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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6-15 20:25:03 来源:晨阳文秘网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年时间里,商业银行的心态发生了很大改变,他们已经开始自觉自愿、非常急迫地上线金融IC卡应用系统。尤其是商业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和决策层已经意识到,即将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五篇】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年时间里,商业银行的心态发生了很大改变,他们已经开始自觉自愿、非常急迫地上线金融IC卡应用系统。尤其是商业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和决策层已经意识到,即将到来的竞争是严肃和严酷的。当金融IC卡真正在公共服务领域(比如社保)应用起来后,这就是一次银行业的洗牌,一次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央行已经不再需要用检查工作和通报批评去督促他们了。如果哪家商业银行还没有紧迫感,那可真够后知后觉了。

发卡 尚待普及

3月11日,为调查各大商业银行金融IC卡发行进展,本报记者作为一名普通的银行卡用户,分别于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6大银行北京地区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金融IC储蓄卡。

记者首先来到的是工商银行的营业大厅。当记者咨询是否可以办理金融IC卡时,值班经理的答复是“可以”,并对记者说需要先填写一张申请表格。为避免不必要的排队,记者追问了一句,“是带芯片的那种卡吧?”值班经理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卡,给记者展示,“你看,这里有一个芯片。”随后,记者很顺利地在柜台上办理了一张集IC卡芯片和磁条于一身的储蓄卡。办理手续仅需要出示身份证和填写表格,工本费为0元。在办理过程中,柜台工作人员很热心地询问记者是否需要开通协和医院挂号功能,记者答复说,“那就开通吧。”于是记者得到的是一张有银联标识的工商银行和北京协和医院的联名卡。这张卡除了有普通储蓄卡的所有功能外,还可以在工商银行任意网点的查询缴费机(注意:不是ATM,是另外一种设备)上预约挂号,在协和医院刷卡缴费。

“办这种卡的人多吗?”记者问。

“挺多的,尤其是一些老人,您知道协和医院挂号太难了,他们办这个卡就是为了挂号。有的一个人办了卡后觉得挺好用,就全家人都来各办一张。前段时间我们这个网点的芯片卡都不够用,有时候客户来了还办不到。近期分行给我们的卡多了,客户来办理差不多都能办到。”柜台工作人员很有耐心地解释。

在离开工行营业厅之前,记者用刚刚办理的IC卡在查询缴费机上试用协和医院挂号功能,试验成功。离开工商银行后,记者用这张卡在ATM机取款,去超市、加油站刷卡消费,一切正常。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国银行营业大厅,了解是否可以办理金融IC储蓄卡。值班经理查询近期通知后表示:“目前,中国银行发行的储蓄卡还没有以芯片为介质的,但是环球通信用卡可以是金融IC卡。”但值班经理又补充说,“即使您申请信用卡,我也不敢保证您拿到的一定是IC卡。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速通卡是金融IC卡,这张卡除了有信用卡的功能,还可以在高速公路ETC通道缴费,缴费享受9.5折优惠。”记者了解到,办理这种卡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办卡用户需名下有车并在中国银行存款超过10万元。也就是说,虽然中国银行已经发行金融IC卡,但并不是每位普通用户都可以申请,它只针对相对高端的用户。

在记者询问的同时,一位中行客户手持信用卡正在投诉。他声称自己手里这张IC卡不能完成小额支付,以致于无法刷卡乘坐公司的班车。到记者离开时,网点的值班经理还在多方联系,想办法解决这位信用卡客户的问题。

相较以上两家,另外4家银行的金融IC卡发放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这里曾经发行了有金融功能的IC卡,但是目前暂停了,现在办理的金融IC卡,只有购买燃气的功能。”这是记者走访建设银行得到的答复。而其它3家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的大堂值班人员均表示,目前还不能办理金融IC卡。

由此观之,六大国有商业银行金融IC卡发放进度已分梯次。目前,工商银行走得最远,其发放的金融IC卡不仅具备普通银行卡功能,并且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为百姓生活提供便利。而正是因为这一点,工行赢得了更多的新客户和存款,提升了竞争力。虽然中国银行也发放了具有金融功能的IC卡,但是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量,中行只将IC卡发放给少数相对高端的客户。

按照央行的数据,工商银行发行金融IC卡的数量占所有商业银行发卡量的87%,中国银行占6.8% ,建设银行占5.3%。记者调查得出的结论与各行数据显示的结果基本一致。

竞争 日趋严峻

虽然从对各大商业银行的调查情况来看,金融IC卡的发放情况并不乐观,但随着金融IC卡受理环境的改造、升级基本完成,这种情况将会发生巨大转变。

根据央行的数据,目前直联POS(银联的POS)的改造100%已经完成,间联POS(商业银行的POS)的改造完成87.7%,两者合并统计,全国商户的POS机有95%已经可以受理IC卡。ATM已升级改造的比例是42.4%。按照央行的要求,所有POS和ATM的改造将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从发卡量来看,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发放金融IC卡2400万张,其中2011年新增1400万张,比过去6年发卡量的总和还多。

虽然1400万张发卡量的增速相当可观,但1400万并不算一个大数字。央行相关人员介绍,2011年,央行就开始在政府主导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合作,将所有的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进行芯片化,发行金融社保卡。也就是一芯两用,既有社保应用,可缴纳五险一金,又有金融功能。按照十二五规划,人社部会对所有居住在城市的公民发放社会保障卡,数量达8亿张。人社部会逐年发放,分解8亿张指标,2011年已发卡9千万张,2012年的指标是1.5亿张。而2012年商业银行的IC卡发放量也会有几千万张。两者数量相加,今年全国新增IC卡数量将接近2亿张。

随着金融IC卡发放数量的剧增,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将更加严峻。

“一年前,央行刚刚发文时,还有很多商业银行将金融IC卡的开展工作当作‘政治任务’,但是现在,他们的心态都发生了变化。”央行有关人士说,“因为当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真正应用起来,每家商业银行都会看到,不参与金融IC卡应用,就会完全失去在下一轮竞争洗牌中胜出的机会。当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每个城镇居民的五险一金都在这张卡上,而这张卡又将陪伴居民一辈子,即使是退休以后,五险一金也都在上面。社保卡近几年每年都要发1亿多张,如果哪家银行发不了IC卡,就会失去社保的客户。还有公交、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IC卡应用,对商业银行来说都是重要的商业机会,如果不发卡,就会丧失整个消费群体的客户。现在央行已经不用总催促他们了,商业银行比我们还要急。”

回首 筹备十年

虽然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发放金融IC卡,是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都在积极部署金融卡业务。但回首整个金融IC卡推广历程,央行内部人士还是表示,“央行将金融IC卡应用推上快行道,可谓是十年磨一剑。”十年时间里,央行为IC卡的大规模发放进行了充分准备。与此同时,从用卡环境来看,伪卡犯罪的日渐猖獗,也让金融IC卡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2000年,欧洲使用的磁条信用卡伪卡诈骗严重。当时三大国际信用卡组织Europay(欧陆卡,已被万事达收购)、MasterCard(万事达卡)和Visa(维萨)就提出伪卡严重是因为磁条卡很容易被复制,要用IC卡替换磁条卡,并推出了IC卡迁移规范――EMV2000。当时我国银行卡的使用量只有3%〜5%,多数国民还是使用现金消费。但央行还是明确――要跟踪国际发展,开始组织研究EMV。在这期间,央行出台了PBOC 1.0规范。EVM是一个框架、基础的规范,PBOC是在EMV基础之上细化的规范。其实,PBOC规范最初的名字是《中国集成电路规范》,国外的信用卡组织总是把这个规范冠以央行的名字――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简称PBOC),后来PBOC1.0、PBOC2.0的名字就真的叫开了。

2002年3月份,银行业发生了一件大事――中国银联成立。银联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国内银行卡不能跨行交易,不能异地取款的问题。目标是一卡在手,走遍神州,进而走出国门。两年后,这个目标基本实现。

银行卡实现了联网通用,但犯罪分子伪造银行卡之后在异地取钱也“方便”了,伪卡立即在国内出现。这个时候央行认为芯片化迁移的准备工作应该启动。当时提了十八字方针,“先标准、后试点,先收单、后发卡,先外卡、后内卡”(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卡组织合作发行的卡称之为外卡,银联标识的卡称之为内卡)。

当时,PBOC1.0在七八个城市进行了小规模试点,但是试点的效果不太好。原因一是国民还不习惯用卡支付,二是电子钱包功能有缺陷,用起来不太方便。

2004年,央行开始组织编写PBOC 2.0规范,借鉴PBOC1.0的经验教训。2005年PBOC 2.0正式推出。这个标准共沿用了5年,直到2010年又进行了一次升级,为PBOC 2.0 2010版。

2005年,按照PBOC 2.0规范,芯片化迁移所需的基础设施逐步开始建立,比如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公钥基础设施)、CA认证(Certificate Authority,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等。2005年~2007年,CA认证、密钥、跨行清算、跨行转接四大类基础设施陆续建立起来。

2007年央行开始在宁波进行金融IC卡试点。目前宁波已经发行150万张金融IC卡,形成良好的用卡环境。

2008年,国内盗卡、国外刷卡的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伪卡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第一,奥运会让中国成为全球的热点,奥运会前后银联做了很多工作,银联卡能在境外一百多个国家刷卡消费。第二,欧洲已经开始芯片化大规模迁移,中国还大量使用磁条卡,人民富裕了,但是安全意识却没有跟上。在犯罪分子眼里,中国易于犯罪,国际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黑市上形成了黑色产业链。

防伪任务严峻、准备工作就绪,央行在2011年3月15日出台了对商业银行要求非常明确的《中国央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与其说是“意见”,不如说是“要求”,是“任务”。对各银行的芯片化迁移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
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
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在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方面,2011年6月底前,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
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
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也就是说,央行要求――2015年磁条卡退出历史舞台。

这使得我国金融IC卡应用步入了快行道,每家商业银行都行动起来。为此,央行初步框定上海、重庆、深圳等13个城市成为首批重点试点城市,在2011年底前完成试点;
天津、哈尔滨、厦门等30个城市被确定为扩大试点城市,在2012年底前完成试点。

展望 忧喜交加

金融IC卡应用步入快速发展期后,摆在商业银行面前的是解决金融IC卡推广标准、商业模式、成本等难题。

作为试点单位,建行宁波分行在金融IC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很多,比技术问题更难解决的是怎样平衡各方利益。“最主要是找到各方都满意的商业合作模式。IC卡应用涉及到多行业利益,必须有共赢的合作模式,才能使IC卡顺利应用普及。宁波在市民卡推广方面,采取了六方分利润的模式。兼顾各行业利益,才能保障各方积极性。”建行宁波分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潘武杰说。

关于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标准,潘武杰总结说,“行业应用最好有统一规划。一方面有利于IC卡应用快速推广,降低实施成本;
另一方面,有利于IC卡的联合联网通用。”举例来说,A城市公交IC卡采用的是金融IC卡,B城市则发行业卡,行业卡只有电子钱包功能。这就导致市民在A城市办的公交卡无法在B城市用来乘车。至于问题如何解决,潘武杰认为,行业卡都应该转换成金融IC卡。这样难点又回到了行业利益分配上。发放金融IC卡,可以让预存资金体现在银行账户上,方便平衡各行业利益,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

最后,是成本问题。IC卡比磁条卡成本高,再加上改造受理环境的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当央行将芯片化迁移作为战略任务布置给商业银行时,商业银行纷纷做出预算。

在记者的调查中,工商银行发行的普通IC储蓄卡的成本,完全由工行承担。而中国银行办理IC卡的限制条款表明,并不为普通用户负担成本。

在行业应用推广中,比如建行健康龙卡的发行,建行承担了医院信息化系统改造的成本。然而银行是否愿意投入这种应用,还在于银行的经营理念,以及该应用是否能带来收益。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体现金融服务于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打造生活、商务、金融紧密结合的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现代化新**标志区,现就****推进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按照“建设****CBD金融集聚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金融强市”战略,以增强城市功能为目的,以推广应用多种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提升现代化金融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服务先行原则,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把**建设成为现代金融服务示范区,成为**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和高水平现代服务业的标志区。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CBD金融集聚区和**国际金融总部中心为目标,力争在3年内引入一批金融机构总部、分行(分公司)级金融机构,80%以上商户采用银行卡自动销售终端(POS机)交易,ATM等自助电子设备布放覆盖面达80%以上,逐步把**建设成一个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汇聚、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中央金融商务区(CFD),创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到20**年成为现代金融无障碍服务的示范区。

三、主要措施

(一)利用优势,大力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的积聚。

完善的金融机构配置将进一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升辖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经济腾飞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为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市、区政府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与中央商务区(CBD)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把**CBD打造成现代金融集聚区的发展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建立**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入驻**CBD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政府对**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全面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

1、加快受理市场建设,推广银行卡普及运用。自20**年起,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提升**CBD现代化金融服务水平,使CBD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80%;
在**CBD中央商务区、**科技园、奥体中心、会展中心、江东商业文化旅游中心、南湖商业中心和重点商业街区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域”,使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或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商户普遍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力争**银行卡的刷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30%左右,ATM等自助电子设备的布放翻三番以上。

2、制定激励政策,加大银行卡产业扶持力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通知》(**政办发〔20**〕25号)精神,根据职责权限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促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

**区发改局要研究制订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包括工业企业推广应用银行卡的鼓励措施,引导区内新入驻企业尤其是商业服务企业受理银行卡,协助金融机构落实布放ATM场地。

**区财政局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银行卡推广的宣传、补贴和工作奖励等。

**区税务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支持商户采用银行卡自动销售终端(POS机)交易。

**区工商分局及**CBD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建立考评机制,积极引导商户配备POS系统和受理银行卡。

**区商务局和旅游局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配合创建“刷卡无障碍”商户、街区、景区(点)等活动,培育刷卡无障碍示范单位,形成受理银行卡的示范效应。

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区内专业市场提供专业受理终端,开展银行卡转账试点;
要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吸引商户受理银行卡和公众使用银行卡;
要科学制定银行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要根据商户刷卡消费等因素,建立科学、系统的银行卡定价机制,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

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

中国银联**分公司要积极实施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保障银行卡跨行转接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银行卡在**推广的各项协调工作。

3、拓展银行卡功能,鼓励推广公务卡。率先在**区区一级预算单位推广公务卡的使用。**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要会同银行等相关单位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公务用卡,要制定**公务消费凭银行卡签购单报销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公务活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各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应带头使用公务卡,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三)面向需求,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

1、提高公众缴费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省在**成立“**集中代收付中心”,负责**及省内其他12个城市各类公用事业费的集中缴纳。这是一个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收费、付费业务的公共平台,是人行**分行及其营业管理部联合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代收付中心自20**年11月18日正式运行。届时,人民银行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区内各收费单位要充分认识通过集中代收付系统办理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缴纳所具有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积极参与**集中代收付中心的建设,主动通过**集中代收付中心办理批量代收代付业务,不断提升金融公共服务水平。

2、鼓励结算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电子支付服务质量。各银行机构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154号)文件精神,拓展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功能,推动自助、居家服务发展。对于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柜台办理的支付业务,都应该在电子支付服务中设置相应的功能,扩展电子支付的业务种类,满足居家服务的支付结算需求。同时,银行应加强对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提高电子支付的服务质量,实行优惠手续费率,通过吸引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提高业务离柜率,缓解网点柜面压力,减少银行排长队现象。要积极做好开展社区刷卡电话试点工作。

3、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个人支票的使用。****产业优势独特,“一区一园一中心”的经济发展板块初具规模,发达的商贸批发、零售业和信息服务业为个人支票的推广提供了有利的空间。各银行机构要肯下功夫,积极寻找收入稳定、商务活动频繁、消费能力强的客户群体,动员高端客户在会所、酒店使用个人支票,以点带面,推动个人支票在建材集散地的广泛应用。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全面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加快推进建委、国税、地税、物价、质监、药监、财政、劳动、工商、海关、法院、环保、卫生等部门公共基础信息的交换和整合,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逐步探索建立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构建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2、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力度。继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和防控预案,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洗钱活动,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对**金融机构网点现金业务的各项指导。对金融机构柜面人员进行反假币和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技能的培训,督促其为当地开户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保证**金融机构网点现金供应需求,特别是在小面额货币供应方面给予倾斜。

(五)统筹规划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

1、广泛吸取经验。借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成都等各大城市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产业的做法,大力发展金融外包服务产业,确定**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定位,在全国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格局。

2、严格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内设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软件盗版等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安全的交易环境,强化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信用环境支撑力,促进金融服务外包的规范发展。

3、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坚持以技术创新促进金融服务后台产业发展。适当给予服务外包企业财政、行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集聚创造条件,鼓励风险投资、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

(六)加快创业投资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支持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在**CBD发展。落实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31号)的有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

2、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多边合作。引导创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办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等,加强业务合作,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化、产业化进程。帮助创业投资机构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提高创业投资企业的融资能力,并形成有效满足创新企业在多个成长阶段融资发展需要的配套金融服务体系,加速创新企业成长,推动创业资本尽快退出、实现滚动投入使用。

(七)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构筑金融人才高地。

鼓励和吸引海内外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到**发展。集中力量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各类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金融领军人才,使**地区成为吸引各类金融人才的高地。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学历教育、专业讲座、业务培训、国内外金融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快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给予金融人才及金融从业人员继续深造机会,提高金融从业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政策支持

20**年,全市继续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建立**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在**金融集聚区设立的金融机构;
补贴金融机构在**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对设在**金融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地区总部正职给予租房补贴。

1、凡在20**年底前入驻**CBD的金融机构,均可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政发〔20**〕148号),享受市政府**金融集聚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和补贴。

2、对20**年前入驻CBD的金融机构,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给予减半奖励。

3、银行、保险、证券类企业,年纳税总额位居本区同类企业前五名且属地区性总部的,企业高管层(限企业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各一名)可参照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50%标准予以奖励。

4、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成立金融业专项引导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策合力。

成立“****现代金融无障碍服务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区政府商贸流通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商务、财政、地税、国税、旅游、工商、CBD办、公安等部门领导及商业银行、银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通过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反馈和分析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方协调发展。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金融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增强主动性,为推进支付结算服务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要发挥结算工具推广主体的能动性,加大人力、设备、技术和配套服务的投入,因地制宜,找准市场定位,努力满足客户支付结算的多样需求,并积极探索创新有特色的支付工具,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个人理财业务

个人理财已成为国际活跃银行业务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个人理财,分为面向富豪阶层的私人银行服务和面向一般富裕阶层的贵宾理财服务。前者的门槛较高,如摩根大通的私人银行服务开户金额为500万美元,瑞士银行为50万美元。2002年,汇丰亚洲私人银行的目标客户为300万美元,低于300万美元的客户交给零售银行的“卓越理财服务中心”。

2002年9月,伦敦的Datamonitor公司调查后发现,亚洲富裕人数正以每年6.3%的速度增长。中国内地的富裕人士人数增长最为迅速。相较 1997年,富人人数增长了14.9%,而他们所拥有的流动资产的数量增加了20.4%.波士顿咨询公司预计,2001-2006年,富裕家庭净投资资产年增长率有望达到7.9%,其中中国市场的增长率为 13.8%.正因如此,各主要外资银行都把个人理财业务作为自己在华业务拓展的重点。

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设有“卓越理财服务中心”。加入汇丰的卓越理财,可以享受到三种特别的服务,一是可以享受汇丰专业的理财服务,二是可以获免个人账户存取款的手续费,三是可以享受全球范围所有卓越理财中心及专柜提供的便利。但是享受卓越理财服务要提供至少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存款。汇丰对于非卓越理财的客户,提取外币现钞要支付0.25%的佣金。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设有个人理财中心。深圳本地居民只要拥有1美元或20港币,就可在该中心开设一个外币账户,而不用交纳账户管理费和最低余额费。客户可选择优先理财或综合理财服务,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及本外币按揭贷款业务。针对深圳及周边地区中小企业多的特点,该中心设立了商业理财中心,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理财服务。该行还设立了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回答客户关于产品、服务、账户余额以及交易记录的任何问题。渣打银行北京、广州分行也设有个人理财中心。

东亚银行也在其多个分行开有“显著理财”服务。个人理财账户的门槛为20万港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币)。荷兰银行上海分行也设有贵宾理财中心。

花旗银行未设个人理财中心,而是通过贵宾服务提供财富管理服务。轰动一时的所谓“花旗银行帮助内地居民违法进行海外投资”就是一项颇具创新意义的理财服务。

二、外汇资金业务

1.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FDI(外商直接投资)适用中国的资本项目管理法规,主要如《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暂行办法》、《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通知》等。国家外汇管理局 (SAEF)有专门的一套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定最高限额的FIEs(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入账外汇资金必须符合外汇局核定的资本金账户收入范围;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投资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开支。FIEs的注册投资以及以后增资都要通过这一专门的资本金账户管理。过去,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批,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结汇。2002年6月,改由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授权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局通过被授权银行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实施间接监管。

2003年1月,东京三菱银行等10家在沪外资银行,获准在上海开办审批投资项下的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

2.因私购汇业务。自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允许境内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用于境外经常项目支付)限额提高为:出境时间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购汇等值3000美元;
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含半年),每人每次可购汇等值 5000美元;
而且,居民个人出境后超出购汇金额的经常项目消费或支出,在居民个人能够证明其确属经常项目用汇前提下,允许其回国入境后办理补购外汇手续。随着2003年6月达成的CEPA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诸多条款的逐步细化,特别是个人可直接申请进入香港,内地到香港的外汇流量必将大幅增长。由此,使得因私购汇业务规模快速扩大。

2002年8月,因私购汇业务全面放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并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银行都可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办个人售汇业务。自此,原来由中国银行独家办理此业务的局面被打破。2003年,东亚、汇丰、花旗银行等挤入对内地居民开办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

三、外汇存贷业务

1.外汇存款。外币结构性存款是由银行提供的与利率或汇率挂钩的存款,投资者通过承受一定的利率或汇率风险来提高资金收益。即在存款期内,如果特定币种(如人民币、欧元、港币等)的特定汇率(或利率)始终在特定区间内运行,则投资者将得到较高收益;
否则,投资者只能得到较低收益或不能得到收益或承担本金损失。

外币结构性存款,即提供不同程度本金保证、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如:99%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2.30%;
98%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2.85%;
97%本金保证,则收益率 (年利率)3.4%;
96%本金保证,则收益率(年利率)4.5%.也就是说,投资者选择不同本金保证的存款品种,可以在挂钩汇率达到要求时获得不同的收益。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小额存款利率表,3个月定期美元存款利率仅为1.1625%,远远低于 1.825%的100%本金保证存款,也仅为96%本金保证存款收益的1/4左右。

花旗银行还推出一项外汇定期存款与外汇货币期权的组合产品——优利账户。

2.外汇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一直是外资银行参与中国大型建设项目的主要贷款形式,且多邀请中资银行参与。2003年7月,汇丰银行及中信资本作为牵头安排银行,并由汇丰银行担任独家账簿管理人,组建了包括汇丰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工商银行(亚洲)、新加坡华侨银行、荷兰合作银行、交通银行、东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丰银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及永亨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对“天津发展”发放一笔1.1亿美元的5年期银团贷款,贷款利率为LIBOR+80BP (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80基本点)。2003年9月,法国巴黎银行作为牵头安排银行,组建了包括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中国银行昆山支行等5家银行参加对台湾长兴集团旗下的珠海长兴化工、昆山长兴电子及广州长兴电子的一笔6230万美元的银团贷款。

2003年,外资银行还创造出一种外汇—人民币转换贷款。2001年9月外汇利率实现市场化后,外汇存贷款利差已缩小至0.9%,仅相当于人民币存贷款利差的28%.2003年6月,美元短期贷款利率大约是2.2575%的水平,而人民币短期贷款利率为5.04%,相差2个多百分点。外资银行贷给三资企业外汇贷款,后者将之结汇成人民币,即实现了以低的外汇贷款利率借得人民币贷款。即使加上5%0的结售汇手续费(双边报价)支出,通过上述操作的成本还是要低于直接人民币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左右。但中资银行的外汇贷款不能结汇,则不可如此操作。

四、信用卡业务

按照国外的一般经验,在人均年收入达到 2000-5000美元时银行卡业务发展将处于大幅增长的好时机。目前中国的沿海地区和一部分社会群体已进入这一区间。因此,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潜力十分巨大(信用卡业务的主要利润来于年费收入、用卡消费手续费和透支利息收入,其中信用卡透支年息高达18.25%.而银行1年期短期贷款利率则5.31%)。以国内最大的发卡行工商银行为例,截至2002年底,其牡丹卡发卡量达到7946万张,其中核心产品贷记卡66万张,比年初增长了4倍多,准贷记卡432万张;
信用卡透支余额14亿元,比年初增长55%;
牡丹卡直接消费额685亿元,同比增长22%;
外卡收单交易额34亿元,同比增长34%.贷记卡、准贷记卡经营总收入 21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卡均收入达到398元,信用卡不良透支仅占3.2%.信用卡的互联互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到2002年底基本上实现 300个以上地市级城市各类银行卡的联网运行和跨地区使用,在100个以上城市实行各类银行卡跨行使用,在40个以上城市普及全国统一的“银联”标识卡。外资银行十分看好中国的银行卡市场。而行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卡管理条例》将允许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和其他外资发卡机构进入银行卡市场。

受人民币业务逐步开放的限制,外资银行只能先申请向境内公民发行外汇贷记卡和借记卡。根据国家旅游总局的测算,仅2002年,中国出境旅游者的人均花费就达到了1100~1200美元,目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总支出已达120亿美元。国际卡业务很有潜力。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已发行国际卡。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允许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正加紧开展内地人民币银行卡到香港使用,香港银行亦发行人民币银行卡并在内地使用等工作,内地与香港人民币银行卡联网业务即将开通。届时,内地居民持“银联”人民币卡,可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商店的POS机上消费支付,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港币现钞,并在内地以人民币还款。同时,香港发行的“银联”人民币银行卡可在内地32万多台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也可在内地5.4万多台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现金。这样,设在香港的银行就可以发行人民币银行卡,并进入内地使用。

2003年,花旗银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作成立信用卡中心,同时拟经营人民币贷记卡和外币贷记卡业务。预计先由浦发银行发行花旗和浦发的联名人民币卡,然后再发行国际卡。在政策允许后,双方将会组建合资的信用卡公司。汇丰银行和上海银行也已申请推出联名卡。

汇丰银行也在积极准备发行信用卡。东亚银行已把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后期服务中心移师广州。沪、港、台的三家“上海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准备在2004年针对内地台商联合推出“上海通卡”。

五、证券及投资银行业务

1.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2002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根据QFII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商业银行获得央行批准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后,方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获得托管人资格。自2003年1月,花旗、汇丰和渣打三家外资银行获批从事 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后,目前已有15家外资银行(东亚银行等)获得QFII托管行资格。

QFII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包括:为投资者申办QFII资格;
代客托管资产组合;
提供兑换外汇,人民币资金结算,证券及现金结算;
监督合格资格投资者客户的投资运作;
向监管机构汇报合格投资者客户的投资活动,收付汇款,兑换外汇,收取本金及指定;
人民币户口的活动情况;
提供财务报告服务,并遵从公布所规定的一切申报要求。

资金结算和托管的经验成为外资银行竞争潜在QFII客户的利器。汇丰银行称,汇丰是中国境内惟一提供B股结算托管服务的外资银行,汇丰在亚太区有许多机构投资者客户,而大基金一般都会倾向于用一家资金托管和清算银行。汇丰可以由目前的B股结算托管服务,扩展到A股市场。汇丰银行在中国内地的托管服务,数次被国际权威期刊《全球托管人》(Global Custodian)的新兴市场服务评比给予最高评级。花旗银行是主要的跨国资产托管银行、一流的全球清算银行,以及存托凭证、和信托服务方面公认的领导者。目前,花旗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向2500多个机构客户提供证券服务,托管金额超过5万亿美元。渣打银行则强调了其在亚洲共拥有16个托管中心,在中国内地,其深圳分行是深圳B股的惟一外资清算银行。

汇丰银行已夺得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高盛公司的QFII托管行业务。依照程序,QFII委托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以及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用于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结算。花旗银行夺得了德意志银行的QFII托管行业务。中国建设银行夺得了汇丰银行的QFII托管行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则夺得了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和大和证券SMBC公司的QFII托管行业务。

2.QFII业务。到2003年11月,获批QFII投资额度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达10家,累计获批 QFII额度达到17亿美元。这1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是:瑞士银行有限公司6亿美元,野村证券株式会社5000万美元,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 2亿美元,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3亿美元,高盛公司5000万美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1亿美元,德意志银行2亿美元,荷兰商业银行1亿美元,摩根大通银行5000万美元,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

QFII可以在中国投资股票、债券和基金。

QFII必须在3个月内将资金汇到在托管银行建立的账户中。根据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的人民币,不得高于等值8亿美元的人民币。”

3.不良资产管理及抵押贷款证券化。2003年11月,花旗集团旗下的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购得中国银行18亿美元巨额不良贷款组合资产,支付5~6亿美元。该不良贷款是中银香港 2002年为上市准备时,转移到中银开曼公司的。中国银行的这笔贷款组合资产中,包括发放给香港和内地约450家公司的贷款。

2.003年1月,德意志银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信达公司将与德意志银行通过在境外发售资产支持债券的方式,合作处置由20个项目组成、涉及债权 25.52亿元(本金总额15.88亿元、应收利息3.47亿元、催收利息6.17亿元)的一组不良资产。信达将成立一个信托机构,这个机构将运作这部分资产,以该资产作为支持发行债券,资产未来现金流的一部分将用于还本付息。信达公司将证券化后的资产处置工作分包给德意志银行,由德意志银行对资产进行处置。引入德意志银行的全球资源,包括资金、管理与技术、战略投资者等,提升资产包的价值,实现资产包后续的现金回收。根据资产回收情况,信达向德意志银行支付相关费用。资产证券化项目正式启动后,由德意志银行主持在境外发债,但价格、项目、投资者由信达和德意志银行共同商定。

4.中资企业海外融资业务。中资企业海外融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发债,都是外资银行争夺的业务。

中资企业境外上市,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的不同区分为两类: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是指在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公司,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是指在境外注册、中资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对于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通常又根据上市地点将其称为H股(香港)、N股(纽约)、L股(伦敦)和S股(新加坡)等。在港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称为红筹股——意即公司的利润规模上有超常规的增长。两类境外上市公司的共同特点都是上市在境外,营运主体、业务收入主要在内地(中银香港等是例外)。

1993年7月15日,第一家H股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此后经历了1994年、1997年、2000年、2002年四个国有企业境外上市高潮。截至 2003年8月,共有82家境内企业(含非国有企业)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流通市值为3776.2亿元。其中,仅在香港上市的有66家,同时在香港、美国上市的有12家,同时在香港、伦敦上市的有3家,仅在美国与仅在新加坡上市的各1家。以上数据只是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对于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一份2000年的统计资料认为有60余家。

六、国际结算清算业务

1.国际结算业务。信用证、托收等基本国际结算业务,外资银行都可以提供。部分外资银行利用离岸结算业务,政策的灰色地带,通过离岸账户办理国际结算,中转费用少、资金在途时间短,很有市场竞争力。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指出口商以记账、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2001年全球保理业务量超过5700亿美元,比5年前增长2倍;
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保理基本取代信用证。中国保理业务量已从1996年的1200万美元上升至2001年的12亿美元。中资银行迄今为止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PCI),能够开展该业务。由于尚无保险公司为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提供保险,商业银行必须独自承担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外资银行则在保理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又或多或少地从事混业经营。汇丰银行2000年的保理业务量已达到20亿美元。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理论上说,这种司法解释的确在理。但眼下出台的这部新《司法解释》却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许多“例外”情况,而且根本无法真正降低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和坏账。

“恶意透支”如何定义?

善意透支(正常透支)与恶意透支之间究竟如何区别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难题。因为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是人自身的心思意念,本是没有外在的量化指标可以准确衡量,然而新司法解释却用了两个刚性的指标: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二是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这样就很有可能导致一部分消费者“被恶意透支”。

比如说,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这项刚性指标却由于银行方面的强势地位而显得非常有弹性。如果欠款人由于出远门、搬家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比如催款单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投递到欠款人信箱里)等原因导致其没有收到发卡行的催款单,而银行却认为对方已经收到了通知,那法院又该采信谁的观点呢?恐怕银行可以很轻易地拿出已经催收两次的书面证明,而欠款人很难拿出自己没有收到通知的证据吧。只要银行耍个小手段,善意透支立刻就能变成恶意透支。

再比如说,“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但欠款人究竟刷卡时就想要“非法占有”还是刷卡时想要还钱,但后来却由于意外“还不出钱”了呢?比如对一个月光族来说,上个月的信用卡欠款都要靠下个月的工资偿还,但如果突然失业了,断了收入,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新工作,可能3个月里真的还不出钱,难道这也算“非法占有”吗?还有像家人突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家里又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信用卡取现救急。但由于治疗费用高昂,家里积蓄已经用尽,3个月里没能还上,这也算“非法占有”吗?再如刷卡后遭遇生意亏损,或者生意合伙人卷款潜逃,应收账款打水漂,银行卡资金遭窃等等在刷卡时没有想到的意外情况的发生都可能导致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里还不上钱。然而这些被迫欠债的情况,在新司法解释看来都可能属于恶意透支。

“被恶意透支”情况众多

上面还属于极端情况.却已经能看出新司法解释的漏洞。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可能就是没有好的理财习惯,信用卡数量又多,结果信用卡账单到了却忘记按时还款.有时候还了这张忘记还那张,还以为自己已经把那张信用卡的欠款给还了。要是一不小心透支超过3个月.这些人难道也要打上“恶意透支”的印记吗?

另外,为了“跑马圈地”,如今只要办成一张信用卡,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拿到50-100元的提成。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企业和学校领导也会“好心好意”帮员工和学生申请信用卡。

比如最近河南工业大学部分学生就遭遇到“被办卡”的尴尬事。该校数千名学生甚至是一些已经毕业的学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某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卡,而且还注销不了,据说这只是学校申请贷款与银行发卡任务之间的“牵手”而已。而这样的例子却又非孤例。去年号称要“占领天涯”的西安电子科大也同样身陷“卡门”,该校万名学生的信息被盗用,并“被办卡”。而一些学生“被办卡”后,甚至连卡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要面对欠缴年费的催款账单。要是学生觉得银行理亏对此置之不理的话,按照新的司法解释,银行就能以“恶意透支”的名头把该学生推向刑事犯罪的深渊――逼其一步步走入银行自己设下的“欠款陷阱”。

倘若把视野延至校外.就会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被人恶意办卡透支的现象层出不穷、这往往又与银行监管审核不严,一心追求发卡量而忽视办卡人信息核实有关.,而一旦被人恶意办卡透支后,罪犯早就不见踪影,只剩下倒霉的卡主不得不面临“恶意透支”的惩罚。

如果以上种种情况造成的“恶意透支”都要抓起来判刑的活,那恐怕我国当前最需要建设的不是经济适用房,而是经济适用监狱了吧。

司法解释偏心眼

根据新司法解释,真正的恶意透支者――非法占有罪名成立的只是极少数,而那些“被恶意透支”的普通消费者却占到了绝大多数。这种“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的司法解释,很容易让人觉得法院“偏心眼”――对消费者的还款责任做了几近苛刻的认定,但对发卡银行义务的约束与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却远远不够。

上个月媒体就报道了这样一件事:61岁的广州关老伯两年多前从银行透支2万元,如今利滚利滚到了20多万元的天文数字。两年时间利息达到本金的10倍,实际上已经属于高利贷行为,而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新司法解释却对银行几近“变态”的惩罚性利率计算方法不作任何约束。

事实上,新司法解释对苦于信用卡讨债成本过高的银行来说,无异于是―场“及时雨”。

“银行多次呼吁这一司法解释出台,现在总算出来了。条文非常全面,对减轻今后信用卡业系统性风险很有好处,也有利于未来业务的发展。”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表示。显然,“恶意透支”罪的司法解释是银行推动的,对银行有利而对消费者不利。

银行难免“钓鱼”嫌疑

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此次“两高”的司法解释只是在一味追求消费者恶意透支的罪过,却只字不提另一头――银行“恶意发卡”引诱消费者陷入“被恶意透支”的罪过。正如上文所说的,银行为了,“跑马圈地”赚取利润最大化,总是无节制发行信用卡。甚至明知办卡人无偿还能力,却还是开放透支功能.并不断以各种优惠、赠送、分期付款等为诱饵诱导办卡人大量透支、无度透支,而明知办卡人可能陷入无力还款的境地,也不对办卡人进行提醒和警示,似乎办卡人透支时间越长越好。等到银行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再祭出“恶意透支”的杀手锏,逼欠款人想尽一切办法筹钱还款――因为几乎没人愿意只因为欠银行几千元或者几万元就付出锒铛入狱的代价。从这个角度看,银行也有“钓鱼放贷”的嫌疑。而如今的司法解释却等于给银行的“钓鱼放贷”大开绿灯,甚至为此不惜损害无数消费者的正常权益。

对症下药遏制恶意发卡

银行外出办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了拥有一张信用卡,小罗只好在大热天亲自跑到银行去办理。“可我跑了好几家银行,都说大学生信用卡已经停办了。真搞不明白,以前只要在校园里填张申请表就可以了。”他说。

大学生曾是香饽饽

“我记得以前大一、大二的时候,益新楼(某大学食堂)门口几乎天天都有办理信用卡的摊位,摊位上摆着各式各样可爱的绒毛玩具,每天午饭时间这里人山人海可热闹了。”小罗指着他宿舍楼边上的食堂,无奈地对记者表示,“甚至经常有陌生人跑到宿舍楼来,一个寝室一个寝室地推销。身边很多同学糊里糊涂就办了一堆卡,几个同学差不多每个人手上都有3~5张信用卡。”更让他惊讶的是,校园里还贴着招聘大学生推销信用卡的兼职信息,每发一张卡可以提成10~15元。

事实上,中国的信用卡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也只是最近五六年的事,在前几年信用卡推广的起步阶段,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扩大发行规模,暗地里纷纷降低信用卡申办门槛,有的外包给公司上门推销,只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行。

而在各种人群中,银行认为大学生群体较易接受透支消费等前卫理念,消费需求旺盛,作为高学历人群,其未来工作后的还款能力也较强,因此大学生便成为各大银行争抢的对象,信用卡办理点遍布各大学校园,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至还曝出过因学校统一组织办理信用卡,引起不愿办理的学生进行投诉等负面新闻。

大学生信用卡“跑马圈地”时代终结

然而经过几年跑马圈地疯狂扩张,大学生办理信用卡的风险正在快速浮出水面。

据了解,央行的今年第一季度支付运行情况报告显示,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高达49.70亿元,同比增加133.1%;
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3.0%,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其中,由于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还款能力弱,其信用卡不良率也相对较高,银行为此付出的坏账成本也较高。另外一项统计显示,前几年国内信用卡的不良率在1%左右,近两三年不良率升至2%~3%,而大学生信用卡的不良率在4%~5%左右。

显然,大学生群体已经从过去信用卡市场的香饽饽,变成了容易引发信用卡坏账的高风险人群。

今年5月,央行了《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要求银行谨慎发展无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客户群体,做到从严授信,而大学生算是“从严授信”的重点客户群。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两三个月来,包括建行、招行、工行、中行、中信、兴业在内的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已经纷纷提高了信用卡办理的门槛。有些银行只优先对知名学校的优秀学生办理信用卡,或者为了控制风险,大幅降低了对大学生的授信额度,从最初的3000元左右降到几百元。

而过去针对大学生群体推出的某些信用卡,如招商银行的“YOUNG卡”、中信银行的“I卡”和工商银行的“猪福卡”等均已处于停办状态。

据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尽管多数学生能够按期还款,但也有部分学生刷卡后未及时还款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此外,学生因毕业工作更换城市导致失去联系,产生了一些不良率,也让银行提高了对大学生办卡的审核门槛。大学生无度刷卡引发家庭矛盾

事实上,早在2007年,银行抢占大学生信用卡市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就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海银监局当时就向各商业银行发出风险提示,要求加强对大学生信用卡的风险管理。

上海银监局认为,大学生属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群体,对大学生发卡而不考虑其还款能力,会造成自制力较弱的学生超能力消费,或滋生攀比消费心理,给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进而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也给银行声誉带来较大风险。

与之相呼应的是,近年来类似“大学生过度刷卡欠账不还,贫困父母被迫替子还债”的新闻始终不绝于耳,并引发了许多家庭矛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有识之士也多次呼吁银行应提高大学生信用卡办理门槛。

有银行工作人员私下对本刊记者表示:“按我们的业务理念,年轻人是办卡的主要对象,因为年轻人消费欲很强。目前校园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虽然学生是没有收入的群体,很容易变成‘卡奴’,但银行却不担心,因为学生还不上钱,背后还有家长呢。”

显然,大学生一时冲动过度消费并无力还款时,几乎都只能向家里伸手,不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长为了保全尚未踏入社会的子女有良好的信用,不得不咬牙还钱,苦不堪言。

市民李女士称:“孩子办信用卡,我们事先毫不知情,一旦欠款还不上,我们总不能让孩子还没进入社会就有不良信用吧。学生拥有的大额度可透支信用卡,打破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理财平衡,造成了学生脱离家长的监督,为他们不理性的消费提供了方便,也为家长增加了负担。”

年过半百的黄先生则向记者诉苦说:“我快被儿子的信用卡逼疯了!”由于今年读大二的儿子在多家银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未还,从今年2月起,他就陆续接到了两家银行的催缴欠款电话。为了儿子的信用,他无奈替儿子付清了7000多元的账单,并没收了儿子的信用卡,“没想到他却申请挂失,又补办了一张,现在又欠了9000多元。我们老两口生活不富裕,真的还不起了。”黄先生曾多次找银行要求注销账户,但银行客服说必须持卡人本人注销。

“一刀切”停办是否合理

对于银行停办大学生信用卡一事,社会上也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生无固定收入,本身就不应该过早进行信用卡透支消费,因此支持银行的举措。

但也有观点认为,尽管有少数大学生不能按期还款,但大部分大学生都能做到如约还款,如今“一刀切”地取消学生信用卡有失公平,更何况信用卡对积累学生个人信用、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财习惯有着重要作用,暂时的停办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大学生毕竟还是未来的主力消费人群,是银行未来不可缺失的重要客户资源,因此银行这种“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的做法并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