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口学校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
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
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
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婚学生《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
夫妻一方是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体户口(即家庭户口或者其他单位集体户口,下同)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夫妻均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
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已婚学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项目的,其费用由高校统筹解决。已婚女学生妊娠检查、分娩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生育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妥善解决已婚学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超级秘书网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教职工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镇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生活服务。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药具发送随访率达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积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
三、主要工作
1、强化“国策”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在教职工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文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主动地宣传好、落实好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学地遵守党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自觉地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为人师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营造计生文化氛围。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寓教于乐。
3、注重常规管理,抓好平时的随访和督查,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常规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发生。
4、建立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对符合计生奖励政策的教职工,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实各学校校长亲自抓、重点抓的要求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就我区教育系统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评选文明单位、各类先进集体、各级示范性学校;
授予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劳模、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部、教坛新秀、课改之星、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个人入党入团、晋职晋级、评定职称等。
二、具体内容
(一)各级各类学校凡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评选文明单位、各类先进集体、各级示范性学校,不得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1.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未达标;
2.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过程中,未能严格把关;
3.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分工职责、或出台不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情况的;
5.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人口数据严重失实的;
6.在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过程中,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指标动态管理过程中被悬挂黄牌的。
(二)凡有下列问题的,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各级各类学校凡出现计划外生育,当年和下年度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示范性学校等各类先进单位,其党、团组织不得评为优秀党、团组织,单位当年和下年度不得升级或上等次;
其校长、分管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任期内被否决2次以上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已提拔或转(调)任后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予以追溯否决。
2.对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力,敷衍塞责,使本校突破人口计划或未能达到计生目标管理主要指标和被列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单位“黄牌”警告的,其学校校长、分管校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先进,不得晋升职称、工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等次;
连续二年仍未能改变面貌的,应视情节免去其现任职务或降职使用;
已调离原单位的,仍要追踪追究其责任。
3.对有计划外生育,不实行晚婚晚育和不按规定落实期内四项节育措施,或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当事人,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法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外,作以下处理:
⑴自违法事实结案和处理完毕后,5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不得入党入团,不得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⑵违法超生的,党员一律、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党代表一律撤销党代表资格;
不得评为劳动模范、推荐五一劳动奖章等影响较大的先进和荣誉称号;
不得晋级、晋升、提拔、转正等;
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任期内出现违法超生现象或在往年出现违法超生现象未处理而在任期内被立案查处的,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和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三、保证措施
(一)教育局将“一票否决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定期通报“一票否决制”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一票否决”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二)教育局把学校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各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检查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情况,切实把好评优评奖、晋升、晋级等方面的前置审查关口。
(四)各联系乡镇的教育局领导、各联系学校的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与相关单位和学校的联系,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
(五)实行追踪否决制度。对应否决而未被否决的单位、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报有关部门予以否决,并按否决情况在原公布范围予以公布。
(六)把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作为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人口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问题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实现突破发展的关键因素。坚定不移地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举措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近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在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关怀的同时,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因此应加强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推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有效提升国民素质,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民族振兴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人口问题上出现失误将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我们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广大教师在维护、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必须提高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深层次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大教师都要深刻认识人口问题的全局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以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为出发点,以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用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机制、务实的精神和富于创造性的工作,务求抓出实效,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学习、生活乃至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广大教师有着为人师表的责任,宣传、遵守计划生育国策是责任、更是义务。不仅要带头学习计划生育政策,遵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还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发展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深入民心,引导学生自觉学习,主动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大武口区教体局和学校安排布置下,我校结合 “关爱女童” 学校家长联谊活动开展,各班还举行了家长会,让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努力营造家校合作育健康新人的氛围。在开展“关爱女童”行动和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中,我们把青少年性与青春期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个性化教育的宣传服务活动,做好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举办主题班会、小组讨论、同伴教育、知识讲座、才艺表演和女孩风采展,出版黑板报,开设知心信箱、热线电话、悄悄话室进行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千方百计解决学生青春期的困惑。同时,针对本校学生独生子女不断增多的实际,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以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做好计划生育常规工作,开展了两期教育,关心育龄妇女的身体,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和各类报表上报工作,并做好资料的积累。做好了关心女教师的身体健康,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健康普查工作,对生病教师给予经济、精神方面的关心和帮助,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女教师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做出表率作用。
三、强化管理,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面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我校领导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强化领导责任,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认真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具体做法是:
1、各项优惠政策要优先向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学校倾斜,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校要优先考虑。
2、教育系统的各类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等工作,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推荐对象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推荐时,必须要所在区域计生部门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
为了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我们大武口区教育局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纳入年度考核运用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中。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做到“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同时要求本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执行一票否决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彻底扭转了计生工作抓好与抓坏一个样的局面,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巩固基本国策地位,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的非常举措,是我区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大法宝。
3、把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学校综合评估和教师德考评体系的内容之一,要把计划生育情况列入教师师德考评体系中,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人口质量。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口质量是发展的需要,也是变沉重的负担为宝贵人力资源的关键。必须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加大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三优”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重要性无须多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人口质量已成为共识。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我区顺势而为,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行动,迅速出台政策,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的免杂费资金的预算,足额按时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30年来,我市的人口计生事业经历了从暴风骤雨、和风细雨到春风化雨三个阶段,硕果累累。人口增长方式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的有效控制,质量的提高,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宽松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