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晨阳文秘网>工作计划 >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3篇

时间:2023-12-22 15:00:12 来源:晨阳文秘网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3篇

简短新教师培训体会可借鉴简短新教师培训体会可借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经过自己的努力,很高兴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怀着忐忑的心情完成了为期三天的培训,通过培训我对教师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自己的工作计划有了基本的雏形。一、筑梦新时代做合格教师。通过朱校长的xx课,我们知道了当代形式下国家对老师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要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合格教师。二、对于班主任工作。听了苏xx和亓xx的报告深深地体会到干一行爱一行,更加了解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为学生健康、全面、和谐发展提供了条件,更是学校联系各班级的纽带,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力量的桥梁。我还体会到了爱的重要性,爱是一门艺术,爱要以理解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以爱动其心,以言导其行,爱要面向全体学生,今后我要努力做的能爱善爱,去关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个闪过点,鼓励,引导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三、读书的重要性。通过朱xx和李xx的报告,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性。读书会让我们的教学工作得心应手,读书会让文学创作有声有色,读书让业余生活有滋有味。读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1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区经信局“三定”方案以及工信部、省厅、市局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规范对全区非煤矿山、民爆企业、船舶行业及商贸流通业安全检查行为,杜绝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规范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商务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3.贵池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实际状况。

  4.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力量。

  三、编制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

  四、检查工作计划内容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说明: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我局直接从事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为2人。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监管工作日和非监管工作日。

  监管工作日包括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和其它监管工作日。

  (二)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43个工作日)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每月每人4天,合计2×12×4=9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6天,合计6×2=12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会议每月1个工作日;全年参加非煤矿山、民爆工作座谈会,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全年召开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工作安全培训和座谈,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1×12+2×2×1+2×2×1=20个工作日;

  年度考核每年每人5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总计:98+12+20+10=140个工作日。

  2.病事假 :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指导镇街工办工作 :全年2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合计24×2=48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2=24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1人休假15天,1人休假10天,合计15+5=25个工作日。

  (三)其它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05个工作日)

  1.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全年6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6×1=6个工作日。

  2.参与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重点节假日、汛期、两会期间等时段安全检查

  参与市经信局、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全年10次,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1=2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

  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12=12个工作日。

  4.机动监管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合计为 2×12×2=48个工作日。

  5.信息报送

  全年4次调度、整理和上报统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季度报表、隐患整改月度报表,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4×2×1=8个工作日。

  6.月度例会

  贯彻上级会议要求,研究布置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管理重大事宜,进行月度总结,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合计0.5×12×1=6个工作日。

  7.绿色矿山创建

  参与审查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参与绿色矿山验收,平均每年5次,合计5×1=5个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52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500-243-105=15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全年共检查或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企业42家69次,其中民爆企业检查1家12次,非煤矿山检查25家25次,船舶行业检查5家20次,废旧汽车回收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宾馆饭店及中石化油库检查11家12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1×69=13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对成品油流通企业随机抽查6家企业,对民爆企业检查查1家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2×1×7=14个工作日。

  五、检查安排

  根据区经信局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力量,结合全区非煤矿山及民爆(生产、销售)、船舶企业、加油站及油库的数量、规模、分布、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重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合理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所有检查采取明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其中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得少于60%。

  (一)重点检查安排

  1.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11家,共88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58%。

  2.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11家重点检查企业,民爆企业平均每月1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船舶修造业平均每季度1次,每次检查5个企业,基建矿山企业平均每半年1次,每次检查3个企业。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共31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31家,共64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42%。

  3.其他事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2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区经信局“三定”方案以及工信部、省厅、市局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规范对全区非煤矿山、民爆企业、船舶行业及商贸流通业安全检查行为,杜绝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规范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商务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3.贵池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实际状况。

  4.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力量。

  三、编制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

  四、检查工作计划内容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说明: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我局直接从事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为2人。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监管工作日和非监管工作日。

  监管工作日包括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和其它监管工作日。

  (二)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43个工作日)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每月每人4天,合计2×12×4=9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6天,合计6×2=12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会议每月1个工作日;全年参加非煤矿山、民爆工作座谈会,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全年召开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工作安全培训和座谈,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1×12+2×2×1+2×2×1=20个工作日;

  年度考核每年每人5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总计:98+12+20+10=140个工作日。

  2.病事假 :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指导镇街工办工作 :全年2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合计24×2=48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2=24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1人休假15天,1人休假10天,合计15+5=25个工作日。

  (三)其它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05个工作日)

  1.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全年6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6×1=6个工作日。

  2.参与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重点节假日、汛期、两会期间等时段安全检查

  参与市经信局、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全年10次,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1=2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

  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12=12个工作日。

  4.机动监管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合计为 2×12×2=48个工作日。

  5.信息报送

  全年4次调度、整理和上报统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季度报表、隐患整改月度报表,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4×2×1=8个工作日。

  6.月度例会

  贯彻上级会议要求,研究布置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管理重大事宜,进行月度总结,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合计0.5×12×1=6个工作日。

  7.绿色矿山创建

  参与审查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参与绿色矿山验收,平均每年5次,合计5×1=5个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52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500-243-105=15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全年共检查或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企业42家69次,其中民爆企业检查1家12次,非煤矿山检查25家25次,船舶行业检查5家20次,废旧汽车回收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宾馆饭店及中石化油库检查11家12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1×69=13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对成品油流通企业随机抽查6家企业,对民爆企业检查查1家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2×1×7=14个工作日。

  五、检查安排

  根据区经信局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力量,结合全区非煤矿山及民爆(生产、销售)、船舶企业、加油站及油库的数量、规模、分布、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重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合理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所有检查采取明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其中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得少于60%。

  (一)重点检查安排

  1.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11家,共88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58%。

  2.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11家重点检查企业,民爆企业平均每月1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船舶修造业平均每季度1次,每次检查5个企业,基建矿山企业平均每半年1次,每次检查3个企业。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共31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31家,共64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42%。

  3.其他事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区经信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篇3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区经信局“三定”方案以及工信部、省厅、市局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规范对全区非煤矿山、民爆企业、船舶行业及商贸流通业安全检查行为,杜绝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规范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商务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xx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xx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3.xx区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修造业及商贸流通业实际状况。

  4.xx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力量。

  三、编制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兼顾好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

  四、检查工作计划内容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说明:2023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我局直接从事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为2人。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监管工作日和非监管工作日。

  监管工作日包括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和其它监管工作日。

  (二)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43个工作日)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每月每人4天,合计2×12×4=98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6天,合计6×2=12个工作日;

  参加其他会议每月1个工作日;全年参加非煤矿山、民爆工作座谈会,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全年召开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工作安全培训和座谈,全年2次,每次2人,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1×12+2×2×1+2×2×1=20个工作日;

  年度考核每年每人5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总计:98+12+20+10=140个工作日。

  2.病事假 :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指导镇街工办工作 :全年2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合计24×2=48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2=24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1人休假15天,1人休假10天,合计15+5=25个工作日。

  (三)其它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05个工作日)

  1.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全年6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6×1=6个工作日。

  2.参与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重点节假日、汛期、两会期间等时段安全检查

  参与市经信局、商务局和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全年10次,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2×10×1=2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

  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12=12个工作日。

  4.机动监管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合计为 2×12×2=48个工作日。

  5.信息报送

  全年4次调度、整理和上报统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季度报表、隐患整改月度报表,每次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4×2×1=8个工作日。

  6.月度例会

  贯彻上级会议要求,研究布置非煤矿山、民爆行业、船舶行业、成品油流通业管理重大事宜,进行月度总结,每月1次,每次0.5个工作日,合计0.5×12×1=6个工作日。

  7.绿色矿山创建

  参与审查绿色矿山创建方案,参与绿色矿山验收,平均每年5次,合计5×1=5个工作日。

  (四)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确定(152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500-243-105=15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全年共检查或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企业42家69次,其中民爆企业检查1家12次,非煤矿山检查25家25次,船舶行业检查5家20次,废旧汽车回收企业、城市综合体、大型宾馆饭店及中石化油库检查11家12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2×1×69=13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对成品油流通企业随机抽查6家企业,对民爆企业检查查1家企业,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2×1×7=14个工作日。

  五、检查安排

  根据区经信局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力量,结合全区非煤矿山及民爆(生产、销售)、船舶企业、加油站及油库的数量、规模、分布、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重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合理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所有检查采取明查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其中采取暗查暗访方式不得少于60%。

  (一)重点检查安排

  1.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共11家,共88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58%。

  2.对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对11家重点检查企业,民爆企业平均每月1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船舶修造业平均每季度1次,每次检查5个企业,基建矿山企业平均每半年1次,每次检查3个企业。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共31家。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31家,共64个工作日,占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的比重为42%。

  3.其他事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