,涉案金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共计罚没金额*万元。

(八)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年全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号),我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流通领域建材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建材,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建材市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车辆*车次,立案查处案件*件,案值*.*万元,罚没*.*万元,没收“立邦油漆”*件。

(九)开展网络案件查处工作

首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工商行政管理互联网监督管理系统培训教程》、《*市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管理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应用》等有关知识。其次是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通过网络监管立案查处了*起网络案件,一起是利用互联网虚假信息的行为案,当事人被我局处以*.*万元罚款,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另一起是通过网络查处三虚一逃的案件,案值为*万元,罚没金额为*万元。

(十)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发挥*台、站、点维权网络的作用,对*起消费者的投诉情况进行了梳理;
二是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不仅集中检查,还做好日常巡查,发挥了片段长的作用;
三是加大侵害消费者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起虚假广告案、*起不正当虚假宣传案、*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起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特别是今年查处的*起公共服务领域侵害消者权益典型案件,共计罚没入库*.*万元,很好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十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我局还以开展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开展对不合格取暖器电热毯进行市场清查、开展对不合格电饭锅和溶剂型木器涂料进行市场清查、开展不合格饮水机检查、开展抽检不合格产品检查、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全年共查处假冒伪劣的商品质量案件*件,案值*.*万元,罚没入库*.*万元。其中,立案查处四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行为案,罚没入库*.*万元。

(十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大商标执法办案力度,认真履行《商标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强化商标行政执法,重查大案要案。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件,案值*.*万元,罚没*.*万元,其中万元案件两件。

(十三)加强广告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广告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明确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是加强对*市电视台广告部的日常监管,加强实时监控,有效落实媒体记分制度,实行媒体逐级监管的工作机制。配合*市局开展对本市媒体广告加强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时开展对新闻媒体的抽查检查工作,有效落实违法广告曝光制度,把辖区广告违法率控制在*%以内;
三是强化广告案件查处工作,查处广告案件*件,罚没*.*万元。

(十四)开展中介组织整治工作

共查处中介组织案件*件,案值*万元,罚没*.*万元,案件性质涉及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十五)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零售经营卷烟专项行动

通过调查摸底的有证无照*户,证照登记事项不符*户,无证无照*户。通过专项行动现在全市*余户经营户均已办照或通过验照,实现了*有证有照。

(十六)开展从事境外劳务等中介企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经纪人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等违法经营行为。清查从事境外劳务等中介企业*个。查处*起未取得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从事涉外劳务人员招收经营活动案件,案值*.*万元、罚款*.*万元,净化了境外劳务等中介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七)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工作

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家、饮食店*家,引导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规范办照*户,立案查处学校及周边无照经营食品店案件*件,罚没款*元,取缔学校及周边无照经营户*户,向有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户。

二、基本成效

截止至*年*月*日,共查处案件*件(一般程序案件*件),罚没入库金额*.*万元。其中,查处产品质量案件*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件,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件,查处走私案件*件。没收违法物资有:服装*件,*奶粉*罐、“*”饮料*件(*瓶)、“*”油漆*件、*酒*箱(*瓶)、浴霸*台、假冒侵权卷烟*条、冻鸡肉*代、奶油*合、月饼(盒及散装)*合。货值金额*.*万元。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我公司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严格遵循“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指导方针,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和县****“扫黑除恶”安排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即时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适时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进行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提示搞政治站位,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氛围,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2019年经调整以总经理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15名党员干部职工和5名辅警保安与公司党支部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公司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县委下发的文件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宣传资料,并张贴在宣传公示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同时,给每名党员干部职工人手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在公司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和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利用公司支部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制作悬挂“扫黑除恶”横幅3条,召开年度总结和动员会1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检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会议一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喊打局面。

四、严格执纪问责,加强苗头和隐患排查和行业治理整顿。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方针,在公司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个别干部职工、各乡镇**代销点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公司对违反制度的干部职工进行问责,对不遵守**管理制度,违规销售、假冒伪劣**代销点,通过取缔、没收伪劣**、警告教育等方式,是全县**市场得到了有效治理,截至目前,我公司根据县纪委反馈个别干部亲属搞特权,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清退违规领取差旅费15840元,对过去不合理管理制度进行了废除,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堵塞了漏洞;
同时,于2018年3月27日至5月8日对各乡镇9个**代销点违规销售过期**进行了整治,并没收过期**,责令限期整改;
今年3月26日至27日对各乡镇3家违规销售*****代销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存在自行销售冒牌伪劣**的1家代销点进行了取缔查封,没收了伪劣**。对两家违规销售未经许可销售**和过期的**代销点进行了进行了清理整顿,没收未经许可销售的**和过期**,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