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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15 16:35: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关键词任务驱动高职高专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1当前高等职业院校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1.1实践教学内容陈旧单一传统的“先理论再实践”实践教学模式使会计电算化理论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五篇】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任务驱动 高职高专 会计电算化 实践教学

1 当前高等职业院校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实践教学内容陈旧单一

传统的“先理论再实践”实践教学模式使会计电算化理论知识学习与实际操作割离,目前多数高职校院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内容仅限于会计信息系统的 “单项项目核算”,而缺少综合项目的核算,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是以总账系统的操作为主,要求和层次仍停留在利用一种的财务软件进行建立账套、填制凭证、审核凭证、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操作上,处理的内容大多是以工业企业为例处理一定时期的十几二十笔经济业务,由于只涉及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范围非常窄,不能满足企业对会计电算化人才素质的要求。

1.2 校内实践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电算化会计工作内容脱节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仍然仅限于在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内模拟上机操作,学生没有进入企业会计电算化岗位实际角色中,因此不清楚企业实际的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到底是做什么,对企业会计电算化实际业务处理缺乏直观了解,不清楚会计电算化工作流程,更不明白财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业信息是如何联系的。这导致高职院校校内实践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电算化会计处理任务无法无缝对接。

2 任务驱动教学在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的实施

2.1 工作任务设计

设计明确而适合的学习任务是任务驱动式教学模式实施的前提。根据任务大小可分为学期总任务和若干个课时分任务。即通过任务的分解降低学习难度,化整为零,防止学生对学习任务产生较大的畏惧情绪,同时把学期总任务贯穿于学期分任务的实施中,通过分任务的步步实施达到实现总任务的学习目标。同时任务的设计应当考虑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因材施教,保证教学效果。

2.2 工作任务实施

在设计好总体任务和分解任务的基础上,在教学中实施任务教学时,应从如下五个步骤实施:第一步:教师布置工作任务,学生带着任务去思考,激发同学的学习兴趣。第二步:教师分析工作任务,在任务实施之前指点和引导学生寻找合理的方法。第三步:学生着手任务的操作,在深入分析要建立的财务核算系统后,教师从旁观察指导,针对学生应注意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探讨。第四步:总结评价阶段。在学生完成任务后,进行任务总结汇报、采用分阶段任务总结汇报的方式,以PPT的形式进行对该项任务的总结。此时,教师应适时针对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予正确的评价,使学生在今后的任务驱动式学习中能够改正,达到提高的目标。第五步:归档或结果应用:工作结果资料应该归档或应用于生产教学实践中。

2.3 任务驱动教学在本院建筑企业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的案例分析

任务驱动教学在本院建筑企业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大致分五步:第一步:老师设计工作任务:运用东阳第三建筑公司实际一个月的会计电算化的经济业务资料(主要是一个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完成从系统初始设置、填制记账凭证、记账、会计报表的输出打印一整套账务处理流程。第二步:老师分析工作任务,在任务实施之前指点和引导学生寻找合理的方法,主要是对一些在操作过程中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讲解。第三步:学生实施工作计划:要求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特点,自由组合,自行分角色分工,成立小组进行自我管理。首先进行系统初始化的设置,然后依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审核记账凭证(要求填制凭证人和审核凭证不能为同一个人);
接着就是记账,最后是会计报表的编制输出。各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这一工作任务,各组开始自己动手实施计划,老师参与其中。刚开始学生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小状况,对于少数人提出的简单问题进行个别单独辅导,并注意收集学生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然后集中进行讲解分析。第四步:老师和学生共同检查评估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首先是教师对工作任务设计过程的检查,看看我们设计的工作任务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工作的实际,接下来是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作认真的总结分析。首先学生自我做出评价,最后由教师主持进行总体评价,学生的总结评价可以是实施工作任务过程中的心得,也可以是一些好的经验等,让学生自我分析,互相公开,达到共同提高的目标,同时注意对学生的鼓励,增强学生的自信和兴趣。第五步:归档整理实践资料:将学生输出会计报表分项目打印归档,其余账套电子稿备份。

3 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任务驱动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3.1 设计任务要有针对性

在工作任务的设计问题上,教师应注意布置的任务要难易程度,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不能忽视学生的接受能力。同时应精心准备,保证任务的布置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总任务可分割为若干分任务,分任务的汇总即为学期的总任务。

3.2 任务的设计要有可操作性

在任务驱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对相关专业知识讲解分析后,关键是学生动手实践操作。因此任务的设计应以企业的实际会计电算化工作为任务,这样既可以保证任务的可操作性,又可以使我们的会计电算化实践教学与企业电算化工作无缝连接,从而让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一到企业就能直接上手。

3.3 应重视任务结束后的总结与评价

任务驱动式教学并不单单是一个任务布置与完成的简单流程,师生们应做好课堂的阶段总结,在每个任务的布置与完成之后,回顾本堂课学习的内容,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提高,提升整体的教学效果。首先可以有学生每一组派一个代表对他们这一组在操作过程的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出现的问题的原因进行自我剖析,然后由老师对各组在总结中提出的共同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剖析,分析原因,总结同学们出现问题的情况,并给出解决办法,以达到提高的目的。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适用范围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
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
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
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置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2.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3.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4.义务教育学校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46.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4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8.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4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0.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2.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55.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八、组织实施

5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事关义务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57.岗位设置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8.各地在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9.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
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

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
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

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实施

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56.岗位设置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大学学校期末工作总结【1】

**月**日下午,**学院在教务处会议室召开20**年大学学期期期末教学工作总结会。各学院(中心、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校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教务处对20**年大学学期期期末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务处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突破口,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大胆创新,努力探索。

亮点频现:

1、在20**级新生中推行未进大学校门先修大学课程,此举在国内高校尚属首创,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点赞;

2、精心组织首届**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了骄人成绩,共获省级金奖2项、银奖4项、铜奖3项、优秀奖2项、学校获优秀组织奖,获奖总数仅次于**大学位居全省第二;

3、以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为契机,个性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以省级两个计划项目立项和部分项目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工作为抓手,让振兴计划成为振奋计划,把质量工程做成满意工程;

以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学校十三五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主题,成功召开20**年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校校合作,与台湾亚洲大学、**大学达成合作协议,促进学生交流学习;专业特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对外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光明网、搜狐网、中国网、中国高校之窗网、**网络广播电视台、**新闻网、**日报、**教育网、**高教网等媒体对**学院教学工作多次进行宣传报到。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对期中教学检查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对期末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教务处副处长***就教学工作量统计和实践实验教学工作进行了安排。

***对会议总结时,充分肯定了教务处在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要求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做实期末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谋划好20**年各项教学工作。***还传达了教育部第四期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并着重介绍了自己的学习感悟。

大学学校期末工作总结【2】

**月**日下午,**师范大学在*楼501会议室召开了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总结会议暨本科教学视导组工作总结会。本科教学视导组全体成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学秘书及教务处全体干部共计7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副校长主持。

会议第一阶段:本科教学视导组组长分别对视导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本科教学视导组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科组组长分别就本学期开展的本科教学视导工作进行了总结。总体上看,本学期绝大多数老师敬业精神好,责任心强,认真备课,熟悉教学内容,结合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课件内容;课堂教学方法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互动性强,教学效果明显。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对理论性的内容讲授较多,与实际联系较少,课堂气氛较沉闷,学生积极性不高;在教学工作管理方面,部分教师随意调停课的现象时有发生,课程异动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会议第二阶段: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就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就目前**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分析:

一是介绍了**师范大学20**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的基本情况,目前**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生源充足,同时,今年首次进行部分专业大类招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生源质量得到了稳步提高,同时建议在新的招生形势下,大类招生是必然趋势,通过大类招生能够使生源质量得到提高;

二是介绍了**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及线上学习、20**年度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师范大学的参赛获奖情况,同时,鼓励跨学科专业群模式的建立;

三是就实践教学环节做了简要介绍,20**年度顶岗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在工作中对实习生管理工作进行了改进,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最后向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对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全员检测,力争进一步提高**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

四是介绍了日常教学管理排选课及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对20**年**师范大学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开展专业审核评估、教学管理工作档案归档等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与会人员就本学期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副校长对本科教学视导员、教学管理队伍全体成员表示感谢,并围绕本科招生、本科教学项目建设、本科教学考试、实践教学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方面对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扩大招生渠道,努力做好专升本专业的招生工作,逐步推广大类招生试点范围;

二是做好强基创优计划中各项项目的建设并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改革与创新考试方式和方法,适时推出诚信考场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于小学教导主任工作总结优选范文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20xx年的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本年度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学无止境,本人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

  二、工作方面

  本年度,本人担任五年级语文教学工作,针对班级人数较多,我在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的同时,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及兄弟学校的同行讨教经验。在教学中,认真钻研新课标、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

  本年度我还担任学校总务工作,我始终本着“全心全意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财务财产管理、后勤常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

  1、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按计划行事,合理使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持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原则,用好学校每一分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校园绿化美化方面。对学生保洁工作加强了教育和监管,保证校园每时每地的干净、整洁,给师生提供一个较舒适、愉悦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美丽整洁的校园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关于小学教导主任工作总结优选范文

  一、履行职责情况

  任职工作期间,自始至终都是紧密团结在校长周围,并和其他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同心协力,齐抓共管。

  我在领导的支持和老师的协助下,抓好教务处工作,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在工作中勤奋苦干,善于思索,坚持原则,及时协同校长调配老师,为使教学工作运作正常,从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以身作则并努力搞好教师的团结,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协调调节教师在教育教学的疑难,做好教师思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工作,推动学校的教改工作,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好日常的教务工作,包括考务工作、试卷质量评析、课表的安排、每年一度的小升初、新生入学报名以及学籍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我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组织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培训,强化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确保教育设施、设备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在理论学习、师德方面情况

  我能坚持反复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书,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我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中既立言,又立行,做到不断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做到:

  1、认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学习,加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以主人翁的精神,把教学当成自己的事业和“责任田”,把自身的发展与学校的事业统一起来。

  2、坚持原则,讲民主、求合作,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行动上,尊重校长的决策,配合校长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善于团结其他干部,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好学校,尽最大可能维护广大教职工民主权利,热心为教师、学生服务。

  3、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事情。工作上尽可能给予教师们关心和支持,协助学校为老师们创设了一个和谐宽松的工作氛围。

  4、充分体谅到教师们工作的辛苦,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让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不忘记学校的发展靠的就是他们的无私奉献,在代课调课、优秀推荐等问题上,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设想

  由于设备老旧且网速慢,多媒体/微机教室,远程教育资源,现代化的教育手段,还没有充分辅助利用于教学。目前能够做的工作,就是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基础设施,优化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加大仪器、电脑教室装备、多媒体教室的投入,完善和实现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之,今后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将更加力求完善自己,使自己在思想上,教学中,管理上更严格要求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协助进一步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而尽一份微薄之力。

  关于小学教导主任工作总结优选范文

  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我虽然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做出什么特别出色、亮眼的表现,但是我做到了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这一年没有出现任何的问题,作为xx小学的教导主任,这只是我上任的第一年,我认为可以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当然我不会让自己止步至此,这一年工作已经让我完全的熟悉了工作,在明年我就会有所作为了,以下就是我对自己这一年的个人总结:

  作为一个新晋的教导主任,我知道不过是学校在期待着我的工作表现,各位老师同事们以及学校的学生们都会对我有所关注,我肩上的压力不是一点点的大,但是我一直在心里有坚持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我至少要做的要比上一任教导主任要好,这是我对自己的工作的要求,这一年来,我在工作当中没有一天是放松警惕的,我知道我位高权重,在学校对学生教育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一直都是非常的恪尽职守,这一年的时间里面,我基本上就是一心的扑在了工作上,一下下来自己的工作表现还是很不错的。

高中教学教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2010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主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国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lwsir.com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制订《2010-2012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配合做好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和《考试法》工作,加快起草、修订《学校法》、《终身学习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订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4.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教育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着力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6.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积极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建设。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二、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材建设。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德育规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以敬业、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抓好学生团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研修和全员培训工作,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总结推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开展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全面的多层次的培养培训。

10.全面推进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颁布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试验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工作。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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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2010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上好体育课,大力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做好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

 

12.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重点放在考试内容改革上,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扩大并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的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推动高中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完善对政府、学校、校长、教师及学生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3.切实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落实中央财政以奖代偿的激励政策,推动各地加快化解“普九”债务。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14.依法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巩固和发展“两基”攻坚成果,继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重在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寄宿学生的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继续抓好扫盲工作。

15.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让广大中小学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着力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做好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坚持应用为主,把远程教育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培训农村党员和提高农民素质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

16.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重视学前教育,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7.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继续做好“两基”国检工作,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年检复查制度。制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抓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好全国中小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专项监测工作。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试点工作。健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18.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积极推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推广“三段式”办学模式,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9.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强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培育新型农民。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

20.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健全并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一年、高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努力健全半工半读制度。广泛推行订单培养。完善弹性学习制度。举办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21.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启动国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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