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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14 19:4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20xx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五篇】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xx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促进了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位

我院党组按照区委和市检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年初统一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实行了奖惩逗硬。

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了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的方法,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倒查制”,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教育预防工作,规范干警执纪执法行为

上半年,我院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条规、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检纪教育学习会。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禁酒令”、“九条卡死”、“六条规定”、省委政法委的“约法三章”、省院的“八条禁止性规定”等,使全院干警分清了是非界限,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爱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了干警的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务督查,促进干警严格执法

全面推进检务督察工作,狠抓办案安全防范和“禁酒令”等纪律规定的执行。今年开展检务督察3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检察纪律意识,规范警车驾驶、警灯警牌挂置、车辆停放等行为。加大对办案制度、规定、纪律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18篇。使全体检察干警增强执法依规定、办案按程序、用权受监督的意识。

继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 以外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大监督力度,继续设立了干警检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对新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促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党建工作;
法律监督;
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
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
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
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
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是于1991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讫今已第14个年头。期间,经历了四届领导班子的更替和传承。在文明单位建设方面,历届党组一班人认识明确、思想统

一、思路清晰、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机关文明建设,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坚持与时俱进,持续不断地采取全方位的有效措施,适时地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赋予新的内涵,注入新内容,使我院文明建设取得了一步又一步的可喜成绩。特别是2002年换届以来,以李发恒检察长为首组建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确立了以‘素质强检人为本,业务立检法为本,公正执法民为本’为建院方针,以‘强化硬环境,致力于软环境,精心打造特色检察文化环境’为切入点,以‘执法无私,护法无畏,奉献无悔’的‘三无’境界,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建设具有平遥特色的学习型、专业型、服务型先进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为了贯彻这一工作思路,检察长李发恒在今年年初的党组会议和全院工作会议上,响亮地提出:文明单位建设,反映了一个机关的文明程度,我院已经连续13年保持了县级文明单位,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使我院进入市级文明单位的行列。通过全院干警的拼搏创新,奋发进取,使我院的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检察工作提速升位,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一、班子建设方面

班子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核心。2002年8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完成了本届领导班子的换届。面对检察工作迎来的科学技术不断更新、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的机遇和挑战,“建什么样的班子、带什么样的队伍,如何创建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新世纪、高素质检察队伍,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成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院党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开言路,全院达成共识,在传承历届领导班子优良传统和智慧结晶的基础上,确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机关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总体布置、有项目内容、有落实措施、有制度保障、有总结考评,使机关文明建设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的新格局。

为保证文明单位建设有坚强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班子成员先从自身做起,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结合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引深‘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从三个不同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何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
如何从思想上提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意识?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
联系郑培民事迹,如何争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三个讨论题目。把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统

一、提高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上来,统

一、提高到“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重、自警、自励、自尊、自爱,在执法中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刚正不阿、敢于碰硬、执法如山,象郑培民同志那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上来。在两项活动中,通过潜心学习,自我解剖,诚纳意见,认真整改,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班子成员通过坚持每半年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班子中容易滋生的各种问题,狠抓了“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强党组的思想作风建设。在两项活动的整改阶段,党组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了认真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院领导班子达到了空前的团结。通过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使班子成员解决问题、团结协作的能力大大提高,创新争先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院党组郑重地向全院宣布了“五带头”承诺,“请向我们看齐、请对我们监督”,拉近了同广大干警的距离,向心力明显增强。大大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工作激情,廉政勤政成为班子成员的自觉行动。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在广大干警中潜移默化,为全院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组织基础,同时成为我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宝贵财富。

二、队伍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关键。队伍素质的高低、好坏不仅事关检察机关的文明建设,更事关检察工作的全局。因此,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创建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作为机关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放在重要位置。

2004年,为了贯彻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夯基础、出亮点”的口号,从班子和队伍入手,突出抓了职业道德建设,业务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形象建设。我们坚持“三为本”的建院建队方针,坚持党组、支部、纪检、政工、中层干部“五位一体”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以实现公正执法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在提高队伍政治修养方面,以制订的《2004年度政治教育规划》为依托,通过“三种”教育形式,即:指导性教育、自觉性教育和无意识教育,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有计划、有安排、有形式、有阵地、有效果的政治思想作风教育,培养广大干警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和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使我们的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实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从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2011上半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依照全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围绕“发扬保守、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促进了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年初统一布置,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实行了奖惩逗硬。

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许诺书》方法,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了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倒查制”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教育预防工作。院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条规、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检纪教育学习会。结合开展“发扬保守、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专项活动。不时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

使全院干警分清了非界限,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禁酒令”九条卡死”六条规定”省委政法委的约法三章”省院的八条禁止性规定”等。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爱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了干警的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高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同志们:

今年2月中政委下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高检院、省院为此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实施方案,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市院党组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天召开这次动员大会,就是贯彻落实上级院的要求,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代表市院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作为加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精心组织好、扎实开展好,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具体讲,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刻理解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检察工作的成败。特别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检察工作;
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性,发挥人民检察的优越性;
引导检察人员正确认识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责,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力和识别能力,都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更好地践行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

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和谐;
没有公正执法,就难以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在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更加繁重。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发展现状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找准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十七大报告的主线,是统领检察工作总体布局的总纲。要实现全市检察工作的平稳、务实、和谐发展,必须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我们进一步找准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差距,有效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难题,做到法律监督能力有新的提高,各项检察工作有新的突破。

(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常抓不懈的战略任务。目前检察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特别是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要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全市检察人员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始终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强捍卫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

二、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两级院要成立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具体指导,并结合本地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两级院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领导,把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统一协调,各部门对口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动员部署阶段,要把思想动员贯穿始终,注意引导检察人员克服厌倦情绪、把开展活动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在学习培训阶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员轮训,并确保每名检察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要分层、分批、分类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轮训,对新任领导干部要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对新招录检察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探索建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两级院领导班子一定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投身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去,特别是在学习上,要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出表率,以身作则,学习在前,领会在前,带着责任学,带着热情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要一般检察人员明白的,领导干部先明白,要一般检察人员领会的,领导干部先领会,率先兴起一个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从而进一步提高

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三)认真查摆,深入整改。要把是否真正端正思想、解决问题作为衡量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结合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以及近年来执法办案的工作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以案析理现场会等有效方式,认真回顾和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排查清理思想过程中,要敢于较真碰硬,勇于自查,真正触及思想根源。对集中查摆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及时清理整改。整改目标要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四)加强督查,保证效果。市院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具体的指导,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两级院党组成员要到各自的联系点进行督查指导,保证活动能够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学习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讨论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重视利用学习讨论活动简报,在盘锦检察专线网和铁圭网上开辟学习讨论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发展。

三、紧密联系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到推动全市检察工作上,落实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按照省院要求,两级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五项工程”建设,即学习工程、服务大局工程、检察业务建设工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按照上级院要求,在开展“五个工程”建设的同时,结合盘锦检察机关的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在紧紧围绕上级院提出的“四个结合”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个紧密联系”。一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高质量完成全年检察工作任务紧密联系起来;
二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解决盘锦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起来;
三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着力提高盘锦检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紧密联系起来;
四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盘锦检察院机关组建20周年系列活动紧密联系起来。

(二)要在深入开展“五个工程建设”中紧密结合盘锦检察工作实际,突出落实市院党组提出的全年工作指针。检察业务工作“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案件质量、更加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更加注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队伍建设抓好“三个点”,即以贯彻执行《两个规程》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
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着力点,推进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队伍专业化;
以学习、教育、培训为重点,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真正使省院提出的“五个工程”建设在盘锦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