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苏荣书记视察家具市场时的重要指示、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家具产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市家具大市场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整合企业工作总结【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整合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苏荣书记视察家具市场时的重要指示、省林业厅《关于明确家具产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市家具大市场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促进我市家具产业水平,争创全国一流家具产业和市场,打造“中国家具之都”。
二、清理整顿的目标、范围、要求、原则和方法
(一)清理整顿目标
1、到2012年8月31日,全乡家具企业基本清理整顿和普查登记到位,并基本建立健全家具企业台帐,使家具企业步入依法依规管理经营轨道,做到有证收购、有证加工、有证运输。
2、大力提高木(竹)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促进家具企业集约发展,提高土地、木(竹)材等自然资源的利用率。
3、通过清理整顿,提高木(竹)材加工的附加值,使每立方米木(竹)材料加工后附加值(销售额)不低于2500元。
4、鼓励家具企业通过以大带小、厂厂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逐步培育壮大龙头骨干品牌家具企业,使家具产业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清理整顿范围
对全乡所有家具企业(含生产家具初级产品、配套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下同)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普查登记,并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进行整改或整合:
1、2011年年销售收入不足50万元、年纳税不足2万元的小规模分散型家具企业;
2、非家具产品木(竹)材加工企业和以生产销售半成品实木家具为主的企业;
3、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家具企业(见附件1);
4、违法违规用地的家具企业;
5、超越工商许可经营范围的家具企业;
6、环境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家具企业;
7、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具企业。
(三)清理整顿要求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是为了促进家具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有证有照经营、规范安全经营、节约环保经营,并逐步发展壮大;
促使生产要素向优势家具企业聚集、优质市场为优势家具企业占领;
促使家具协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使厂房符合消防要求,用地符合规划,环境污染小,做到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竹木加工许可证、依法纳税和生产成品家具。
1、整合的要求
需要整合的家具企业必须在2012年8月底以前完成。通过整合,使下列企业成为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企业的一个生产车间或分厂;
(1)规模较小(年销售收入不足50万元、年纳税不足2万元),达不到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家具企业;
(2)以生产销售非家具木(竹)材产品或实木家具半成品的家具企业。
2、整改的要求
对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整改,必须在2010年8月底以前完成:
(1)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家具企业;
(2)不符合用地要求的家具企业;
(3)超越工商许可范围的家具企业;
(4)证照不全的家具企业;
(5)环境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家具企业;
(6)未取得竹木加工许可证从事木(竹)材收购、加工或销售的家具企业。
整改后的家具企业必须符合消防要求、生产成品家具,并照章纳税,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竹木加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对不符合整改、整合要求的家具企业予以取缔。从2012年7月16日起,请示上级要求,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林业部门停办放行手续、工商部门吊销执照、消防、国土、规划、森林公安等部门予以查处等。
(四)清理整顿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认真执行《森林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家具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2、坚持产业升级的原则。要在开展家具企业清理整顿的同时,鼓励和扶持家具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挂帅、创品牌、做大做强。
3、坚持产业集群的原则。在对家具企业进行整顿、整合过程中,鼓励家具企业“进园入区”形成基地,鼓励企业“靠强联大、厂厂联合”形成团队,鼓励企业相互配套、分工合作产业链。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清理整顿使家具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对职业病危害和程度降低到最小,并力保优势家具企业的原材料供应。
5、坚持有序整合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有序的原则进行清理整顿,促进家具企业做大做强。清理整顿期间,一律不新批新办家具企业。
(五)清理整顿的方法
乡党委、政府坚持扶持、服务家具产业做大做强的态度是明确的,并将一以贯之。此次家具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不能简单地视同于处罚、关停企业,而是一次整改、整合,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坚持清理整顿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将制定积极的产业优惠政策,对上规模、创品牌和纳税大户以及环境污染小、职业病防护设施好的家具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2、坚持清理整顿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鼓励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违法或违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纠正。
3、坚持清理整顿与市场动作相结合。为切实做大企业规模、控制企业数量,鼓励企业在市场动作的前提上,依法依规进行兼并联合,实施内联外引,做大做强。
4、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家具产业管理的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引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5、坚持清理整顿与服务扶持相结合。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家具产业服务和扶持的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依照要求履行好部门职责,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好乡工作组做好辖区范围内家具企业的普查登记和清理整顿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牵头做好家具企业清理整顿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好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作好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横幅,于5月31日之前挂好。
3、负责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做好清理整顿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
5、负责对全乡家具企业有关情况收集汇总、建立台帐。
6、组织督查组每周对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函,并跟踪检查落实到位情况。
(二)乡纪委
负责对干部、职工入股办家具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入股、入干股的行为;
严厉查处干部、职工为清理整顿工作设置障碍的行为。
(三)乡综治委、乡办
负责做好全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期间的维稳工作。
(四)浮石派出所
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在清理整顿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乡国土资源所
1、负责对未经国土局批准的非法占用土地的家具企业下发停建和限期拆除通知书。
2、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家具企业。
3、清理整顿期间,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用地手续。
(六)乡林业工作站
1、协同市林业局取缔无证木(竹)材加工企业。有竹木加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划到指定区域办厂。
2、对达不到清理整顿要求和非家具木(竹)材生产企业及销售半成品实木家具的企业停止办理放行手续。
3、负责对全乡的竹木加工许可证进行清理和清收,重新办理登记、重新核发证照。对取得竹木加工许可证而未从事家具生产企业的一律予以收缴。
4、从2012年6月1日起,对非家具木(竹)材生产企业和生产销售半成品的企业一律停止办理出省放行手续。
5、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竹木加工许可证和放行手续。
(七)浮石供电站
1、负责清理整顿家具企业生产中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达不到整改、整合要求又不配合甚至抵制清理整顿工作的家具企业停止供电。
3、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具企业一律不得办理用电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从2012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会审自纠、集中整顿和总结提高等六个阶段进行(见附件2、3)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2年5月25日—5月27日)。
乡党委、政府根据市里的工作要求制订《市浮石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5月27日—5月31日)。
召开动员大会,层层抓好宣传发动。乡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宣传,使全市家具业主积极参与到清理整顿工作中。
第三阶段:调查摸底(2012年5月31日—6月10日)。
由乡家具整顿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配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家具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登记汇总工作。
1、由乡家具领导小组和企业所在村委会,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项”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填写好《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2、根据对各村委会的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填报好《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5)。
3、将《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登记表》和汇总好的《市家具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2012年6月8日前上报至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会审自纠(2012年6月11日—7月15日)。
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申报类型,上报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联合会审。
1、家具企业通过联合会审,填写《家具企业审批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由乡家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验收和登记,并负责引导企业申领相关证照。
2、家具企业没有通过联合会审,乡人民政府发放经市规划建设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消防大队联合会审的《家具企业整改(整合)通知单》,并留有存根。督促家具企业按要求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3、进行整改(整合)的家具企业,应于2012年6月20日前填写好《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8),并报乡政府,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乡政府于6月30日前将《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汇总后上报市家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家具企业经过自查自纠,符合要求的,按本阶段第一步骤进行验收和登记;
在2012年7月10日前仍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政府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填报的《家具企业整改(整合)承诺书》依法依规对家具企业提出清理整顿的具体意见,有关企业必须按要求整改或整合到位。
5、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在7月15日前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驻村乡干部落实抓好“五包”:包宣传动员、包调查摸底、包签订协议、包整顿到位、包维护稳定。
6、凡按要求需要进行整改的,可以延长到2010年8月底,但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新建厂房必须符合标准,主要为钢架结构或砖混结构,不得搭建油毛毡等简易、棚式厂房。
第五阶段:集中整顿(2012年7月16日—8月15日)。
1、继续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力度,确保工作人员不减少、工作力量不减弱,各项工作不留死角。
2、对拒不配合清理整顿的对象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第六阶段:总结提高(2012年8月16日—8月31日)。
由乡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清理整顿到位的村给予通报表扬;
对清理整顿不到位的村及时指出问题,并责成有关村限期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全方位营造清理整顿工作浓厚氛围。
(二)加强部门配合。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部门要随时做好群众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引发的矛盾纠纷。
2、涉及入股家具企业的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配合清理整顿工作,对抵制规范整治的由纪检监察和反贪部门从严查处。
(三)严格组织纪律。在清理整顿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到统一行动、优质服务。
1、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借清理整顿之机擅自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凡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的收费问题,必须经市领导小组批准。
2、设立举报电话:。
(四)实施目标考核。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领导小组协同各村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大力配合和支持。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乡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并适时通报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将列入村和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考评。
整合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市烧结砖行业现状
2017年至2012年,通过规划引导和整治提升,全市关停了50%的粘土砖瓦窑,粘土砖的产能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我市烧结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页岩(粘土)烧结砖企业规模小、数量偏多,产品结构单一,烧结制品仍然是墙材市场的主导;
二是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上规模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比例偏小,部分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调整优化墙体材料产品结构为核心,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墙材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底,按照关停20%以上的要求,关停企业7家;
在此基础上,整合改造20%。按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重点鼓励通过股份制或合伙(“三合一”、“四合一”)的方式进行置换重组。全市整合后烧结砖企业总数控制在18家以内,年产能控制在6.7亿标砖以内。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高效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原则。在合理布局和引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利用页岩资源,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规模化生产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二)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结合原则。在部分镇乡、街道重点发展利用采(选)矿废渣、建筑垃圾、废弃土、江(河、湖)淤泥和污水处理污泥等废弃物,生产能耗低、性能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三)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原则。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增量水平,严格制止盲目扩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保有压、堵疏结合,通过政策调控,改造提升部分烧结砖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开展烧结砖瓦窑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4门及以下的轮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及无营业执照、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烧结砖瓦窑进行整治。
(二)整合改造提升一批烧结砖企业。在关停烧结砖瓦窑20%的计划数量基础上,选择不超过保留数的20%的企业进行整合置换重组。整合改造提升主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和整合置换重组两种途径。
1.整合置换重组。引导烧结砖企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优先安排工业用地,用地面积每家企业控制在20亩左右。严格按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通过“三合一”或“四合一”置换重组的方式,改进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提高技术水平,进行优化整合和技术创新,减少烧结砖企业数量,将烧结砖企业做大做强。
2.技术改造提升。鼓励和引导烧结砖企业通过调整原材料成分,科学、合理、规范利用建筑废弃土、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淤泥、污水处理污泥及印染、造纸行业污泥等为原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全市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原则上控制在2家。
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和整合置换重组提升的企业(项目)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企业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
(2)产品为烧结多孔砖(矩形孔)及空心砖(砌块);
(3)采用55型以上双级真空挤砖机,余热利用干燥工艺,焙烧窑炉符合《砖瓦焙烧窑炉》(JC982-2017)标准要求;
(4)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万标砖以上;
(5)原材料处理过程中的粉尘和焙烧窑烟气要进行综合治理;
(6)综合能耗符合《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7-2012)标准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管理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并将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联系在一起,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完善和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墙改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主动协调,指导和推进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互相支持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营造有利于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围。
整合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总行提出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信贷总方针,年是国务院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第一年。如何把这一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到商业信贷工作中去,提出的口号是调结构、保市场、促流通。其中调结构是基础,保市场是任务,促流通是目标。经过一年来的积极工作,商业信贷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同时使我市市场出现了稳定、繁荣的喜人局面,完成购进总值20548万元,实现销售24178万元,创利税679万元,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活化资金存量调好两个结构。
国家实行财政、信贷“双紧”方针,今年。其目的减少货币投入,促进原有生产要素的调整及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发展经济的目的商业部门担负着回笼货币、繁荣市场的任条,其经营如何,对于能否稳定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认为,货币紧缩、投入减少的情况下,支持商业企业、提高效益、保住市场唯一的出路是活化资金存量,调整好两个结构,提高原有资金的使用效能,缓解供求矛盾。
一调整好一、二、三类企业的贷款结构
根据上级行制定的分类排队标准,今年初。结合年我自己摸索出的十分制分类排队法”考虑国家和总行提出的支持序列,对全部商业企业进行了分类排队,并逐企业制定了增、平、减”计划,使贷款投向投量、保压重点十分明确,为今年的调整工作赢得了主动。年末,一类企业的贷款比重达65.9%,较年初上升4.7个百分点,二类企业达26.7%,较年初下降2.6个百分点,三类企业达7.4%,较年初下降2.1个百分点。这表明,通过贷款存量移位,贷款结构更加优化。
二调整好商业企业资金占用结构
由于我市商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长期以来。致使流动资金使用不当,沉淀资金较多,资金存量表现为三个不合理:一是有问题商品偏多,商品资金占用不合理;
二是结算资金占用偏高,全部流动资金内在结构不合理;
三是自有资金偏少,占全部流动资金的比重不合理。针对这三个不合理,花大气力、下苦功夫致力于现有存量结构的调整,从存量中活化资金,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行内部银行。
今年在全部国营商业推行了内部银行,年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机制,减少了流动资金的跑、冒、滴、漏,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聊城市百货大搂在实行内部银行后,资金使用明显减少,而效益则大幅度增长。今年全部流动资金占用比去年增长1.5%,而购、销、利的增幅均在30%以上,资金周转加快27%。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内部银行,商业企业约计节约资金450万元。
2.着力开展清潜。
今年建议市政府召开了三次清潜工作动员大会,针对商业企业资金占用高、潜力大的问题。组成了各级挖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奖罚政策,全市掀起了一个人人重挖潜、个个来挖潜的高潮,变银行一家的独角戏”为银企政府的大合唱,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商业企业挖潜工作的开展。为配合好企业清欠,还在三季度搞了个“清欠三部曲”派出信贷员28人次,帮助企业分市内、市外、区外三个层次清欠,清回资金317笔,581万元,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
整合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文/赵山江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社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及房地产业的蓬勃进步,建筑总包企业也迎来大好商机。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务作业人员是建筑总包企业的重要核心资源,其人工费是建筑工程费用构成的主要部分。人工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总包企业的盈利水平,是优秀的总包企业必须修炼的内功。
人工成本管理形势分析
劳动力供应紧张助推人工费价格上涨。我国正处于走向刘易斯拐点的进程中,劳动力市场结构由原来的供大于求转变为基本满足需求,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费单价连年上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办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13年四季度,全国综合人工成本平均日工资为132.83元/工日,比2012年同期上涨13.7%,比2011年四季度上涨24%。笔者所在的北京建工集团,对近3年所有办理劳务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建筑面积综合人工单价一项,2012年均价为206元/平米,2013年均价为248元/平米,2014年一季度均价为290元/平米。此外,按工种工日单价、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等计价方式的统计分析,也反映出人工费价格持续上涨的趋势,需要所有总包企业正视这一客观形势。
减少支出是目前总包企业的主要手段。行业内总包方让利、低价中标是普遍现象,人工费一项大多处于亏损状态,业主或建设方的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均比较苛刻,明确约定了人工费结算时不可调整,因此在人工成本管理这一课题上,“开源”增加人工费收入的对策和研究较少。优化工序、提高效率、减少窝工等“节流”措施,成为当前各总包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的主要进攻方向,行业内管理者各显其能,研究对策。
总包对劳务分包的依赖逐渐加大。近些年,项目责任承包制(直接的或变相的)大行其道,总包项目为了节约成本精简管理人员,把部分职能转交给劳务分包完成,如一些项目部依靠劳务分包企业的工长,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测量、放线、试验、资料等岗位也依赖劳务队伍代为完成。总包企业中既能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又能在过程中及时检查验收、指导返工修补的工长出现明显断层。对劳务企业的依赖直接增加项目成本控制的难度。
承包制、计件制成为劳务企业内部主要分配方式。2010年和2013年,笔者两次参与了针对劳务企业内部管理状况的专题调研,抽取了20余家劳务企业进行访谈,涵盖了土建结构、装饰、水暖电安装等各种类型的企业。调研反映出,劳务企业内部形成了公司一队伍一班组一工人的几级承包体制,班组一般实行承包制,工人工资实行计件制,只有少数不宜实行计件制的工种实行计时制(如焊工)。短期窝工时,计时工人照发工资,计件工人则没有工资。承包的优势主要是明确管理责任、调动工人积极性、提高生产率。但不足在于逐级增加人工费成本、班组长权利较大、容易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
劳务分包商利润预期大。笔者调研发现,劳务企业利润预期偏高,大多数企业利润预期值在劳务合同额的10%以上,装修队伍和水暖电安装队伍预期值更高达20—30%0达不到这个预期值,诚信的劳务企业选择不接分包项目,诚信缺失的劳务企业则采取低价进场、坐地涨价、拖延进度、高价退场等方式,获取利润。
劳务合同结算价格普遍超出合同价款。劳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外增项、零星用工、停工、窝工等时有发生,成为总分包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在过程中不能做到及时确认、及时签认,到竣工结算时往往争议较大,结算额超合同额较多。还有部分企业以人工费上涨为理由,要求增加劳务结算金额。劳务合同结算时限越长,结算金额与合同额的差距越大,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有助于抑制不断上涨的劳务人工费。
总包企业人工费成本管控对策
树立人工成本管理的全局观,正确认识人工费上涨的客观形势。总包企业要强化项目部在人工成本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要调动施工一线预算商务、材料、安全、施工、技术等部门,在工期管理、质量安全监控、材料管理上功夫。不要把人工成本管理简单等同于压低分包价格,与外施队长“斗智斗勇”,而要把精力放在提升自身管理、过程精细管控、工序合理优化、合理控制材料损耗等方面。总包企业订立劳务合同时不要迷信于“平米包干” “总价包死”等简单的合同条款,如果劳务分包真出现“亏本”的情况,这种“包死”合同条款基本对其没有约束力,往往引发频繁的纠纷、群访、闹放,最终还是总包企业掏钱“买单”。要正确认识人工费上涨的客观形势,畅通人工价格调整机制,约定好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调整依据、调整标准和调整程序,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开源”与“节流”并举,缓解人工费入不敷出的难题。总包企业要利用一切可行手段,千方百计争取业主和建设方的理解,按市场涨幅适当调整人工费,打开人工费收入增加这个“通道”。以建工集团的某项目为例,总包合同条款极为苛刻,综合单价除钢筋和混凝土主材承担市场5%风险后可调价差外,其它所有单价均固定包干,工程量仅调整暂定数量。该项目投标时人工费预计亏损500万元,到项目开工时,市场人工费对比投标价格上涨幅度达到45%,涨价后仅人工费项亏损超过1000万。项目部并未简单停留在“节流”,而是与业主分析设计图纸、定位点、施工条件等因素,主张地下车库延迟开工,取得一致意见,并获得人材机价格补差8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项目人工成本压力。
加大优秀工长培养力度,降低对劳务分包的依赖。合格的工长,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控制、材料节约等各项指标直接负责任,可以带动劳务分包,促进项目履约,但工长培养却是长期过程。总包企业要减少相互“挖墙角”、东拼西凑等低级竞争,从现在起树立工长危机意识,制定企业的工长培育战略。建立和完善总包企业内的施工管理系统人才库,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老中青几代工长的“传、帮、带”计划,使新老交替常态化。与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学校合作开展委托培养,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既缓解这些学校的“招生荒”,又培养总包急需的工长人才。采用差异化的考核机制,对工长岗位不实行绩效考评,而偏重以技术能力、安全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为考核要素,吸引新入职员工走上工长岗位、激发在岗工长的工作热情、留住宝贵工长人才。
摒弃粗放式的“平米包干”发包,在劳务分包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班组承包制已经成为劳务企业内部主要的结算分配制度,总包企业在劳务分包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有效控制劳务企业报价中的水分,在项目发生穿插施工、抢工配合、中途退场等情况时,工程量清单优势更为明显。具体操作上,由总包项目部提供工程直接人工费中劳务作业项目名称、部位和工作量,各劳务分包企业对各施工作业项的直接人工费进行报价,在此报价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提小型机具费、辅助材料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和税金。各项费率比例由总包项目部进行统一,各劳务企业仅对作业项直接人工费单价进行竞争性报价。以清单价格对比选择优秀劳务分包方,清价报价作为劳务投标报价、劳务合同清单、劳务费结算各环节的依据。
建立班组长资源库,及时了解市场人工费水平。总包企业依托各总包项目部,建立钢、木、混、砌筑、抹灰、焊接、脚手架及电暖电安装等主要工种的班组长资源库,定期与班组长沟通,进行市场询价,掌握班组价格的浮动。在企业内部定期人工费价格信息,适时反映建筑市场人工费价格变化,为总包项目队伍选择,合同谈判、过程结算提供依据和参考。班组长资源库的建立可以有效控制劳务企业漫天要价,抑制其过高的利润预期,引导其通过提升自身管理来追逐合理利润。
过程结算与竣工结算挂钩,加快竣工工程结算周期。劳务费结算、支付的及时与否,对劳务价格有相当大的影响,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有助于抑制不断上涨的劳务价格。总包企业要通过制度设计,引导项目部把劳务合同的每一次过程结算都当做最终结算来做。合同外用工和合同内增加用工,不宜“堵”,而要“疏”,在劳务合同中提前约定好合同外用工和零星用工的工作量计算规则,明确此部分用工的工日单价,约定好发生后的记录、结算程序。群体工程分栋号,单体工程分节点进行及时总结、结算,做好过程中洽商变更的签认手续,为竣工结算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开展总包企业组建自有劳务企业尝试。建立多元化的建筑用工方式,允许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相互申请资质,是住建部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思路和措施。组建总包企业自有劳务公司,既能解决部分劳动力供应问题,又能对现有劳务企业形成有效牵制,稳定和降低劳务企业报价,还能进行专业工长、专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整合企业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府发[**]17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体系为总目标。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按照强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管前移,强化预警预案的工作方针,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展并取得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下列阶段性目标:抓好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理统计工作,摸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现状;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打击和遏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存续、退出的监管机制;
规范企业行为,确保市场主体合法,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显著好转;
提高监管水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制,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依据和条件。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以食品生产企业中的定型包装食品(指按一定量,一定标志并由固定包装而构成的一个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为主。各街镇乡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普查,必须深入每家每户进行现场检查和登记。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全面检查,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是开展专项整治的首要任务。各街镇乡要按县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发的《专项整治情况统计报表》的要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注重实地检查、现场查验,做好记录和统计。对每个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类型、职工总数、资产总额、生产品种、品牌、产量、卫生状况、质量检测以及证照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归口统计汇总。摸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状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掌握基础数据,了解企业实情,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查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核市场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是否按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格各类证照的发放条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证照不齐的企业依法予以规范或取缔。
(三)检查生产条件,健全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围绕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卫生部门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是否合格,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是否有效,是否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各种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等。对生产环境恶劣,卫生状况差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重点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地方标准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四)严查产品质量,构建多重质量监控体系。质监部门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把关情况;
生产、检验和仓储是否按规定进行;
对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大力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开展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
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收缴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追查源头,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户口”,做好“信用记录”,将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全县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和商品质量的抽查力度。依法重点查处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商标、名称、包装的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商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行为。对违法活动猖獗和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整治,查处和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窝点,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重处。
(六)加大治本力度,力促长效监管。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调整结构,依法经营;
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新的管理办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建立与长效监管机制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卫生质量监管体系,使食品卫生质量有根本性好转。
四、工作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3月6日至4月10日,为检查督查阶段。各街镇乡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统计,摸清摸准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由县工商局会同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街镇乡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4月11日至4月17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街镇乡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检查总结验收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镇乡负责,工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并请示县委同意,决定成立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和强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陈云国、县工商局局长杨心健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县计经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企业发展局、县目标办、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街镇乡对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负总责。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3月1日18时前上报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的客观需要。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纪律,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将整治工作稳步推向前进。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发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
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负责,要确定1位分管领导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指定相应的业务科室抓好具体工作。各街镇乡要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协同,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整治合力,避免多头执法和无序监管。
(四)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县计经委、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企业发展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行业管理,狠抓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主管部门要引导食品生产行业其制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使企业通过承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重视新闻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社等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公告被查处取缔的企业名单以及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宣传名优产品和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