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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五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6 17:20:05 来源:晨阳文秘网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href=target=_blanktit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五篇】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
()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
()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
()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
()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
()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
(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
(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
组织开展考核活动;
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
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

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
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
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
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
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
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
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
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
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
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
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
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
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

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
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镇乡(街道)。

二、考核范围

各镇乡(街道)所辖行政区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10分)

1、组织建设(4分)。成立并及时调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1分,未成立并未及时调整的,该小项不得分);
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记录(1分);
有常设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0.5分);
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规定,组建数量足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队伍(1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小项分值);
开展业务培训,有记录(0.5分)。

2、制度建设(4分)。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分),有中转站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清运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等规章制度(0.5分,制度每缺一项扣0.1分);
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0.5分,村规民约每缺1个村扣0.1分);
制订有设置合理、内容完备、考核严格的镇村二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包括镇分管领导、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驻村指导员、村干部在内的对象进行考核(2分,无考核办法不得分,考核每缺一个环节扣0.5分)。

3、资金落实(2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1分);
环境卫生管理日常运行、维护资金落实(1分)。

(二)基础设施(8分)

1、建设数量(4分)。原则上,集镇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收集站房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一只,住宅区按每60户左右设置一只;行政村按每30户建设一只垃圾收集站房,自然村无论住户多少,必须设置一只以上垃圾收集站房。垃圾桶、废物箱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设置;
实现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全覆盖,不留盲区。设置不足的,垃圾站房每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桶和废物箱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2、建设质量(1分)。要求做到密闭、牢固、美观且有足够容量(凡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集镇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的95%以上,行政村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90%以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建设布局(1分)。垃圾站房不得设置在水库、江河、沟渠、池塘等水源(水体)旁边;
不得在河岸、沟渠上方悬空建造;
确因选址困难的,站房设置位置与水库、江河、沟渠、池塘水岸距离不得小于2m;
此前已建的垃圾站房应易地改建或增补隔离措施。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维护(2分)。垃圾站房、桶、废物箱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完好率不得低于95%。破损严重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完好率低于限值的,该项不得分);
外体不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三)清扫保洁(42分)

1、集镇清扫保洁(22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2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2、行政村清扫保洁(20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四)收集运输(25分)

1、垃圾收集量考核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费用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09〕43号)精神执行。

2、垃圾收集运输管理(20分)

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内,随意乱倒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站房内留存垃圾原则不超过50斤(目测)。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3)保洁员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清运人员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内。发现乱倒乱堆的,每处(次)扣0.5分。

4)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5)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应倾倒在中转站垃圾压缩槽内,不得擅自将垃圾乱倒乱堆在中转站内其他区域。发现乱倒乱堆的,每次扣0.5分。

6)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运输,或用密封装载箱,或用篷布覆盖,防止抛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发现未实行密闭运输的,每次扣0.5分。

7)镇乡(街道)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擅自歇业、停业并由此影响全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严禁焚烧垃圾。发现焚烧垃圾的(发现现场焚烧或查实垃圾站房内有明显焚烧垃圾痕迹的),每次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3、垃圾中转站管理(5分)

1)中转站垃圾应当日转运;
站内垃圾积存不得超过一个压缩块。除特殊原因以外(机器检修、停电等),垃圾在中转站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未按要求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有序整洁;
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
定时喷药灭蚊蝇,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合标准的,扣0.5分。

4)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统一运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满溢和随意排放。发现满溢或乱排放的,一次扣2分。除此以外,还将递交市环保局依法查处。

5)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垃圾中转站必须建设(改建)容积大于6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储蓄池;
配备密闭的、雨污分流的垃圾渗滤液管网。未按要求建设(改建)的,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4、特别规定

镇乡(街道)和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片区实施垃圾收集、清运。严禁擅自将本片区范围内垃圾运往其他垃圾处理厂(场)处理;
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属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责任的,中止该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输资格;
属镇乡(街道)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在一年时间内不得享受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

(五)垃圾质量(5分)

运送到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的垃圾为可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废纸、废塑料、废木器、草叶、树干等,以及可以焚烧处理的商业废弃物(包装材料等)、一般企事业单位生活废弃物、无毒无害的工业废弃物(如大唐的袜业、三都的贡缎、枫桥的衬衫等边角废弃物)。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如大石块、碎砖瓦、建筑装潢垃圾等)以及木床、席梦思床垫、沙发、废弃电视机等大件垃圾运往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每发现一次扣1分。

垃圾质量标准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每季度汇总一次。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六)不定期考核(10分)

1、暗访督查。为充分体现不定期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应组织对每个镇乡(街道)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暗访、督查。根据“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质量”等考核内容要求和分值设置,随机抽查考核。一个季度内,当暗访、督查次数在两次及以上时,以累积扣分法计入该镇乡(街道)本季度的考核结果。

2、市民通过电话、上访等形式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同时,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书面通知相关镇乡(街道)及时整改。镇乡(街道)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无效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

3、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存在环境卫生管理状况差的,每次扣1分。影响较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取消该镇乡(街道)该季度“以奖代补”资格。

本考核项目共计1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七)奖励

1、获省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3分。

2、获部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5分。

3、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绍兴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1分;
受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2分。

4、由镇乡(街道)提供获奖、受表扬的相关材料,每季度汇总一次;
当季度获奖、表扬,当季度兑现奖励。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考核。

1、定期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季度末对各镇乡(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定期考核采用查管理现场、听村民反映、听工作汇报、查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第四季度考核作为年终考核,汇总参考前三个季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结果,得出年终考核结果并报市委、市政府作为镇乡(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不定期考核: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都是不定期考核的实施者。不定期考核实施者在暗访、督查后,须认真填写镇乡(街道)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不定期考核记录单,认真记录对各镇乡(街道)暗访、督查的结果,并将暗访、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得出该季度不定期考核分。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现阶段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

市政中心负责城区博济、侨润、狮子楼三个办事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自2017年县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开始启动以来, 2017年改造气代煤525户,电代煤1921户,合计2446户;
2018年改造气代煤675户,电代煤3818户,合计4493户;
2019年气代煤401户,电代煤7876户,合计8277户。2017-2019年三年气代煤合计1601户,电代煤合计13615户,总计82个村庄15216户。

在项目建设上,我们坚持“倒排工期、平行作业、压茬推进”,完善制定具体改造台账,确定施工队伍后,加班加点实施设备安装和线路改造。并每村安排驻村盯包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和市政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始终确保有3-5人驻村现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问题,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坚持特事特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各项工作均按照时间节点来推进。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所有线路改造和采暖设备的安装,均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队伍施工,并抽调县市政中心和供电、燃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所有采暖设备均安装在安全区域,确保每个细个都规范化安装,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在运行管理上,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确定了安全网格员监管机制,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专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担任网格员,每村配有1-2人安全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燃气安全使用的监管检查。二是积极督导天然气企业制定了气源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和压非保民保供方案,进行了燃气工程应急抢险演练,定期对村干部、安全员、群众用户进行了安全宣讲培训,利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了燃气安全专题播出,在社区、村庄、街道悬挂燃气安全教育条幅、发放了明白纸,逐户张贴了燃气安全操作彩页。三是组织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由供电、燃气和设备供应商专业人员,对用电、用气、设备操作等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演示操作流程,悉心告知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露处置方法。同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要求设备供应商在我县设立产品售后服务点,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保障第一时间到达用户家中进行维护、维修。

在补助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及《阳谷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煤改电”户均6500元,“煤改气”户均5000元;
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3年。其中建设费用补贴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的30%,第一个取暖季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40%,第二个取暖季结束后付清剩余款项。运行费用补贴,每年分两次支付,春节前已支付给博济、侨润、狮子楼三个办事处2017、2018年度的运行补贴共计346.95万元,待取暖季结束后,剩余部分的补贴经专营企业核实后按规定进行发放。

二、居民取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改造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参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底,安全意识薄弱,对电气取暖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养知之甚少,甚至不理解取消使用第二火源的安全措施,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亟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二)取暖配套设施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清洁取暖改造主要是“电代煤”和“气代煤”,城乡电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与清洁取暖发展趋势相比,已经严重滞后,造成电气消费远高于散煤取暖。

(三)群众认可度较低。农村地区群众受生活习惯和使用成本等因素影响,对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清洁取暖运行补贴1000元的标准低于实际运行费用,导致老百姓不愿意改,或者改造了不舍的用,导致了开机率的降低。

三、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将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在今后的监管中,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以村庄为单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用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现场演示等形式,让老百姓记住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经常性的邀请老百姓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完善城乡电、气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清洁能源供应范围,为城区和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打下基础。二是推广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提高居民取暖能源利用效率,引导更换使用高效环保炉具。三是依法管理,提升民用取暖散煤质量,严格落实煤炭质量标准,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从源头阻断劣质煤流通渠道,大力推广优质煤使用。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目的

保持厂基础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保证使用过程效能,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基础设施、设备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是设备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厂的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

3.2生产部根据厂基础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管理档案,制订《设备操作规范》,对设施、设备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3.3生产部负责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管理。

4 工作程序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随着运行工时的增加,各部机构和零件由于受到摩檫、腐蚀、磨损、振动、冲击、碰撞及事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技术性能逐渐变坏。

4.1保养作业内容

按照保养作业性质可分为:清洁,检查,紧固,,调整,检验和补给作业。检验作业由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执行,或由本司专职检验人员负责进行。

1) 清洁、检查、补给作业一般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

2) 紧固、调整、作业一般由机修工执行。

3) 压力容器作业由专业人员执行。

4) 电气作业由专业人员执行。

保养制度

我厂的设备保养制度是以预防为主,定运行工时进行保养的原则,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季节性保养。

设备保养的分级和作业内容是根据实际使用中技术情况的变化;设备的结构;使用的条件;环境条件等确定。是根据零件磨损规律,老化规律,把程度相近的项目集中起来,在达到正常磨损,老化将被破坏前进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设备早期损坏,达到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的目的。

4.2.1设备的例行保养

设备的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运行安全,能源的消耗,机件的使用寿命。例行保养作业由设备操作人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以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为主,坚持开工之前、运行中、收工后的三检制度。检查操纵机构、运行机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维护整机和各总成部位的清洁,必须到位,紧固松动件等。

4.2.1.1 设备启动前的工作项目。

1) 清洁设备,清除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 检查各指示仪器,仪表,操作按钮和手柄以及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正常。

3) 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气,漏电的现象。

4.2.1.2 设备运行中的检查。

1) 注意各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各部位有无异常的声响。

2) 运行中注意安全部件是否正常。

3) 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4.2.1.3收工后的作业项目

1) 清洁设备外部,除去管道和容器内的生产用料,清洁各种零部件。

2) 放尽系统内的剩水,检查油的质量,油量视需要补给。

3) 排除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

4.2.2设备的维修保养

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合理使用设备的重要环节,必须用强制性的保养制度取代那些随坏随修,以修代保,进行频繁的大拆大卸的做法。

设备的维修保养就是在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把设备保养作业项目按其周期长短分别组织在一起,分级定期执行,设备的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4.2.2.1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是各级技术保养的基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必须十分重视一级保养工作的质量。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主要作业内容以清洁、、紧固为主,检查操纵、指示用仪器、仪表、安全部位、各种阀门、油油平面。

4.2.2.2二级保养

设备的二级保养以清洁、检查、调整、校验为中心内容。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并检查运动部件的油状况,清洗各类滤清器,检查安全机件的可靠性,消除隐患,调整易损零部件的配合状况,旋转运动部位的磨损程度,校验指示用仪器仪表和控制用仪器仪表、计量用仪器仪表,延长使用寿命,维护设备的技术性能。

4.2.2.3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以解体清洗、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拆检齿轮变速和电磁变速器,清除污垢、结焦,视需要对各部件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清除隐患,排除缺陷,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视需要进行除锈、补漆,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试验。

4.2.2.4季节性保养

本市冬、夏气温相差悬殊,设备的工作条件也发生明显变化。为此,在进入冬夏两季之前,应结合二级保养进行季节性保养作业,以避免因气温变化造成设备性能不良和机件损坏。

4.3 使用过程故障维修

生产过程中若发生机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本组组长联系电工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维修后,经使用人检验正常运行,并清洗消毒后再进行正常工作。

5 相关记录

保洁主管季度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城市的形成是商品 经济 发展 的必然产物。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文明程度是由城市的 历史 决定的。城市规模不同,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最直接表现。不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共性,也有不同的个性问题,经过几年的监察管理实践和认真分析,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一、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问题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倾倒和乱倒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在山沟,有的在水库边,有的在荒地,有的在平原挖坑填埋,还有的就在市区内坑洼地带和废旧场所将垃圾堆积成山,给城区环境卫生造成极坏影响,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子孙后代健康贻害无穷,与建设 现代 化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城市的文明发展与进步相背离。 

解决办法:实行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各街道和村(居)按照密度要求建设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摆放垃圾箱(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建设小型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和处理。实行城乡生活垃圾统一处置,逐步把城乡结合部 农村 环境卫生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加大对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容器购置投资力度,村村设置垃圾箱或小型中转站,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着眼长远,最大限度地减少乱扔乱倒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为后代造福。 

 

二、城市环境卫生多头管理,结果造成管理真空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设立开发区、高新区等相继出现,各区域对环境卫生的管理标准不统一,环境卫生管理状况、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另外有房管部门、小区物业、农贸市场、夜市、广场、停车场、洗车场、绿地,河道等多部门、多头管理环境卫生现象。有的责任单位放任自流、管理不到位或不尽人意,有的对辖区卫生根本不管、不顾,造成部分区域垃圾遍地,塑料袋满天飞等脏乱现象,给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设和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解决办法:由政府出面,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监察 网络 ,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台和下发相关文件,按规定吸收相关单位的环卫保洁资金,统一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行无缝隙保洁,责任清,任务明,减少漏洞,提高保洁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洁卫生。 

 

三、城市繁华地段的卫生保洁问题 

 

现在许多城市都是白天保洁,夜间卫生无人问津,每个城区都有商业区、繁华路段和人员密集区。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晚间超市、夜市的购物人流甚至比白天还大,购物者利用晚上闲暇选择自己的商品,相应产生的垃圾杂物也在增加,若没人保洁,势必造成垃圾堆积和塑料袋随风飘移,只好等到第二天才能清扫保洁,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面貌。 

解决办法:对于城市商业区、人流密集地段试行两班倒的保洁方法,白天有人管,晚上有人扫,这就需要增加保洁资金投入,增加保洁员数量。通过加大保洁时间和密度,最终达到清洁城市的目的。 

 

四、垃圾容器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城市各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环卫事业的资金投入也不同。有的区环卫设施新颖完好,有的区垃圾容器陈旧、破损严重,数量不足,甚至产生清运不及时、箱外垃圾长期堆积的现象,造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极易影响市容环境和百姓生活,影响招商引资和 政治 、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解决办法:垃圾容器属于单位内部并由单位、物业部门管理的,自行出资到环卫指定经销单位购买;
属于环卫部门自身管理的,及时更换、更新或维修,对于使用的铁制容器及时油漆冲刷,使垃圾设施及收集点面貌一新,建立巡回保洁清洗队伍,使垃圾容器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对于垃圾容器数量不足的,及时增设垃圾容器,确保覆盖率,保证日产日清。

五、运输粘带和撒漏问题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撒漏是城市道路污染的重要问题。造成道路污染的原因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封闭不严或设备破旧造成撒漏;
建筑工地出入口因车轮碾压形成粘带等等。另外,夏季垃圾运输车辆的污水撒漏,雨污混合,污水增多,再加上积压车操作压缩后污水排放不及时,运输途中刹车造成大量污水晃出,臭气熏天,造成城区环境二次污染。 

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行政法规。从严执法,对超载运输和封盖不严加强管理,特别是冬季煤炭运输、散装建筑垃圾等要采用封闭的车辆运输,对污染的路面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直至恢复原貌。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监督管理,要求出入口硬化,并及时水洗车胎和冲刷带出的黄泥,确保出入口清洁,减少粘带的发生。加强对夏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满载车辆就近排放污水后再行运输,把垃圾污水消灭在运输起步之前,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道路路面不受污水撒漏的污染。 

 

六、加大环境卫生监察管理力度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洁的不平衡,乱扔乱倒形成的卫生死角,运输的撒漏等方面城市环卫问题时常可见,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各级领导对城市环境卫生都要十分重视。城市环卫管理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这就要求组织专业的环卫监察队伍,对城区进行日查、周查和月查,并及时提交检查汇总报告。 

解决办法:环卫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每周对城区环卫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督促整改和提高。每月对城区考核情况汇总报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中还根据工作实际和大市区的 发展 要求,提出各城区加强环卫管理的局部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考核中,监察队伍与城区环卫单位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互动关系,对发现的阶段性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下发,得到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本着为市民服务、不断净化美化城市环境的原则,根据不同季节,重点加强对不同内容的监管,冬季对清理积雪、煤灰污染,夏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撒漏、垃圾箱(桶)污染、垃圾车污水撒漏、雨季流黄等方面的监管,对污水撒漏和垃圾死角、野垃圾场等环境问题及时拍下影像资料,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以取得良好的成效。 

 

七、冬季迅速清理积雪,恢复道路 交通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