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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16 10:2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摘要目的:总结北京市隆福医院1992~2006年6种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的变化,探讨15年来传染性疾病的变化规律和主要传染性疾病的发病年龄、性别特点,为儿科临床及医院传染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五篇】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摘要 目的:总结北京市隆福医院1992~2006年6种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的变化,探讨15年来传染性疾病的变化规律和主要传染性疾病的发病年龄、性别特点,为儿科临床及医院传染病管理提供参考。结论:应将麻疹一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MMR)列入计划免疫,应对麻疹免疫复种的对象进行调整,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管理。

关键词 法定传染病 发病率

资料与方法

本组选择自1992~2006年我院儿科及内科均按《北京市传染病诊断》确诊病例中0~14岁儿童及成人患者。

方法以我院门诊法定传染病登记卡的第一诊断为依据,由保健科收集、访视、核实诊断,再由内勤填写“传染病登记册”,常年积累而成。将1992~2006年资料进行总结分析。

结果 ①不同人群的发病情况:15年来儿科门诊总数为142 441例,0~14岁儿童六种传染病发病总数为3034例,占门诊人数的2.13%。儿童组发病排位为风疹(31.08%)、流行性腮腺炎(30.59%)、细菌性痢疾(29.43%)、猩红热(6.82%)、乙型肝炎(1.12%)、麻疹(0.96%)。成人组发病排位为细菌性痢疾(86.26%)、乙型肝炎(9.96%)、流行性腮腺炎(1.76%)、风疹(O.84%)、麻疹(1.06%)、猩红热(0.11%)。10年中全院无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发病。10年中排除1992~1994年及2001年风疹大流行影响因素,流行性腮腺炎发病数较高,有6年占首位。②各种传染病年龄的变化:学龄前及学龄儿童的传染病发病数占儿童组的91.86%,流行性腮腺炎在儿童组发病较高。麻疹发病年龄显著增大,成人病例显著增多,发病年龄在20~45岁。各种传染病与性别因素无关。

讨论

计划免疫普遍开展后,小儿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15年中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在我院均未发生,说明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和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15年中共发生67例麻疹,其中成人为38例,占56.72%,与有关文献报告接近。儿童麻疹发病年龄上移,其原因主要是计划免疫接种工作落实,接种质量提高,小年龄组发病减少,最小发病年龄为2个月。但由于麻疹疫苗免疫不是终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抗体水平也逐渐下降,大年龄组易感人群增加,而又忽视了再免疫,使感染麻疹的机会增大,造成年长儿和成人的发病率有所上升。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及时对适龄青少年进行麻疹疫苗复种,并有计划的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消除免疫空白,是控制麻疹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发病率分别为儿童组的32.07%、32.66%,发病率较高与这些病尚未列入计划免疫有关。尤其是这两种传染病均能并发心肌炎。而流行性腮腺炎还可并发急性脑膜炎、炎、耳聋等,发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均说明免疫预防的重要性。由风疹逐年发病例数统计的结果表明,风疹的流行周期大致为6~8年。现在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MMR)已研制成功,但尚未推广应用。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全面推进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二、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最大程度地减少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适合全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

2.规范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到85%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

4.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8%以上。

5.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婚前保健人群免费咨询检测率2009年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孕产妇孕24周前免费咨询检测率2009年达到85%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阳性告知率达98%以上。

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2009年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条件认证率达100%,乡(镇)卫生院达80%,2010年乡(镇)卫生院达90%以上。

7.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2009年达97%以上,2010年达到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妊娠28周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三联用药方案使用达90%以上。

8.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95%以上。

9.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保健管理率2010年达95%以上。

10.对随访管理的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率达到95%以上。

11.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50%。

12.为阳性孕产妇及满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转介率达98%以上

三、策略与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1.提高认识,强化政府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艾滋病综合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规划及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分工与职责,严格考核,协调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共同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1)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①领导小组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俸光兰(县卫生局规财股股长)

俸志刚(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张昌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发祥(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秦玉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职责:负责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学良(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宋云江(县防艾办干部)

刀艳(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经费分配与监督使用;协调医疗保健机构解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级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负责审核、上报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

③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长:王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王学良(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员:刀艳(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董凌玉(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陈灿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铁文东(县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为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培训与监督指导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

(2)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①县卫生局相关科(股)室职责

——疾基妇股负责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组织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指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机构为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服务机构的人员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合格证”。

——防艾办负责艾滋病综合防治管理和协调,分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任务,安排工作经费。

——医政股及卫生监督所负责协调或监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工作的开展。

——规划财务股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监督管理经费的使用。

②县妇幼保健院职责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常规妇幼保健工作,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负责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督指导与评估。

——负责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或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

——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随访管理工作(附件4);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随访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07〕716号)要求,督促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cd4+检测;为阳性孕产妇及满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

——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信息资料,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负责制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检测试剂、药品及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的计划并进行管理,协助卫生局进行全县物资的调配及合理使用。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

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指导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检测,承担确证检测工作。

——负责为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免费cd4+检测。

——在卫生局的组织下,完成医疗保健机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的条件认证。

——协助做好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告知及随访工作。

——及时评估和处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④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助产机构(医疗及保健机构)职责

——在生殖保健服务中开展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为孕产妇提供一次(必要时两次)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并将检测日期标注于《孕产期保健手册》上。

——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和婚前保健人群血清标本及时送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不得交由孕产妇或家人送检。

——负责发现的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告知和转介。

——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试剂、药品及相关物资使用登记,密切注意其有效期,调剂使用,避免出现浪费。

——按要求向县妇幼保健院报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数据信息。

3.广泛社会动员,营造良好环境

(1)积极开展广泛的社会动员,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家庭提供关爱和支持。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根据城乡群众文化程度,选用不同的健康教育方法,结合孕产期保健、婚前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妇产科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婚前保健门诊摆放健康教育材料,供群众阅读;也可利用各种传媒、学校课程、讲座及咨询热线等形式,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儿童家长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

(3)在妇女中普及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使广大育龄妇女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不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如何选择正确的避孕措施,防止非意愿妊娠。

(二)在生殖保健服务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在生殖健康医疗保健服务中,要关注妇女艾滋病感染的可能途径和感染状况,将预防育龄妇女艾滋病感染以及减少艾滋病感染妇女非意愿妊娠与生殖健康服务密切结合。

1.提供艾滋病预防信息及服务,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在生殖保健服务的过程中,结合婚前保健、妇女病查治、性传播疾病/生殖道感染防治、计划生育等医疗服务,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妇女艾滋病预防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避免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增强防护意识;对有高危行为者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动员其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和进一步的咨询,预防配偶/感染,最大程度地减少育龄妇女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机会。

2.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和预防的信息、相应的避孕咨询及服务、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选择安全的方式,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为意外妊娠的妇女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的非意愿妊娠。

(三)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提供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妇幼保健网络为平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与常规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逐步建立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关爱和支持体系,为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提供高质量保健服务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咨询与检测服务

(1)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可行的咨询检测流程。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意义和预防措施等。在充分咨询、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下,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不再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咨询检测知情同意检测书”;经过反复咨询后仍拒绝检测者,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拒绝检测书”(附件3),如本人拒绝签署,须由咨询者在“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拒绝书”上进行书面说明,并由包括咨询者在内的两名医务人员签名。

(2)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要求,为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检测流程见附件1,强调孕期尽早检测,尽快明确感染状况。

(3)重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的检测后咨询,强调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使这部分人群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感染艾滋病病毒;对本人及(或)配偶(性伴)有高危行为者,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支持鼓励配偶(性伴)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本人三个月后复检。

(4)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在充分咨询的前提下,自愿选择妊娠结局,签署《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附件3),为其提供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2.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综合服务

(1)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随访管理服务流程。

(2)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孕妇提供终止妊娠服务,进行预防性病、生殖道感染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行避孕指导,预防非意愿性妊娠,鼓励配偶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提供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

(3)为自愿选择继续妊娠的孕产妇提供高质量的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和艾滋病母婴阻断服务。包括:

①孕产期保健,营养支持,铁和叶酸的补充,分娩计划,出生准备,安全的指导,提倡使用并提供安全套,梅毒筛查和性传播疾病的管理。

②艾滋病临床评估。包括临床分期,免疫状态评估(cd4+检测),为有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及时提供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无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在产前、产时和产后各期提供抗逆转录病毒预防用药。

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保健随访管理、喂养方式咨询,提倡和支持人工喂养。

(4)应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密切监测艾滋病相关症状和体征,进行cd4+检测。根据孕产妇的疾病发展程度、免疫状况及抗病毒治疗情况,兼顾孕产妇自身健康和预防母婴传播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抗病毒药物方案(附件2)。对有治疗指征的孕产妇及时转介到当地抗病毒治疗点接受治疗,对无抗病毒治疗指征的孕产妇提供预防性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用药前应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药物服用及采取相关措施知情同意书(保密)”(附件3),同意者采取后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措施。

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确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及时、全程、规范用药。在开始应用抗病毒药物之前,应充分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抗病毒药物应用的重要性及相关信息,提高用药依从性;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定期监测孕产妇血常规、肝、肾功能和免疫状况等,密切关注耐药性和药物副作用并及时处理。

(5)提供适宜的安全的助产服务

动员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儿童的感染机率。

3.婴儿喂养与儿童保健

(1)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提供出生后第一年的免费奶粉支持,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对人工喂养的可接受性、可行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并进行婴儿喂养的科学指导与随访,最大限度地减少通过喂养导致的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婴儿早期死亡。

(2)开展高质量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

(3)按照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计划免疫要求,给予预防接种。可按正常计划免疫程序接种灭活疫苗,暂缓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在未完成疫苗接种程序时,应注意避免与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等病人接触,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儿童排除艾滋病病毒感染后,应尽快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4)按要求对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附件1)。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筛查出现假阴性结果,建议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筛查。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以便尽早提供相应服务。

4.提供关怀与支持

医疗保健机构组织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及家庭提供精神、心理、服药依从性及安全的饮用水等的综合关爱和支持,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影响,减少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四)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所有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求及服务流程提供服务。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管理、技术及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能力。

(1)人员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和复训内容,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对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技能培训和复训。对象包括卫生局分管妇幼卫生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防艾办工作人员、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规范实验室检测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06〕598)的要求,完善检测制度,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有效可行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检测流程,尽快通过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的认证验收,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2.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遵守普遍性防护原则及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3.物品分发及管理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机构,要根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物资分发、转运及使用追踪管理要求》(附件5),对药品、试剂等物资进行管理。

四、信息管理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方案(修订)》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或登记本,按时上报信息,深入开展信息分析,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五、监督指导与评估

建立监督指导评估体系,按照《××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评估方案(修订)》要求,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督导中应认真总结经验和亮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跟踪落实监督指导评估发现突出问题的改进情况。

附件: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应用方案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情同意(拒绝)书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要求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物资分发、转运及使用追踪管理要求

6.转介通知单

附件1

孕产期保健艾滋病检测和服务流程

产时保健艾滋病检测和服务流程

(适用于未能及时获得确认试验结果者)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婴幼儿随访和检测服务流程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筛查出现假阴性结果,建议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筛查。

附件2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应用方案

一、没有抗病毒治疗指征、既往未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

(一)建议方案

孕期:自妊娠28周(或妊娠28周后发现感染尽早)开始口服齐多夫定(azt)300mg,每日2次,至临产;

临产后:立即口服齐多夫定(azt)300mg,奈韦拉平(nvp)200mg以及拉米夫定(3tc)150mg;之后每3小时服用azt300mg,每12小时服用3tc150mg,直至分娩结束;若择期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小时服用nvp200mg。

分娩后:产妇继续口服azt300mg及3tc150mg,每日2次,连续服用1周。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新生儿:

出生后尽早(6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单剂量口服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6mg(或混悬液0.6ml);同时口服azt4mg/kg(或混悬液0.4ml/kg),每12小时1次,连续应用1周。如果母亲服用azt的时间不足4周,新生儿需连续应用azt4周。

对于孕期未发现、临产后才发现感染的产妇,也应及时按照建议方案,自临产后的药物方案开始应用抗病毒药物。

对于分娩后才发现感染的产妇,产妇本人可以暂不应用抗病毒药物,分娩婴儿则应尽早(6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开始应用单剂量nvp以及4周azt,药物剂量和使用方法同建议方案。

(二)最低限度方案

产妇临产后:立即口服奈韦拉平(nvp)200mg,一次;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分娩新生儿:出生后尽早(6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单剂量口服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6mg(或混悬液0.6ml)。

二、具有抗病毒治疗指征或既往接受过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参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2007版)》相关内容。

分娩新生儿:出生后开始服用azt4mg/kg(或混悬液0.4ml/kg),每12小时1次,连续应用1周。如果母亲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需持续4周。

附件3

艾滋病病毒抗体咨询检测知情拒绝检测书

本人已经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咨询,已了解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意义和利弊。现选择拒绝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医生签名:

日期:

备注:反复咨询后本人拒绝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拒绝书”,须由咨询者在此进行书面说明,并由包括咨询者在内的两名医务人员签名。

医生签名:日期:

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

本人及家属经过咨询已经了解了艾滋病病毒对母亲及婴儿的危害,现自愿选择妊娠结局:

自愿终止妊娠。希望继续妊娠,愿意承担后果。

本人签字:本人签字:

医生签字:医生签字:

家属签字:家属签字:

日期:日期: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药物服用及采取相关措施

知情同意书(保密)

为了预防艾滋病母婴间的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婴幼儿感染艾滋病的机会,本人同意:

1.本人及婴儿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包括在已临产情况下,经两种快速试剂检测出现过阳性反应,或两种快速检测试剂检测出现一阴一阳反应,不能及时得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确认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该药的长期安全性资料尚未获得,本人及家属理解可能出现的各种并发症(包括治疗失败),配合并真实提供服药后的各种情况。

2.不采取母乳喂养婴儿。

本人签字:

医生签字:

家属签字:

日期:

附件4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

管理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孕产妇的保健要求

1.对选择终止妊娠者

(1)到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终止妊娠服务。(2)宣传预防性病、生殖道感染的相关知识。

(3)预防非意愿性妊娠,进行避孕指导。

(4)鼓励配偶/性伴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

(5)提供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

2.对选择继续妊娠者

(1)提前检查、营养指导、高危筛查和管理、护理、分娩方式及分娩地点的选择、产褥期保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

(2)提供艾滋病母婴阻断综合服务。

①产前保健要求

——告知孕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和阻断措施、开始服药的最佳孕周,提醒孕妇到产前检查或准备分娩的医疗机构服用抗病毒药物。有治疗指征者及时转介进行抗病毒治疗。

——督促进行cd4+检测。

——服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前和用药期间,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常规等。

——提倡使用并提供安全套。

——讨论婴儿的喂养方式,建议人工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识别机会性感染的相关体征,如体重减轻、慢性腹泻持续1月以上、长期发热1月以上等。

②产后保健要求

——产妇

·根据孕期用药方案,指导产妇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

·教会产妇及其家人安全处理被血液污染的卫生巾、被褥和其他物品等方法(如焚烧、含氯消毒液浸泡等)。

·心理支持与关怀服务,包括服药依从性的支持。

·提供转介服务。

·识别机会性感染的相关体征,如体重减轻、慢性腹泻持续1月以上、长期发热1月以上等。

——新生儿

·指导并督促家长给新生儿服用抗病毒药物,解决在服药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提高服药的依从性。

·对家长进行人工喂养咨询与指导,杜绝混合喂养。

·提供新生儿保健服务。

·对新生儿护理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皮肤粘膜的操作。

(二)婴幼儿保健要求

1.对12月龄或18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告(附检验报告单)。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以便尽早提供相应服务。

2.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预防接种、常见多发病的防治等保健服务。

(1)利用生长发育监测图评估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在两次随访间隔期间有无体重下降、营养不良和生长迟缓。

(2)喂养指导。了解喂养方式,在喂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了解24小时进食情况、辅食添加情况、饮食习惯、饮食卫生状况等。

(3)营养评估。

通过询问喂养史和有无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影响儿童进食的消化道症状,评估营养摄入情况。

常规测量体重、身高和体格检查(如眼睑和手掌的苍白程度等)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根据营养状况及评估结果进行科学喂养指导。

(4)注意观察婴幼儿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症状。

3.免疫接种情况

督促家长按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计划免疫程序,让婴幼儿接受免疫接种。

4.提供转介服务和心理支持与关怀服务。

二、管理要求

(一)孕产妇随访

1.时间:与常规孕产期保健次数相同,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访视次数。

2.方式:与孕产妇商量后,双方共同确定。建议最好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随访,以便开展相关检查。产后随访与新生儿随访同步进行。

3.作好随访工作记录

4.提供转介服务:转介卡内容应包含母婴阻断服务中孕期、产时用药及用药后的不良反应情况。

(二)婴幼儿随访

1.时间:满1月、3月、6月、9月、12月和18月时进行随访,共6次,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2.方式:医务人员与儿童家长双方商量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如家访、到医院随访等。如有异常情况发生,要求一定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随访。

(三)注意事项

1.注意保密、尊重对方隐私。

2.从事儿童随访的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儿童保健、儿科专业知识并经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业培训。

(四)资料收集与管理

1.认真填写有关表、卡、册,妥善保管所有检查报告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信息。

2.结案后,将所有资料及时归档

附件5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物资分发、转运及使用

追踪管理要求

为规范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所需物资的分发、转运及使用追踪管理,充分发挥物资效益,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管理原则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物资,不得挪作他用,免费发放的物资不得收费。

二、物资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

(一)县卫生局对物资的分发、转运及使用进行监督。

(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物资的接收、转运及使用追踪管理,并向县卫生局及市妇幼保健院报告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

1.建立物资验收、分发、转运登记制度,完成物资验收、分发、转运登记工作,及时归档。

2.严格按照各类物资的存放要求,在到货之前作好房屋、水、电等必要设施的准备工作。

3.根据我县年度计划的孕产妇和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任务数量,做出分配计划,安排物资转运下发至各医疗保健机构。

(4)严格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验收表》(附表1)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需要抽检的物资,按要求抽样送检。如发生与采购计划所列物资不符合的情况,应暂停接收,并进行核查。对抽检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通知全县停止使用,并按要求与程序及时处理。各医疗保健机构验收物资结束后,及时将填好的验收表签字盖章并在收货一周内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

5.各医疗保健助产机构要建立物资接收及下发登记本,对下发物资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6.使用单位在物资到位后,指定专人对各种物资建立出入库登记本,单独建立完整的档案。入库须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入库登记表》(附表2),出库须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出库登记表》(附表3)。

7.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核查,同时填写《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定期库存检查表》(附表4)以保证物资的正常使用,出库应遵循临近有效期优先出库的原则。

8.根据物资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

三、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儿童;
计划免疫;
查漏补种;
接种率

计划免疫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措施, 而查漏补种是对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进行摸底, 对未建卡或建证儿童进行卡证补种和补建, 然后对未免疫的儿童全程免疫。本文主要探究儿童计划免疫行查漏补种对接种率的影响评价, 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资料随机选自2011年6月~2013年6月在20个门诊接种点行计划免疫的儿童200例,将儿童按照随机数字表方法分为两组, 每组100例。其中, 对照组男女比例为61:39;
年龄4~15岁, 平均年龄(9±4.61)岁。研究组男女比例为63:37;
年龄5~14岁, 平均年龄(9±3.18)岁。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干预方法 所有患者均行常规的预防接种, 研究组儿童进行查漏补种工作, 实施方法为, 每月与儿妇计划生育部门认真核对本辖区内出生、流入与流出的儿童情况, 降低漏卡的儿童。注重儿童的基本资料填写和收集, 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并询问儿童近期有无去外地的情况。每两三个月做一次查漏补种工作, 做好入托入学验证工作, 方便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 如私立幼儿园门口, 可以张贴接种通知。积极与社区工作人员协作, 深入了解流动儿童的分布, 以督促流动儿童到接种点接种。每年不定期的开展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并做好免疫接种宣传发动工作。

另外, 儿童的补种原则是:对未接种免疫规划的儿童,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免疫程序行补种;
对未完成国家疫苗免疫规定剂次的儿童, 可以行补种未完成剂次。

1. 3 评价标准 某种疫苗的实际接种人数占接种人数的百分比就是该疫苗的接种率, 我国要求一类疫苗适龄儿童应以乡为单位, 接种率要在90%以上才算达标, 反之, 则为不合格, 且一年后行行接种的儿童进行检查统计。

1. 4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用SPSS 18.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与处理, 一般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计量资料采用t进行检验,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以P<0.05时表示差异具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所有儿童进行统计, 研究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行免疫规划疫苗后, 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其中, 4~8岁的儿童建证率达99%;
对照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行免疫规划疫苗后, 接种率达到73%以上, 其中, 5~8岁的儿童建证率达80%, 研究组优于对照组, 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计划免疫是消除和控制传染病的有效手段,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易感人群的接种率, 以最终消灭传染病。儿童行预防接种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 而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却是反映计划免疫质量的重要指标。

目前, 流动儿童计划免疫难以达标的主观原因是大部分家长缺乏计划免疫的相关知识, 对预防接种也不够重视;
客观原因是儿童流动性加大, 增加了工作的管理难度。如何提高流动儿童进行计划免疫的接种率成为广大计免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通常辖区接种单位需要掌握辖区内儿童的接种情况, 其中也包括流动儿童, 对漏证、漏卡的儿童进行补证、补卡和补种。若有些儿童未按时补种, 可以上门督促、电话通知等方式, 使每位没有接种禁忌证的儿童都得到及时补种。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宣传免疫规划知识, 引导家长配合共同做好查漏补种的工作。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儿童计划免疫;现状;管理对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得到提高,关于儿童权益、健康、以及优生优育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儿童免疫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难以忽视的问题。为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在实践中应当采取适当的管理对策,本文即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具体探讨这些问题。

一、儿童计划免疫中存在的现状与问题

1.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问题

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外来的务工人员和家属都来到城市工作、生活,导致流动儿童数量显著增加,有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其常住人口。绝大多数流通儿童的父母,其文化程度比较低下,接受的教育少,使得其缺乏健康卫生知识,自我保健的意识较差,关于计划免疫方面也缺乏一个足够的认识,不懂得怎样预防疾病。

另一方面,外来儿童父母的职业情况也增大了其流动性,关于医院的预防保健部门如何安排预防接种工作,家长并不了解。当前的许多调查也表明,流动儿童接种率低于本地的儿童。

2.疫苗的保管以及使用不当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反应

(1)细菌性发炎。疫苗在储存过程中受到细菌的污染,或者对皮肤和针头的消毒不够彻底,可能会导致注射部位发炎、局部化脓,严重者会导致全身的化脓感染。

(2)疫苗的储存和运输不符合要求,冰箱温度纪录不够准确和及时,无法保证疫苗质量。

(3)在注射疫苗后,如果对注射部位过分揉搓,就会使得药物在皮肤或肌肉内扩散,增加了疫苗的接触面,从而导致严重的局部反应。

(4)对于有过敏体质的人,会对疫苗本身或其添加物里所含的成分产生不适应,从而引发局部反应,通常在注射后一天内就会出现发热或红肿现象,然后会在2~3天后消退。

3.技术操作过程存在误差

(1)选择的接种对象不适合,例如对慢性肾炎患者,如果注射了百白破混合制剂,可能会导致复发。

(2)接种部位错误,如在近肘关节处注射会加重局部反应,个别人甚至会导致桡神经损伤。

(3)掌握不准疫苗的剂量,疫苗接种的途径错误。例如卡介苗是皮内注射,如果注射在皮下,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伤寒三联疫苗的注入过深,达到肌层,会引起发热等症状。

二、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

1.做好建册管理

建册管理即是在新生儿出生以后,为其建立保健手册,是进行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大多是在产后访视时开始建册,目的是为了让家长更多的了解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和重要意义,并且能够对其工作进行积极的配合。

建册可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常住儿童的建册和流动儿童的建册。常住儿童的建册就是与当地派出所相配合,凡是未办理保健手册的儿童,不得为其申报户口。这种做法可以避免建册管理中出现的漏户现象,保证常住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出生户口的不稳定,给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造成许多困难。卫生防疫站应与居民委员会保持联系,居委会提供暂住人口的住处,防疫站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注册,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遗漏现象。

2.严格疫苗管理

疫苗接种后是否可以预防某些疾病,这与疫苗的效果直接相关。因此,有关人员应该妥善保管并且合理使用疫苗,配备冷藏包、冰块以及专用电冰箱等设备,具体做法如下:

(1)医护人员应准确掌握疫苗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以及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等。首先要测量体重,做好门诊的视诊和触诊工作。还要了解接种对象是否有过敏史,以避免因禁忌症或其它原因而导致的不良反应。

(2)对于那些有过敏体质、患急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以及接种后有重度不良反应和早产儿等一些不适合接种的人群,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

(3)根据疫苗的反应程度确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对炎症进行局部热敷,或贴止痛膏,也可采用中西结合的治疗方法。

(4)为了维持疫苗的效价,应首先做好其“冷链”工作,即疫苗的存储和运输都应当在温度较低的环境中进行,还有冰箱的温度也要及时的进行调节,并做好记录。等到临用时,可将疫苗从冷藏容器中取出,开启后须在一小时内用完。

3.加强宣传和沟通

(1)加大宣传的力度,下地段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将儿童计划免疫与保健的重要性向孕产妇、育龄妇女以及新婚夫妇等进行宣传教育,并开展一些育儿讲座,努力让大家意识到计划免疫的重要性,从而加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工作中来。

(2)积极的和居委会计划生育干部保持联系,了解新迁入儿童与新生儿童的情况,并及时的访视一些家长,为他们讲解有关保健知识和免疫程序。

(3)应当将流动儿童及时的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中来,使得每一位家长能够更加了解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内容和知识。

(4)儿童的免疫卡一旦建立,就应该提前预约预防接种的时间,延期未到的可以电话或者上门通知。

4.建立完善的技术规范

(1)在每次接种工作进行之前,应当制定一个统一的计划,规定好注意事项,并按照国家的计划免疫程序和途径进行。

(2)设立免疫规划的标准门诊,集中进行消毒,以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接种场所的卫生环境应达到标准,以便于无菌操作。

(3)负责接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审查接种对象有无过敏史、家族史、不良反应史等,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免疫程序。

(4)医务人员要密切观察注射部位,在注射时要防止过深或过浅,以避免对神经、血管或骨膜造成损伤。在注射前,还要预备好一些急救药品,以对抗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1]王金玲.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08,(11).

[2]张桂芳.儿童计划免疫接种中存在的问题与预防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2008,(08).

儿童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计划免疫 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8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8-338-01

1 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建卡、建证管理 我疾控中心分管一个办事处、六个居委会,总人口数32956人,流动人口11101人,流动儿童(0-15岁)716人。地段防保人员为摸清流动儿童情况,经常下段与辖区居委会、户籍警取得联系,发现有新增加的流动儿童即嘱其家长到计免门诊建立底卡,多数流动儿童的家长均来自农村,对计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为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的意识。因此,就反复登门宣传、动员,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由于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使我疾控中心内的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6.7%,接种率也逐年提高。

2 加强社区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 我计免门诊人员利用产后防视,通知儿童打预防针,来疾控中心家长办证的机会,除进行经常性的口头宣传外,还通知发放宣传材料、出专题板报、办宣传站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计划免疫常识,使家长了解接种疫苗的注意事项、反应和处理方法、疫苗禁忌症和接种间隔时间等,增强了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了其主动参与计划免疫工作的自觉性,保证了计免工作顺利开展。

3 建立流动儿童临时卡证的管理 为保证流动儿童能及时有效地进行预防接种,只要来本辖区探亲、访友的家长,都可带着孩子前来接种疫苗,我们均建立临时接种卡,并告知下次接种时间。

4 流动儿童入托、入园、入校严控把关 对幼儿园、学校,不论是公是私机构都要进行计划免疫工作宣传,要求他们严把流动儿童入托、入园、入校关,以便补卡、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