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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3-06-18 20:45: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责任督学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五篇】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
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
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
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
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
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
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
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
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
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
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
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负责制定营养食谱;
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
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
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
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
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
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
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
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
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有效开展;
责任督学工作;
思考;
实践

如何完善教育监督制度,发挥教育监督职能,加强教育监督,有效促进学校进步发展,是每个责任督学都必须思考和在督导工作实践中亟待探索的问题。

一、做好督导前准备工作

(一)详细调查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形

比如,学校的规模如何?学校在教学质量、文化氛围、管理制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实力如何?学校教师的业务素养如何?W生的发展如何?学校在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不足?问题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是督学人员在督学任务接受之前应该考虑的。所以,在去学校督学之前,对学校的具体情况了解的越充分,之后的督学工作就越容易开展。

(二)了解学校工作计划

在学年开始时,督学人员的责任就是提前与主管沟通衔接。这需要了解学校学年工作计划,了解和熟悉学校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安排,然后,结合本区域教育系统的工作安排,制定自己的督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学工作。

(三)事先学习并获取工作的有效方法

督学人员在去学校之前,就应该对相关知识进行战略储备。比如提前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相应的思考。然后根据与督导主题相关的先进经验和思想,将其转换成新的观点和方法。经过精心的准备和大量的知识储备后,到了学校开展督学工作时才会更加自信,得心应手。

二、责任督学工作的目的与定位

督学人员如何给自己进行定位,督学人员的职责在哪里?督学人员对学校工作的责任如何使学校接受?如何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的作用?这一系列的问题是督学人员的责任,一定要思考。虽然督学人员的职责是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评估,但实际上是监督和指导更多。按照心理学分析,被监督,被检查,敦促整改,总是不快乐的事情。因此,重要的是要有准确的定位,掌握监督和指导的程度。责任督学工作如要顺利开展,则要遵循以下几点:

(一)人本化思想

督学过程中,督学人员作为学校的成员,与学校一起成长,是督学人员责任的体现。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与学校相处时遵循平等、友好、共进的原则,经常帮助学校解决一些难题,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与学校一起共同发展和进步。

(二)人本位思想

人本位,也就是说,督学过程中不要干涉学校的决策;
不干涉学校的具体事务;
不随意献策;
不要给学校添麻烦。

(三)善于提出好建议

责任督学在指出学校问题、督促整改的同时,向学校提出有效建议、方法和策略,真正发挥其作用,使学校领导和教师感觉到督学人员不论何时,都是在帮助学校进步。

三、责任督学工作落实的策略

这是督导人员工作成功的关键。如果不能得到认可,督学工作的有效性将打折扣。因此,督学人员工作的责任不得仅仅是形式,必须扎实的“监督”,更有效的“指导”,真正帮助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的发展,让督学人员在监督工作方面获得有形的结果,让老师感觉到督学人员在认真为学校做工作。

(一)多深入责任学校开展工作

责任督学深入学校开展工作要经常化,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进行听评课,进行校园观察等发现学校存在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帮助、指导和监督整改,使督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勇于践行督学工作

督学人员对学校的监督工作应勇敢承担责任,并且不畏惧被冒犯,被轻视等。要敢于探寻真理,抱着实事求是,坚持负责任的态度。同时,对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要盲目监督,也不要回避。应该找出问题,求取解决办法,并让学校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当然,督学人员对学校负责任同时,考虑到现有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提出建设性的“处方”帮助学校,负责学校改善工作,解决问题,履行督学职责,避免形式主义,本本主义。通过扎实的监督指导,促进学校走上一个更高的层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学校规范行为标准、实施素质教育的助推器。在这个过程中,督学人员对学校有责任,提出学校的不足之处,提出学校解决之道。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才能真正肩负起督学人员的责任,真正在学校教育中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统一思想健全机构

我局始终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这项国策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县局分别与市工商局、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根据要求成立了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的管理模式。为了全面提高自身和全局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局领导不仅带头学习,还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审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一股合力,脚踏实地做好计生综治治工作。

二、强化制度明确分工

按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根据各股室、分局、中心的职能,将计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到分局、到中心,到责任人,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惩挂钩。我始终要求严格抓落实,将计生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认真、仔细地做好各类业务的计生查验和登记工作。并在局务会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股室、分局、中心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还组织局计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股室、分局、中心和二级机构进行全面地督促检查,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找出差距和失误,坚决予以改进和改正,督查和奖惩情况结果均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硬条件做到硬,计生工作需要经费开支予以保证,软条件做到优,材料齐全完整美观。

三、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责任督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
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负责和管理校长及教职工的学年岗位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
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管理指导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工作;
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检查、审核,组织协调全区各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
负责学校的基建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和配合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职高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
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统筹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
指导与管理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
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七)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组织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研究制定竞技体育有关奖励政策,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八)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做好机关内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调研、信息、机关学习、会务、文书、收发、档案、、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卫生及局机关政事务工作;
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重要报告。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选拔、交流、任免和奖惩工作;
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和派遣工作;
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
办理本系统人员退休手续和负责日常管理;
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本系统干部年报和区直属学校党员年报工作;
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
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
指导学校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其会计报表;
负责校长离任经济审计工作;
监督教育体育经费实施情况;
负责检查本系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负责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负责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
负责校舍情况的调查规划与基建项目的安排监督和验收;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
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
负责管理幼儿园、学前班,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核验发义务教育证书;
协调配合普高招生,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
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
制订并实施全区的师训规划,负责在职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成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教育并负责职工教育统计;
制定并组织全区青壮年扫除盲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燎原计划”,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
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
承办中专(技)在本区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组档工作;
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
负责组织普通高的报名、考试工作;
负责自学考试工作;
协助市招生办做好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
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指导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
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体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
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撤销原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职能划归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由局机关相关科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