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4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一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栋,城市xx万个居民自建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x%,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区排查居民自建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x%,未整治x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x%。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
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
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居民自建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
属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居民自建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
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栋、城市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xx年12月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居民自建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二
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每年发生大大小小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层层出不穷。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到位是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施工单位在日常的施工管理中,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项目经理部也没有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引起高度的重视;
安监站未能有效地履行管理部门的职责。种种这些因素,更加凸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总结如下:
1.1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和思想素质和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安全的认知不足,这就导致了他们的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面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一线施工人员并未引起高度的重视,未能在脑海里形成安全意识。其实有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者是未按相关的规定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
1.2安全工作尚未有效落实到位。
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政府组织的相应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部就任命其为安全管理人员。造成的结果就是任命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不能掌握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的重点以及要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关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部分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管理上存在疏忽,工作上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具体的表现为:未能编制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未能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同时,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也未对安全隐患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也存在着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的心理。未能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而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施工的进度上。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才想起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1.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执行不到位。
文明施工,也是施工主要的组成部分,文明施工的工作内容就是采取相应的一些措施,对施工现场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管理。
比如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施工机械的管理以及建筑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也有跟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不到位有关,未能对材料特别是存在于高层的施工材料进行有序的堆放和管理,这些平时不注意的地方往往是发生安全事故的源头。
2.1相关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
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复杂性、庞大性、需要协调安全的问题多等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涉及到了建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监局、建筑设计单位和监理部门等众多组织管理部门。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为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稍有放松疏忽或者是麻痹大意都有可能造成极大的安全事故。为了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减少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和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在保证全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建立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在严格遵守各项的管理制度、生产制度、安全制度、考核制度的前提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还应该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结合工程以及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对一线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三级”教育,或者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分批次集中对一线施工人员以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安全生产的意识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当中。
2.2具体实施好安全管理措施。
一个规章制度制定出来不能进行有效的实施和执行,那么这一规章制度也就成为了一张白纸,一纸空头文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因此:①要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形成常态化。将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落到实处,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定期的开展安全知识的讲座以及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建立相关的评价和考核制度,对违法安全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②要建立安全事故责任制。在建筑施工的现场,从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都要进行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与落实。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实施和具体解决。③要落实好施工技术的实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每一分部工程在施工之前都应做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如果遇见施工难度大的、对是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汇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施工技术的分析,并在设计单位的协助下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以此指导具体的施工工作。
2.3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法制建设。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加强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法律的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法律体系,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同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定时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发现出现了违章施工的现象,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如果在期限的时间内未能做到有效的整改工作,可依照相关的处罚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安全是建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权利在原有的基础上应有所增加,树立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威。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只是监理单位工作的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如果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在进行某一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应发挥监理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施工单位下发《监理安全通知单》,并要求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待安全问题完全解决后才能继续施工。如遇到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且是工会危险性突出的分部分项工程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旁站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施工。
地方安监局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在进行安全巡查的过程中,严厉指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对相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相关的安全工作进行复检,真正做到实事求是,防患于未然。
最后是完善社会的舆论监督机制,发挥网络的作用,让民众参与到安全监督的工作中来,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透明性,使安全监督具有广泛性和社会性。
安全问题不是一句空话,不能只挂在嘴上。但是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具有长期性以及复杂性,一朝一夕是不能完全建立健全的,这就需要各个相关的组织管理部门结合当前的现状以及实际情况,探索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顺利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关于转发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了安全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
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对企业的重大意义,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为龙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贯彻实施;
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文件化、程序化,符合标准化要求;
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实施风险评价、分析;
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力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文明环保施工,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篇四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沧建【20xx】85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沧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民主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