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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厅部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3-06-28 11:15: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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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厅部工作计划【五篇】

前厅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前厅部的每一位成员都是酒店的形象窗口,不仅整体形象要能接受考验,业务知识与服务技巧更是体现一个酒店的管理水平,要想将业务知识与服务技巧保持在一个基础之上,必须抓好培训工作,如果培训工作不跟上,很容易导致员工对工作缺乏热情与业务水平松懈,因此,本职计划每月根据员工接受业务的进度和运用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每周一次培训,培训方式主要是偏向授课与现场模拟。同时在每月5日前向总办与人力资源部上交上月的培训总结与本月的培训计划进行监督。

二、加强员工的销售意识和技巧,提高入住率

酒店经过了十九年的风风雨雨,随着时间的逝去酒店的硬件设施也跟着陈旧、老化,面对江门的酒店行业市场,竞争很激烈,也可说是任重道远。因酒店的硬件设施的陈旧、老化,时常出现工程问题影响对客的正常服务,对于高档次的客人会随着装修新型、豪华酒店的出现而流失一部份,作为酒店的成员,深知客房是酒店经济创收的重要部门之一,也是利润最高的一个部门,因此作为酒店的每一位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做好销售工作。要想为了更好的做好销售工作,本职计划对前台接待员进行培训售房方式方法与实战技巧,同时灌输酒店当局领导的指示,强调员工在接待过程中“只要是到总台的客人我们都应想办法把客人留下来”的宗旨,尽可能的为酒店争取住客率,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各类报表及 报关 数据的管理

今年是奥运年,中国将会有世界各国人士因奥运会而来到中国,面对世界各国人士突如其来的“进攻”,作为酒店行业的接待部门,为了保证酒店的各项工作能正常进行,本职将严格要求前台接待处做好登记关、上传关,前台按照公安局的规定对每位入住的客人进行入住登记,并将资料输入电脑,客人的资料通过酒店的上传系统及时的向当地安全局进行报告,认真执行公安局下发的通知。同时将委派专人专管宾客资料信息、相关数据报表。

四、响应酒店领导提倡“节能降耗”的口号

节能降耗是很多酒店一直在号召这个口号,本部也将响应酒店领导的号召,严格要求每位员工用好每一张纸、每一支笔,以旧换新,将废旧的纸张收集裁剪成册供一线岗位应急之用。同时对大堂灯光、空调的开关控制、办公室用电、前台部门电脑用电进行合理的调整与规划。

五、保持与员工沟通交流的习惯,以增近彼此的了解便于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计划每个月找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谈话,主要是围绕着工作与生活为重点,让员工在自己所属的工作部门能找到倾诉对象,根据员工提出合理性的要求,本职将员工心里存在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去用心解决,做力所能及的。如果解决不了的将上报酒店领导。让员工真正感受到自己在部门、在酒店受到尊重与重视。

六、做好部门内部的质检工作

计划每个月对部门员工进行一次质检,主要检查各岗位员工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岗位操作技能与踪合应变能力。质检人由部门的大堂副理、分部领班、经理组成。对在质检出存在问题的给一定时间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若没有整改完成将进行个人的经济罚款处理。

九月份的 工作计划 :

1、 协助营销部做好团队接待、电话订房等各项工作,完善中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根据员工的兴趣爱好,本职计划在月中旬举行一个“粤语随便说”的活动(以茶花会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员工之间的凝聚力.

3、为了冲刺黄金周10月1日的旺季接待,本职计划在这个月对员工进行全面性的培训,内容有:礼节礼貌、仪容仪表、各岗位的职责、各岗位知识的培训、各岗位常见案例的探讨(主要是互动式),主要偏向现场模拟演练培训.

4、如果工作档期允许,将与保安部经理协调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员工防火意识,并对“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能真正贯彻到底.

十月份的 工作计划 :

1、十月份是黄金周的旅游期,在月上、中旬,前厅部主要的工作就是投入到重大的接待中,把每一位抵店的客人接待好、服务好就是前厅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期间本职将合理安排好人力、物力,保证接待工作能达到一个新和高峰.

2、做好十月份黄金周的销售工作,根据十月份的预订与当日的售房预测,合理性的控制客房的销售,对部份房型价格建议调价政策.

3、做好客房的预订工作,届时将合理安排专人跟进预订工作,预防出现超额预订、重复预订或漏订等问题.

4、月下旬本职计划将安排员工进行合理的休息,黄金周大型接待过后,员工的心相对较疲惫,对部份业务骨干要适当调整工作的档期进行合理化休假.

十一月份的工作计划:

1、根据十月份接待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总结出的优点与缺点在会议上与部门的员工分享,表杨表现优秀的员工,鼓励做得不够的员工,同时拟定本月的培训计划,对部份在工作做得不够的员工进行岗位突击性的培训。培训方式发现场模拟为主。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熟练度.

2、协助营销部门做好会议与团队的接待.

3、计划在本月下旬对全体部门员工进行一次“饭店对客人的服务与责任”的相关内容培训,由于前厅部员工处在第一线,都是正面同客人沟通、服务。因为人都是情感动物,有时很容易因为语言的理解会让人产生误会的想法,如果在接待过程中让客人产生误会的想法,素质稍好的客人可能只是骂人,如果遇到部份素质较低的客人可能会出现动手打人的现象,面对这一现象,很多的员工都是很难把握,根据这一个工作需要,所以将会对前厅部全体非当班的员工进行“饭店对客人的服务与责任”的培训,主要的目的是让员工能更明确自己的责任.

十二月份的工作计划:

1、协助营销部做好十二月份 圣诞节 的布置及推出相关活动的各项工作.

2、十二月份是临近春节的月份,酒店各部门都处于忙碌中,本职计划在本月主要的工作是稳定固定客源的同时应注意散客的接待,因此,本职计划,大堂副理在每天都要定岗在大堂,根据客人的入住时期与退房时期要定岗在大堂协助处理部份突发事件。尽量减客人与酒店的误会.

3、根据天气情况,合理的控制空调、灯光的开关时间,将酒店领导响应的号召灌输到每一位员工,让员工从内心深处有节能降耗意识.

4、总结10年的工作,并在部门会议上与员工分享,对部门所做的工作、营业额、经营的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建议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平庸的进行鼓励或处罚.

5、根据10年的工作,拟定好11年的工作计划呈总办.

前厅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根据交通部通知要求,为做好2009年全社会公路水运建设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计划的编制要求

1、各级交通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根据*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全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围绕*交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实事求是、保证重点、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的原则,统筹安排全社会公路、航道(船闸)、港口和汽车客货运站建设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计划。

2、在编制建议计划时,要落实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和多元筹资的渠道,集中财力、物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
投资安排上要优先保证2009年竣工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和明确的“*”新开工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基本完备的项目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已列入省年度计划的地方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应安排到位。

二、省厅制表建议计划的编制分工和要求

1、高速公路建设计划:

⑴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会同*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编制省指挥部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在建项目和2009年计划新开工项目;

⑵省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泰州过江通道建设计划;

⑶崇启过江通道、锡张高速公路建设计划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编制并报送省交通厅。

⑷以市为主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建议计划由所在市交通局负责编制。

以上单位编制的建议计划要将项目建议计划和投资来源分解到各市,并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形象进度目标。

2、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由厅公路局负责组织编制。

3、全省航道、船闸建设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由厅航道局负责组织编制。要将项目建议计划和投资来源分解到各市,并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形象进度目标。

4、全省港口建设建议计划由省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其中,根据连云港、南通、镇江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上述三市内河港口建设项目由市交通局报送省港口管理局统筹研究。

5、其他干线公路(含疏港公路)、地方一般公路、汽车客货运站由各市交通局负责组织编制。

以上内容除总计、合计外,要列出详细项目清单和资金来源组成,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需注明项目批复文号。

三、交通部制表建议计划的编制分工和要求

1、重点项目由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和厅公路局负责分别组织填报;
以市为主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由有关市交通局填报。同时根据交通部通知要求,负责分别填报公路重点项目用地表。

2、治超站点、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灾害防治、农村公路、农村公路通达(畅)率表由厅公路局组织各市填报。

3、农村乡镇客运站表由厅运管局负责组织各市填报;
农村渡口表由厅海事局负责组织各市填报;
国边防公路表由省交战办负责组织各市填报;
公路枢纽、公铁立交表由各市交通局负责填报后报厅综合计划处汇总。

4、水运基本建设表、非中央基本建设表、水运全社会表由省港口局、厅航道局分别负责组织各市填报。

凡申请列入交通部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按照交通部的制表要求填报各项目,并注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公铁立交项目需按要求注明项目批复文件和与铁路部门签订的协议文号。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期间和今年以来的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分析交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影响交通发展的因素,进一步理清“*”规划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2009年建议计划。

2、各市应根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和计划,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对于要求列入省计划管理的地方一般公路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前期工作,在2009年建设计划中上报。

3、各市交通局应根据编制完成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建设规划编制2009年建设计划。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建议计划编制说明统一形成WORD文件,表格形成EXCEL文件;
文字材料和表格另分别按A4和A3幅面打印一式2份。根据交通部的要求,2009年建设计划上报时限要求如下:

前厅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总体要求

我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高度责任心,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效率,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强化立项—实施—监管—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项目的前期工作,狠抓项目建设中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的检查和验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的申报立项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综合牵头、行业实施相结合的项目监管机制,确保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健康运行,为全面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储备工作。规划是农业项目立项的前提。争取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应从规划做起。要从思想上、工作上重视起来,把制定前期规划当作大事来办。按照农业部的部署,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本省、本地区的农业发展及有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要全面、准确地反映本省、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找准路子,强化措施。规划制定后,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使规划更完整、更科学。要积极做好与农业部的衔接汇报工作,争取把更多的县(市、区)纳入农业部的规划布局中去。要按照农业部批复的规划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及早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

(二)严格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归口、统一、逐级”申报的原则。凡向农业部、省发改委申请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均以厅发计字号文上报。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均以局(委)计字号文上报。对农业部下达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厅发展计划处会同有关行业管理单位研究提出初步申报意见,经分管厅长同意后,组织有关市申报。厅发展计划处根据各市申报情况,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进行汇总审核,提出立项意见,经分管厅长同意后,报厅长或厅长办公会审定上报。对省发改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厅发展计划处研究提出初步申报意见,经分管厅长同意后,组织厅属有关事(企)业单位申报,经分管厅长同意并与省发改委协商一致后,报厅长或厅长办公会审定。经审定立项的项目要及时报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的基础。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编制工作。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项目地点、实施区域和建设内容。不得将没有产权和有争议的地片列为项目区,否则不予立项。仪器设备购置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其种类、规格等。田间工程应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咨询机构要实地考察,逐个落实具体事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新建工程在已建成项目上进行重复建设,用新项目套老项目的,不仅要取消本项目的申报资格,还要取消有关工程咨询机构参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资格。投资规模较小、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编写。

(四)编制好项目的初步设计与概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是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细化和深化。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有农业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按照农业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注重质量、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在这一过程中,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在允许范围内,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农业部批复的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完成后逐级上报。厅发展计划处会同行业管理单位审核后以厅发计字号文批复下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五)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立项制度。在立项环节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是从源头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厅发展计划处建立由工程、财务和农技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对咨询和设计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会同厅有关行业管理单位进行评审论证。咨询和设计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进行修订完善。

三、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

(一)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必须明确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程负责。二是落实招标投标制。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主要建筑材料、仪器设备采购,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活动必须严格程序,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进行转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允许分包。能全省招标的应由厅行业管理单位组织招标。三是落实工程监理制。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理职责。四是落实合同管理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二)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逐项落实项目建设内容。要在农业部第一次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要逐级向省厅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厅发展计划处会同行业管理单位在半月内按规定予以审核,并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批。在延续的期限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督办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使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初步设计与概算的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的法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如果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变更程序。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厅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或变更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含10%),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要逐级重新向农业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变更建设期限、招标方案,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并未导致项目使用功能变化的,或变更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内的,或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内的,要逐级向省厅申请。厅行业管理单位提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初步意见后,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批复。

(四)严格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在基本建设拨款中弄虚作假。所有费用的支出,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都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严禁大额现金支付。要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帐。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支出手续。建好财务档案,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财务审计。积极推行分期拨款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基建财务档案,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监理日志,施工单位签署的施工日志及工程保修书,工程竣工图等。要分类立卷,装订成册,有条件的应建立电子文档,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四、加强项目实施中的调控和督查,建立健全项目的动态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一)做好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好项目的动态管理,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摸清和掌握在建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往年的项目分门别类,逐一排查,看哪些项目已经完成,哪些项目还在建设。今后新上项目都要登记造册,随时掌握项目的整体布局情况。二是通过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该系统是农业部和省厅了解项目建设动态情况的窗口。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通过该系统,及时填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三是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项目资料,规范管理项目文件,确保项目工作的连续性。

(二)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是实现项目动态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建立项目信息联络体系。省厅各行业管理单位,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项目信息联络员,其主要任务是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情况的调度。省厅下达投资计划后,项目建设单位每半年要经过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厅发展计划处和行业管理单位。厅属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直接报送厅发展计划处和行业管理单位。厅发展计划处每半年汇总一次情况,经分析整理后,向有关厅领导报告。

(三)加强项目建设的信息交流。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信息交流渠道,尽快构建快捷、高效、畅通的项目信息交流体系。要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省厅将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开辟“项目管理”栏目,定期项目管理信息,宣传项目管理政策,交流项目管理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定期通报情况、编印情况交流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系统、行业、单位内部情况的交流,抓典型促后进,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建立建设项目检查制度。把项目监督检查作为一项贯穿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根据农业部的部署,每年第二或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检查活动,不定期地对各行业、有关单位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厅行业管理单位、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本行业、本市建设项目的检查和抽查,及时报送建设项目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项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大对逾期项目的督办力度。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在到期后的第一个季度内向省厅发展计划处和行业管理单位报告有关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建设进度的措施,此后的每个季度要逐级向省厅发展计划处和行业管理单位报告一次项目的进展情况。厅行业管理单位和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逾期项目的督办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加强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把竣工验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项目建成后,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验收权限,逐级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验收材料。主管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认真核查竣工验收材料,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在6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优质和合格的项目向农业部申请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

五、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一)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省厅设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建设项目问题的举报。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广泛听取项目建设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妥当形式,尽快予以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大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和严重违规问题的处理力度。对投资计划下达一年后仍未开工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收回项目资金。每个县(市、区)如果有两个以上在建项目未按时完工或有一个项目未完成整改工作,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项目。对在建项目较多、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将减少安排新的建设项目。对经检查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项目所在县(市、区),要在全省通报批评,暂停其三年的项目申报资格,并对相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减少或暂停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反农业基本建设财经纪律的行为。对未实行专帐核算、资金使用不符合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资金支付没有按照合同执行、虚列工程资金支出、使用虚假会计凭证、大量(额)白条入帐、违规支付项目资金的;
挪用、挤占、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造成恶劣影响的;
配套资金无法落实,造成“烂尾”工程的,要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拨付中央资金和项目建设、撤销项目并收回项目资金、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四)认真落实项目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招标投标和基建程序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将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追究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建议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措施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确保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要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经常听取项目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争取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省厅对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负总责,厅发展计划处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与督导,厅财务处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厅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厅属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实施负全责。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总责,严把项目申报关,对申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省厅将给予否决,并认真落实项目的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承担项目的县(市、区)还要建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一般由分管农业的副县(市、区)长任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加强项目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都要选派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干部充实项目管理队伍。为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省厅将定期举办由省、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管理培训班。今后,新上的项目单位管理人员都要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各行业管理单位、各市都应根据不同类型项目、不同岗位人员的不同需要,采取适当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使项目管理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前厅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一个切实举措。本次会议的召开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科技部发来了贺信,省纪委常委××*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参会代表不辞辛劳,精神饱满地从科技工作会直接转入廉政工作会,都说明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一定能够圆满成功。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党组做工作报告。

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xx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xx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 心”,20xx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20xx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xx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xx年、20xx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20xx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xx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20xx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20xx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xx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xx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xx年、20xx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20xx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20xx—20xx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20xx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xx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xx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信访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20xx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xx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xx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xx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xx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前厅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xxx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02年10月15日起开始筹备,2003年1月13日正式投入运营。位于科技市场10号,总面积为648平方米。

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分为管理层和业务层两大部分。管理层设办公室、业务科和督查科,业务层即为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设在一、二层,一层设有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可随时查询办事指南,显示相关办事信息等。三层为服务中心办公室和会议室。大厅共设31个服务窗口,设有咨询服务台和投诉中心,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办证、办照等事项,并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

政务大厅成立初期入驻单位29家,现入驻大厅单位18家(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三个部门已撤出政务大厅,统一到区工商分局办证大厅联合办公,计经局、公安分局、人防、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长期空岗)。入驻单位有:一层现驻窗口14个,教育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局、建管局、环保分局、计生局、安监局、房地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容环卫局、卫生局、文体局、统计局、民政局;
二层现驻窗口3个,交通局、物价局、农业局。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区政务服务中心是集审批与收费、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

1、负责制订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2、负责对进入和退出的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3、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的对外公开。

4、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办理。

5、负责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受理对各部门、各乡、街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政务服务大厅的主要职能:

政务服务大厅主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的审批、核准、办证、办照等事项,并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

1、集中办理和提供本区权限范围的行政审批服务。

2、集中受理和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及投资指南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审批服务项目流程办理情况及办理结果的查询服务。

3、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随时办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做到“一站式”服务和本区范围“内转外不转”。

二、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

区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基本达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

(一)政务大厅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大厅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重要大事来抓,亲自过问大厅运行情况,并多次听取大厅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对政务大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为搞好政务大厅的工作,区政府及时明确由区政府办全面负责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安排一名副主任担任大厅的常务负责人,管理日常工作,并选派2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到大厅工作。同时,我区入驻大厅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大部分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认识,能够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有的部门分管领导还能够主动与大厅建立联系,共同研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的办法。

2、建章立制。大厅成立伊始,我们就把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及时出台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例会制度、微机管理制度、投诉督查管理制度、办件管理制度等,制定了《太原市xxx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xxx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文件下发,统一制作了台卡和胸卡,全部实行挂牌上岗。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我们从工作纪律着手,狠抓落实工作,在大厅窗口每月一通报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厅情况每周一汇报,不但确保工作时间内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在岗,而且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至目前为止,政务大厅未出现一起由审批不当,服务不周引起的投诉事件。

3、搞好业务。我区把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来抓。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精神,更好的为办事群众服务,我区政务大厅专门邀请了北京电脑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就我区政务大厅所使用的办公系统软件对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大厅已基本实现窗口受理,按时办结的承诺。进一步落实“牵头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群众进大厅后,所询问的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属本职范围内的事情,即刻办理,不属本职范围的事情,有责任进行引导服务。由于大厅内部局域网未发挥出作用,大厅目前还不能实现“一条龙”的办公模式。大厅自2003年1月13日投入运行至2004年8月底共收件2936件,办结2936结,办结率100%,所办事项均为即办件,能在窗口及时办理。大厅至今只有区计生局、区文体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统计局能在大厅开展正常的业务,其它部门窗口多处于“歇业状态”。六月份,根据区政务大厅运营以来的实际情况,在xxx副区长、政府办xxx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xxx主任的安排下,政务服务中心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入驻大厅的24个部门(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已迁至工商分局办证大厅;
公安分局、人防办、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长期请假无人)的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可入驻政务大厅的有8个部门32项审批事项,其中:民政局3项:(1、社团审批2、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3、福利机构审批);
统计局5项:(1、〈统计调查登记证〉办理2、〈统计调查登记证〉变更3、〈统计调查登记证〉年审4、〈统计调查登记证〉的缴销5、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
建管局2项:(1、〈施工许可证〉的初审2、城市树木变动及占用绿地审批);
规划分局6项:(1、申请〈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受理2、申办〈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受理3、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4、申办〈房屋翻修许可证〉的受理5、申办〈店名牌匾、临时性广告规划许可证〉的受理6、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受理);
交通局2项:(1、〈道路运输证〉开、停业受理2、汽车维修企业的开、停业受理);
计生局3项:(1、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审验孕检证明3、为流动人口中的个体营业户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市容环卫局6项(1、垃圾准运证2、市容临时占道、施工占道审批3、非固定大型户外广告、标语、条幅及设点宣传展销审批4、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立面装修审核、会签5、夜景灯饰<审核>6、饲养家禽、家畜<会签>);
文体局5项:(1、图书、报刊出租、零售2、打字、复印、名片制作3、印刷4、初审5、音像制品初审),其余部门声称无业务可在大厅办理。

4、做好服务。为保证窗口服务工作落实,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先后安装了16部分机电话,放置了3台饮水机及一台80升的电热水箱,并于2004年6月份,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为大厅购置了6台电风扇,为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事环境。在一层服务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公告栏和咨询服务台,随时提供咨询、办事等各项服务。我们还印制500余册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万余册窗口单位办事指南,向基层单位和办事群众发放,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目前政务大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大厅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部门领导认识不够。部分单位领导不重视大厅工作,对大厅的发展持观望态度,不按要求选派“精兵强将”,而是派一些根本不懂业务、不会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入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消极闲散,给万柏林的窗口形象带来不良影响。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不能“专驻”大厅,部门领导随叫随回,也给大厅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

2、事权下放不到位。作为城区,其单独完成的审批项目少,服务项目多,大多是由市里最终决定,集中审批效果不太明显。由于审批权力有限,有些仅起到一个窗口咨询服务作用,区“窗口”在市区局域网未通情况下,目前难以与市区联审、联办,真正能够在大厅办结的事项相对很少,“一站式服务,内转外不转”服务模式还不能完全实现。大厅成立以来:

办理业务量较大的窗口有:计生局、文体局、市容环卫局、建管局、统计局

有零星业务的窗口有:规划局、房地局、劳动局、环保局(按所办业务量的多少排列)

未办理任何业务的有:计经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人防办、民政局、残联、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物价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已撤出大厅的窗口有: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

长期空岗的窗口有:计经局、公安分局、人防、残联、商贸局、林业局、水务局、司法局、财政局。

二、对大厅今后的工作的建议

1、全面调查摸底,清理简化审批项目

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区政务大厅近期计划对全区入驻大厅的26个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进行撤底的清查,认真核实入驻大厅部门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并依据省、市事权下放的有关政策,逐条、逐项的予以清理,坚决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同时对窗口的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该增加的增加,该简化的简化,该归类的归类,该放权的放权,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大厅的窗口部门的入驻奠定了基础。

2、下放事权,规范办事程序,加强二级审批力度

各入驻部门事权下放的到位与否是大厅能否正常运行关键所在,办事程序的精简与否是大厅工作效率能否提高的首要问题。在下一步对政务大厅完善的工作中,一方面,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市、县各部门将适合在大厅办理的事项完全下放,并派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入驻大厅(至少两名),禁止出现在大厅办理的项目在各局的原办事点仍能接件、办件的情况出现,切实体现大厅的“内转外不转”、“一条龙”服务功能,从而大大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
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准、精、快、清“服务,即对每一项审批项目都要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或取消审批人自由裁量权,做到内容“准”;
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可由一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涉及第二个部门,做到程序“精‘;
明确办理期限,公示执行,做到办事“快”;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把好收费标准关,设置统一的“收费窗口”,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现象,做到收费“清”同时积极探索简便、高效的运行模式,设立审批办证服务“快车道”使审批办证服务的节奏更快、效率更高,统一制作行政审批专用章,交办窗口使用和管理;
作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办结。

3、窗口“删、扩、设”,精选办事项目,保证大厅工作质量

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大厅近期内准备对入驻的窗口进行资源整合,做到“少而精”,杜绝“多而滥”;
“删”就是要在现有的26个窗口的基础上,删除一些窗口(如:人防、计经、规划、土地、环保、财政、林业、水务、农业;
这些部门入驻大厅存在着办事程序复杂的,需实地勘测、技术论证的事项或确实无业务可办理的情况,根据大厅实际不适合入驻);
“扩”就是把与百姓贴近的、程序较简单的文体、计生、民政(婚姻)市容、劳动、卫生(防疫站)、交通等部门的窗口扩至两个三个;
通过扩充这些部门,大厅在增进人气的同时,步入良好的运行轨道;
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步填充其它的部门,充实大厅其它办事功能;
“设”就是要在大厅设置一至两个流动窗口;
此窗口为季节性、定时性办事部门设置(如残联、商贸)。平时,窗口可作部门联审联办的简易平台。

4、设立总服务台,实施星级化管理,进一步延伸服务链

在政务大厅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办事群众手握一摞材料,不知何去何从,咨询台形同虚设,或者一些群众需要复印、传真,政务大厅无此对外服务职能。对此情况,建议政务大厅进一步延伸服务链,实行星级化管理,设总服务台,为大厅全局服务,下设商务中心、结算中心、咨询台,由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对外直接服务于群众,对内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促进了大厅各窗口的工作效率。

5、建设互联网信息平台,全方位提高办事效率

目前,在我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未与市局、区局联网,这就给某些需要和市局、区局部门联合办理审批的窗口单位带来不便。使其只能将应该在大厅办结的事项拿回局里办。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下一步政务大厅计划进一步完善内部网络办公自动化软件,使各窗口部门的计算机发挥出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把全部审批事项纳入计算机管理,加快各项审批项目在本系统内部的传递,最终实现审批工作的电子化、快捷化、透明化。加快与市属、区属部门联网,建立远程网络连接,使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更好地发挥集中审批的综合效能,在此基础上,办好政务大厅网站、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服务、及时接收群众反馈,通过互联网传递审批信息,提高审批效率。

6、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版权所有

大厅内的20多名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年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为了大厅工作的正常运行,方便,快捷的为办事群众、投资者服务。需定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电脑基础知识、操作流程培训及必要的礼仪素质培训。要求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首问责任制”,详细回答每一位办事群众的询问,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成为一个业务精通、形为得体的高素质窗口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