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发展出发,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继续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5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6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5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6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考试
2016年体育考试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文下发),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各区县要如实填写《体育考试成绩册》,测试于5月中旬前结束。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三部分。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5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7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往届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上报初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25分。定向生学校满足条件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所有批次志愿考生必须至少填报2所学校。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2)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查处。
七、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四)规范高中招生宣传。为了确保2016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各高中学校不得在市上划定的分数线出台后再自行划定学校分数线误导家长、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在新闻媒体上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宣传。
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初中;
有效;
生物;
制定;
中考;
复习计划
【中图分类号】G63.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5-0-01
古人在《礼记・中庸》中写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代人也说“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从这些古今之人的名言可见制定一件事情的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计划往往决定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失败。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对复习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率着复习阶段的教学任务,是以课程标准为方向、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明确了每一个阶段,每一周,每一节的具体安排,给教师和学生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在中考复习过程中,有许多教师认为不必要制定中考复习计划,有些教师就算制定了也过于简单、随意,缺乏针对性、指引性、有效性。
一、制定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教师提高课堂效率,按时完成复习内容的指挥棒
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它确定了教师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时间、内容以及使用的教学方法,对后阶段的复习更是明确到试题的挑选,对不同层次学生具体使用的教学方法等,这些就像一部导航仪,给教师指明了教学目标,使课堂教学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避免兜圈式复习,浪费大量的宝贵时间,减少盲目性,少走弯路、回头路,提高了课堂效率,减少学生不必要的负担,达到高效复习。
(二)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是学生准确把握自主复习内容的方向标
新课程标准中强调的是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时间短、内容多的中考的复习中,对学生的自主性要求更加明显,教师上课前学生需要对课堂内容进行必要的自主学习来配合教师系统性的复习,初二的学生判断能力相对有限,要求他们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中考的重点知识来配合教师的课堂有不切实际的嫌疑,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明确了大纲对课本知识内容的重难点、深浅度的要求,学生提前获得教师复习的每一个阶段或每一节课的具体安排,就相当看到了道路上的方向标,进行自主复习的方向、内容得到了明确,避免不必要的复习,更好地配合教师,使课堂效率达到最大化。
二、有效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的制定
初中生物中考复习面临的最大挑战有三点,第一初二的学生中考备考意识的薄弱;
第二无论是哪一个层次的学生都需要照顾,毕竟中考是学生升上高中的一个考核,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是时间紧迫。所以教师所有的工作绝对不能含糊,目标必须明确和有针对性,没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时间余地,一个有效的中考复习计划能够避免教师和学生复习的盲目性,避免走弯路、回头路,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减少时间的浪费。要制定一个有效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研读教材和课程标准,通过课程标准制定复习方向
生物课程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指导生物科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编排教材和教学的依据,它指出了对学生最基本要求。生物学课程标准提出应使学生“获得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了解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初步具有生物学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学科思维的习惯”这些要求。
制定以课标的指引为方向的复习计划可以准确复习需要达到的知识任务、生物学技能、生物学原理和情感,指引了教师运用多元的复习方法,做到有的放失,避免走弯路。方向准确了,复习的路就不会走错。
(二)认真细致分析、研究考试大纲,以考纲为依据制定复习内容
一个地区中考的命题范围、具体内容、要求、目标都是根据考试大纲的规定而确定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考试大纲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生物知识分成十大板块,每一个板块的每一个考点明确了对应的层次要求,细致认真分析考试大纲,将考点细化、分解,明确哪些知识是一般性了解,哪些需要重点掌握,哪些需要灵活运用。
制定以考纲为依据的复习计划可以使复习课堂紧紧围绕考纲考点进行,准确指引学生进行必须的学习,做到学习任务和目标明确,这样大大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有了依据,复习的路就不难走了。
(三)认真分析学生基本情况,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提高复习效率的方法
学生的发展不均衡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学习方法、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接受知识能力、动手能力、现有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具体教学活动的基础,新课程标准倡导以学生为本,教师只有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知之准,识之深”才能教在点子上,教出好效果,才能准确确立详细而有针对性的复习手段和复习内容的安排。
制定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基础的生物中考复习计划能够使教学活动有效地,有针对地服务不同情况的学生,更好的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和进步,有效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有了学生实际情况作为基础,复习就有效了。
在初中生物中考复习前制定一个以课程标准为方向,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有效中考复习计划,可以有效地落实考试目标,减少教师和学生复习的盲目性,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不同层次学生的进步,最终形成准确、高效复习形式。当然,计划并不是“死”的,在计划不断推进和深入后,或许会有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做法,我们就应该更改原来的计划,使复习计划更加适合正在发生变化的学生,使中考复习更顺利地完成。
参考文献
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从芜湖市教育局区获悉,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简称中考中招)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考试科目与分值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均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和阅卷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中考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高中阶段招生范围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
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省招生。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高跨区域(省辖市)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中招志愿的设置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1)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
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
免试直升生;
普高艺体特长生;
市三中科技特长生;
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市区:提前轮次:市一中中加班;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
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市区: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部分计划,设1个志愿;
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4)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中招志愿填报原则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
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
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中招志愿填报要求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中招录取的原则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统一录取。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
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中招录取的办法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若初中学校公办普高录取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招生计划
小学入学。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9000人左右,比去年增加约300人。
初中入学。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共有10350名,比去年减少300人。
(二)小学招生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2.公办小学入学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学校要按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招生前,各小学要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区域。
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学生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及学前教育证书、预防接种证,到所划定区域的学校报名入学。
3.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7月18日(星期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初中入学办法
1.初中入学按照在招生区片内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的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小学毕业生全部到片区内的初中学校就读。第三实验小学的毕业生继续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按其居住地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2.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要认真核查所辖各小学毕业生数,将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责任落实到各小学和初中学校,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杜绝学生流失。若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就读小学和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审查其相关证明材料(《年市初中入学报名单》、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证明材料统一送有关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由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安排在户籍所在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3.初中招生工作于7月15日(星期四)前结束,各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各学校要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并经市教体局审批同意、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日(星期四)至10日(星期六)。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本校存档,另一份由学生家长交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办留存备案。民办学校须于7月12日(星期一)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新生报批。
(四)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根据《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试题由学校命制,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应及时准确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考试性选拔。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继续按《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办理。城区的到指定学校就读,其他的实行就近入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关于印发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会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实行口语对话考试,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学校根据《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期安排
九年级考试、会考科目安排在年6月11日(星期五)至13日(星期日),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二)至16日(星期三);
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时间为6月17日(星期四),信息技术会考时间为6月18日(星期五)。
全市初中学生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均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采用统一命制的试题,在统一时间内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市教体局仅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生本人可通过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系统免费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成绩。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要求,从年开始,不得向学生收取中考报名费、考务费。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年全市初中毕业生8621人,比去年增加约1400人。普通高中招生将继续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保持普职比例大致相当,进一步提高高中段教育普及率。普通高中招生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对于普通高中超计划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1.普通高中。计划招收4000名新生。其中,一中、实验中学各招收1100名,二中、三中各招收600名(含指标生),四中招收600名(含直升生100名)。
2.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共招收4100名新生。其中五年制大专类招收240名,职业中专类招收3860名。
3.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4.落实按行政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的制度。根据《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和注册学籍,我市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区域招生。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外出暂读的初中毕业生回学籍注册学校进行高中招生报名。任何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
(二)报名要求
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市年注册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会考科目、考查科目、综合素质评定达“C”等(含“C”等)以上。市职业教育中心校的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招生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
①继续实行报考普通高中(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和普通中专之间不相互兼报的办法。
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4个志愿,即2个普通高中志愿、1个择校志愿和1个职业教育中心校的专业志愿。一中、实验中学作为一个志愿报考;
二中、三中、四中之间不得兼报。报考市职业教育中心校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的两个不同的专业。
③报考普通高中须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同意择校”,并填报“择校志愿”。填报志愿时还需注明“是否服从分配”。
④各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提醒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志愿一旦填报则不能更改,同时要确保考生填报志愿信息与电脑录入信息一致。
2.录取规定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分批次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次录取,凡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个志愿的录取。第一个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提高1个分数段(10分)录取。凡第一志愿人数超过或等于其招生计划的学校,均一次性录满(含择校生录取,择校生只录取填写了该高中择校志愿的学生,无择校志愿的不予录取),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
凡第一志愿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的学校,则先录取第一志愿达线考生,然后录取第二志愿;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一中、实验中学按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然后平均分配。
择校生录取。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所报考志愿学校的高中录取分数线,要求交费就读该普通高中的学生。普通高中在完成计划内招生的前提下,允许招收少量择校生,并严格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应控制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择校生人数应控制在每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内,择校生缴费数额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将不再缴纳三年学杂费。
职业教育中心校招生录取程序。报考职业教育中心校的考生,根据报考志愿,由招生学校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高中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政策
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年继续在部分优质高中实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直升生”)政策,同时继续进行指标生招生试点工作。
1.直升生招生计划及范围。四中招收直升生100人。直升生由初中学校向四中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本校符合条件的九年级学生总数的4.5%。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属计划内招生。
2.指标生招生计划及政策。将二中、三中两所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的40%按学籍数及上年度教育考核情况分配给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第一志愿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会考科目达到2B2C的,作为计划内录取。
(五)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高中班”,继续从我市招收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均达到A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福彩致明”奖学金高中班的学生实行“五免一补”(即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单独录取、编班,校内寄宿。
各初中学校推荐一至两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经学生本人和家长同意后,填写《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学生推荐表》,于6月30日(星期五)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六)调整加分优待政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年开始,只保留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升学优待项目。其他所有学科、科技、信息技术等竞赛获奖成果均不再列入加分项目。
(七)高中招生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②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③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的学生,未撤销记大过处分的学生。
初二生物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和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按照《贵阳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21〕29号)要求,结合贵阳市普通高中发展和招生工作实际,为确保2021年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我市初中学校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在高中招生中招收一批有兴趣、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为高等学校“强基计划”输送优秀人才。坚持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学校及学科
2021年强基计划班招生学校及学科为:
贵阳市第一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数学、生物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第六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物理、历史学科各1个班
贵阳市清华中学化学学科1个班
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数学学科1个班。
三、招生原则
(一)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科特色
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充分考虑和立足学校实际、突出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传统、注重学段衔接。要根据强基计划班学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培养机制、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统筹考虑和优先安排,结合学校五年自主发展规划,突出本校强基计划班的优势和特色。
(二)注重专业水平,强调全面发展
强基计划班学生,既要注重其专业能力,同时要兼顾其综合素质等条件。市教育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划定强基计划班学生报考资格线,线上考生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
(三)持续稳定发展,积蓄学科优势
各校确定的强基计划班招生学科原则上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形成学科品牌,产生学科效应。市教育局按照三年为周期对强基计划班进行考核,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取消其强基计划班招生资格。如根据学校发展确需调整或增加学科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四、招生程序
(一)下达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下达各学校各强基计划班招生计划,每个强基计划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招生计划纳入本校当年统招计划,学校不得随意突破。
(二)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强基计划班报考资格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达到相应学校的录取条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其中生物实验班以化学学科的单科分数为依据划定资格线)达到资格线方可填报强基计划班志愿。
(三)志愿填报
有意愿就读强基计划班的考生,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批次填报相应强基计划班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学科或不同学科的共3个平行志愿。
(四)择优录取
依据考生志愿填报和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照“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强基计划班为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强基计划班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强基计划班开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强基计划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教科所要加强对试点学校的教研指导,各试点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强基计划班的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通过网站、宣传片及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强基计划班的宣传力度,利用中考招生宣传会等契机,积极向广大家长和考生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三)拓展学科资源。各承担强基计划班的学校,要重点保障强基计划班实验学科的师资。要主动与具备实验学科资源的高校、研究所等寻求合作,为强基计划班拓宽智力资源和实验资源,提升强基计划班在实验学科的深度和高度,真正为“强基计划”输送优秀的学科人才,并通过强基计划班产生积极的效应,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