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正规的招标合同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发出招标公告,在此之前要和业主细致沟通,掌握其对委托工程的具体意见。明确业主有关工程造价、工程时间和质量及自己安排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机构要将工作当中可能会涉及的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自查工作总结【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招标;
工作;
质量;
控制;
关键
一、了解业主意见,提出专业建议
在签署正规的招标合同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发出招标公告,在此之前要和业主细致沟通,掌握其对委托工程的具体意见。明确业主有关工程造价、工程时间和质量及自己安排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机构要将工作当中可能会涉及的法律规定、工程过程和自身的建设性建议提供给业主,帮助业主形成和法律规定相协调的意见,同时满足业主的基本要求;
另外招标机构要了解承包市场的具体情况,包括质量、价格和承包人等内容,向业主提供可参考建议。通过招标公告的确定明确招标工作的工作重点,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把关整个工作项目。
二、严格审查资料,公正公开审查资格
发出招标公告后,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信息筛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依照资格审查方式检查其相关资料,最终确定潜在投标人,这也是控制质量的重要方面。要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标准去伪存真,实施优胜劣汰的筛选方式,按照真实顺序进行排列,保证审查结果经得起复查。一方面要审查投标人的填报资格,验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可通过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计算机信息共享的形式实施审查。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要考察投标申请人完成或在建的工程,派出专门负责人对其工程展开考察,要依照考察项目内容写出详细报告,以此作为资格预审的重要参考。要认真谨慎的把关预审文件,保证其内容和实际审查结果相一致,只有这样真实公正的资格审查才能实现公开公正的评标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展现机构的作用,在完成资格审查后要汇总资深报告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潜在投标人和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
三、编制招标文件
要保证招标文件规范严谨,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得到业主的肯定和支持。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审查后将文件发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查要点主要包括,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补充文件详实准确,并且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要尽可能地降低施工及完工后结算时有可能给业主带来的麻烦。
首先,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的时候机构的造价人员要第一时间介入,要明确双方工作内容,以免日后出现重复或缺失工作,另外可以帮助承包商实现准确报价,并有利于业主的日后管理。
其次,业主指定的分包合同要确定总分包在施工现场的具体合作、进度协调、成品维护、垂直运输、脚手架使用、水电使用的相互权责。
再次,要结合实例策划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重视审查风险责任和特殊条款,要能够做到对风险的限制和转移。比如包干范围,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内容和方法,工程延误和停工情况下工效的计算和损失赔偿确定,拖欠进度款的工期管理,工程过程中交验及提前或延后使用的成品维护,合同意外工程内容的价格计算和费用支付,工程中零散工的管理和责任处理等问题。总而言之,要尽量保证合同条款详细周密,降低不可预料因素的出现,避免疏漏和不统一意见的出现。
最后,要根据先进工程结算中材料结算中出现的不足问题,依照实际案例提出合理的结算方案,包括供料方式、材料规格和数量以及价格、差价调整及算式。
不同招标机构的招标文件都有其各自的特点,都应该要吸收精华完善自身的合同内容,在根本上提升招标文件的质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内容会随着工程实况而发生改变,会因为业主的想法而发生变更,但是合同中通用的规定内容和主要的法规规定一般都继续遵守。总结来说,招标文件的质量主要由四方面来判断,首先是招标文件的条款是否明晰详细;
再是招标文件内容和目前法规条文是否相符并且和客户需求;
三是是否选择了质优价适的承包商;
最后就是合同是否能够限制并减少工程施工和结算过程的纠纷产生概率。再有招标文件的变质质量对招标文件的质量也是有重要影响的,会对评标质量和业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产生重要作用,所以,控制招标文件编制也是体现招标机构能力和信誉的重中之重。
四、开标与评标
机构人员要确定准确的投标截止时间,结合公证人员的监督进行开评标工作并作出详细记录,杜绝接受无效评标文件,要依照程序规定展开工作。要公开投标人名称、价格、质量等级和工期等多项内容,确保没有意见引导投标人退场,开始评标。一般机构人员也不参与此过程,如果业主委托可适当参与。工作人员汇总评标结果并填表记录,由专家确定签字,再由专人整理审定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的产生意味着机构的某项业务的完成,这项资料要上交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监督,属于完整齐备的招投标报告书。主要包含招投标项目的基本状况、资格预审报告、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内容,要确保报告内容详实准确、简单明晰、具有绝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内容完善、资料真实的资料室完成一项业务的关键,要保证公开公正、独立诚信的特点。
五、回访工程并及时反馈
招标机构要为业主客户负责,将工作延伸到施工和结算阶段,提升业务水平。
首先要随时掌握工程进程,随时了解工程不足,要将这些经验总结并完善到日后的工作中;
其次要认真运用招标文件的法律效用,以此解决工程纠纷并尽量做出有利于客户的解释;
最后就是要结合中标人的施工状况,及时完善调整文件条款,强化后续工作。
再有,招标机构要重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强化其专业能力,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其内部要构建和招标相关的信息库,包括建筑承包、材料供应、价格多方面的资料;
要尽量将实际工作和信息网络融合,构建和招标咨询决策相关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六、结论
以上不同的质量控制内容都是招标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重要方面,要重点把握每一环节,这样才能顺利运行整个招标工作。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能力,强调服务的质量,才能使自身长久利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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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2〕120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12〕122号)精神,今年军队院校(含招收国防生院校,下同)招收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工作,在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3.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关于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招生办、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各人武部要会同县招生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
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
县人武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
各县招生办应在高考结束后, 及时通知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于6月15日至20日,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各人武部要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与县招生部门联系,集中力量,对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登记,发放《考生须知》(附件1),会同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并做出明确结论。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到当地人武部领取本人的《政治考核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面试点报到,参加面试和体检。没有经过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军队院校。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政治考核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三、关于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工作
1.面试的组织形式。2012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积极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从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等单位选派。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1名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区、省教育考试院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军队院校招生面试点设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
2.面试的标准要求。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标准,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3)的内容与要求执行。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面试小组负责人还应在面试合格考生《体检表》的“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
3.面试的时间安排。(1)6月29日,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招生面试人员培训会,统一面试标准、提出工作要求、强调有关纪律。(2)6月30日至7月4日组织面试。各地区考生参加面试时间安排:6月30日上午为福州,下午为莆田;
7月1日上午为宁德,下午为南平;
7月2日上午为龙岩,下午为厦门;
7月3日上午为漳州,下午为三明;
7月4日上午为泉州,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体检工作
1.体检标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2.体检的组织实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积极配合,在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进行。体检工作与面试工作同步展开,所有考生必须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直接到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6日公布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fj.cn)。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7月7日上午8时前)提出复查申请,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五、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2012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军队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进一步做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请在福建省招生的军队院校于6月15日前将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录取地点、网址、录取点联系工作电话、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和福建省军区招生办。邮寄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收件人:普招处;
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邮编:350003,收件人:招生办。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高招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和人武部,以及省军区机关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2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1.《考生须知》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军区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考 生 须 知
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高考结束后,6月15日至20日期间,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
4.面试、体检的地点:面试点设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
体检点设在福建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白龙宾馆向前100米)。
5.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4日。各地区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分别是:6月30日上午为福州,下午为莆田;
7月1日上午为宁德,下午为南平;
7月2日上午为龙岩,下午为厦门;
7月3日上午为漳州,下午为三明;
7月4日上午为泉州,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可参加7月4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
6.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当天的7∶30至17∶30之间到报到处报到。报到处每日上午7∶30开始报名,11∶30停止报名;
每日下午14∶30开始报名,17∶30停止报名。
7.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8.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9.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体检前,应对照体检点入口宣传栏,弄清所要检查的全部项目,考生体检项目不全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程序、项目等不清楚时,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对合理的问题有义务立即做出解答。
10.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考生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6日公布在福建招考在线(fjzs.com.cn)网站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7日上午8∶00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11.面试、体检期间,考生及考生家长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检工作区域。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如考生或考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高招办、省军区招生办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应立即与省军区招生办联系(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591—24950237)。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今年26所军队(含武警部队,下同)院校在我省招收青年学生780名(附件一),42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327名(附件二)。为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对象条件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二)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均为合格。从2015年起,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二、严抓政治考核1、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2、考核程序。①考生可自行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附件三),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下载打印(需符合规定样式,正反面打印),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②县级人民武装部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相关要求,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③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在投档录取前将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送交省教育考试院。3、时限要求。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5日公布军检名单前,政治考核结果均有效,个别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月30日。超过最后时限政治考核结果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投档资格。三、严密组织军检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体能测试(2015年四川省暂不实施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指导相关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1、确定参检考生名单。6月26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科类和性别,以不低于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划定各招生院校军检控制分数线,并通过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军检,如一类本科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不足4倍的,军检控制分数线不再降低。2、公布军检相关信息。6月20日前,省军区招生办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日程安排、体检医院和咨询电话,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6月25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招生门户网站上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级招生办公室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各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搞好协作配合。考生本人应于6月25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自行查询是否进入军检名单,也可向当地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问询。7月4日前,省军区招生办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军检结论。3、军检实行划片组织。军检安排在6月27日至30日期间进行。进入军检名单的考生,应按公布的日程安排自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全省共划分为8个军检片区,分别是:①成都片区:在成都市进行军检,包括成都、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上线考生。②甘孜片区:在康定县进行军检,甘孜州上线考生。③阿坝片区:在马尔康县进行军检,阿坝州上线考生。④凉山片区:在西昌市进行军检,包括凉山州、攀枝花市上线考生。⑤绵阳片区:在绵阳市进行军检,包括绵阳、广元市上线考生。⑥达州片区:在达州市进行军检,包括达州、巴中市上线考生。⑦南充片区:在南充市进行军检,包括南充、广安、遂宁市上线考生。⑧宜宾片区:在宜宾市进行军检,包括乐山、内江、泸州、宜宾、自贡市上线考生。4、严密组织体格检查。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
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申诉,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仲裁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将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通报考生学籍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
投档录取开始前,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考生应及时在网上或通过相关军分区(警备区)、县级人民武装部和体检医院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四、严把投档条件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1、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科类和指挥、非指挥类,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2、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3、缺招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4、退档程序。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各院校的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花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
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并统一转递。五、贫困考生补助为体现社会公平、扶贫帮困,对我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上线贫困考生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费用由省军区政治部解决(补助标准另行通知)。具体实施办法:1、补助对象。进入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军检名单、学籍所在地在四川省、参加了军检的贫困考生。2、认定办法。贫困考生填写“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附件四),经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审查后,城镇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
农村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3、补助程序。考生在军检现场将“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交军分区(警备区)工作人员,经片区军检面试领导小组认定后,现场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经费先由各片区军分区(警备区)垫支,尔后由省军区统一划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该政策通知到有报考意愿的贫困考生,并教育考生实事求是申报,相关部门严格做好资格审查认定。对考生弄虚作假,或因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六、严格监督问责1、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所属考生军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片区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成立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片区考生的军检工作;
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主任担任军检工作责任人,并与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签订工作责任书,对片区军检工作负责。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驻地市(州)卫生主管部门,与承担军检任务的医院签订委托责任书,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要加强对军检现场的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绝对安全稳定。2、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总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质量。主检医生要严格按标准检查规定项目,规范填写体格检查表,杜绝字迹不清、失实填写等行为。招生工作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3、加强监督管理。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各片区军检现场要设立由总部派遣工作人员、驻地市(州)招生办、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制度,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每天随机抽取5名家长代表进入军检现场,监督军检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设立监督举报和申述复议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200。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8—86686223。
附件一: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要求,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和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招生计划今年,全军共有24所院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487名。其中,男生471名、女生16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201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二、政治考核(一)政治考核工作的组织。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政治考核工作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县人武部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武部一名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二)政治考核对象和时间。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参加政治考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2017年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5日至26日,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报名登记并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考生可到人武部领取或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武部联合参与政治考核并盖章签字,《政治考核表》由户口所在人武部上报省军区招生办。(三)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治考核结束后,各军分区(哈尔滨警备区、农垦总局军事部,下同)司令部要及时汇总考核材料,并于6月27日前将政治考核合格名册(电子版)及《政治考核表》报省军区招生办,逾期未上报视为主动弃考。凡未参加政治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一律不予录取。三、军检工作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军检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一)军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1.军检时间。6月30日至7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7时。具体时间安排:6月30日,哈尔滨市;7月1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农垦系统、森工系统;7月2日,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大兴安岭地区;7月3日,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七台河市。2.军检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5号(黑龙江大学斜对面)。乘11、67、68、83、87、88、104、106、107、203、209、114路车到211医院下车;乘地铁1号线至黑龙江大学站下车。3.参检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合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区分院校、科类、性别)的顺序,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各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依照招生计划4倍的数量)名单提供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第二志愿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递补),作为军检的对象。确定后的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参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一底版、蓝色底面),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军检。(二)面试工作1.面试工作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招生办、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派员组成;复议组由省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军队院校代表各抽调1人组成。面试标准和内容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考生面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面试结论。面试结论由考生所在面试组成员共同确定,并由面试组组长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上签字负责。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由面试组组长向考生说明原因。对面试小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到复议组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三)体格检查工作1.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标准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6〕305号)执行(见附件2)。体检地点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与面试地点相同),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2.体格检查要求。体格检查以本次体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考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体检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向体检医师真实反映个人身体状况。凡隐瞒个人真实情况被军校录取后复查复检退学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3.体格检查结论。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类型具体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15类。考生合格类型为以上一种或多种。体检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X线、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且只能现场向体检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体检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果经体检组组长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终检结论。对于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汇总交由省招考院统一公布结论。(四)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检测。1.计算机测验。主要包括:军校报考动机测验、健康人格测验和职业人格测验。计算机测验合格,直接做“合格”结论;计算机测验不合格或无效,应进行结构访谈,进一步明确是否“合格”。2.结构访谈。结构访谈包括:结构访谈Ⅰ、结构访谈Ⅱ和结构访谈Ⅲ。三种结构访谈分别用于同序号的计算机测验结果类型。若计算机测验结果同时得到多个类型,则要完成对应的多个结构访谈。三种结构访谈分数不得相加。每种结构访谈中,有任一项或累计得分大于等于2分者,做军队院校职业适应性检测 “不合格”结论。(五)结论公示。省军区招生办将所有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数据汇总审核后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lzk.hl.cn),查询个人检查结果。四、录取工作(一)投档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由省招考院具体组织实施,省军区招生办协调配合。录取工作结束1周内,省招考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和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由省军区招生办直接寄往各招生院校。(二)入学与复查。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后,需要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复试,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分流安置办法》(政联〔2014〕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五、相关要求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军队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关系部队长远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工程。各级招生办和各军分区、人武部要站在深入贯彻习主席改革强军重大战略思想、全面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国防和军队人才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明确职责,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任务圆满顺利完成。一是要明确责任。地方和军队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省招考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县招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招生工作组织得力、标准规范、任务落实;省军区招生办将加大对各军分区、人武部和体检医院的检查督导力度,严密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军队院校招生生员质量。各地(市)招生办和普通中学要搞好招生宣传,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支持和鼓励本地区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确保生源充足;各军分区及所属人武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掌握工作程序标准,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高标准完成政治考核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要密切配合。招生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沟通环节多,协调任务重,各级招生办、公安部门和各军分区、普通中学要强化“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要健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影响力大,敏感性强。各级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热情接待,认真提供服务,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将抽调作训、干部、纪检、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在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451—83800333)、网上信息公开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咨询电话:1328401203513284012571132840129521328401253913284012631
招生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考委,公安局;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武部: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09〕136号)、《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09〕1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为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未婚;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二、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应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教师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的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确保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有足够的生源。
三、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填报志愿仍实行估分网上填报(6月14日至16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省高招办统一部署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后,必须在6月17日前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6月23日上午到驻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写基本情况。考核组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于6月26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四),上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6月27日,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与考生政治考核表一并送面试体检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28日,采取划片集中的办法进行,全省设南昌、赣州两个面试体检点(详见附表三)。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萍乡、景德镇、鹰潭、新余市考生在南昌点参加面试体检;
赣州、吉安市考生在赣州点参加面试体检。根据总部要求部署,结合面试、体格检查,进行相应的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招办统一部署,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并对面试、体检负全责,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应抽调组织管理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面试体检的组织工作。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面试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体检现场。要科学设置面试场地和体检科室,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要求,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和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选派人员组成,共同面试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还须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
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从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医疗单位抽调。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标准,准确认症,严格把关。要实行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高招办在公布录取分数线之前,将各类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提前通知各设区市招考办;
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以院校为单位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军招办;
将条型码和扫描照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类提供给各设区市招考办,由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发给考生。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6月30日前,各面试体检点将考生面试体检结果与各设区市考生政治考核表汇总后,按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分指挥类合格和非指挥类合格上报省军招办。7月2日9时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高招办,省高招办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面试体检表由各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留存一年备查。
六、录取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新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在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由省高招办按120%比例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缺额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分数进行录取。届时上线未录取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缺额院校及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其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省高招办,按《关于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要求
军队院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是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
各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关;
各级招生部门、中学要大力支持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工作,积极为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选拔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面试人员,6月23日17时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报到,在省军区招生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各面试体检点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预防知识,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物资,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启用。
参加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军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工作人员按职责要求层层签定《面试体检工作责任书》。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人员组成招生监督组,配合总部招生巡视员进行全程督导;
面试体检期间,每天随机抽选4-5名考生家长进面试体检点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经审批同意后可进入作相关报道;
省军招办在全省聘请15名、各军分区(警备区)在驻地聘请5-7名社会监督员,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省军招办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791-6881226。对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安排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 西 省 军 区 政治 部 江 西 省 公 安 厅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
面 试
体检点 面试体检点地址及前往方法 参加面试
体检设区市 面试体检
时间 报 到 时 间
及 地 点 承办单位 南
昌
点 地 址:南昌警备区民兵训练基地(南昌市湾里区双码石模盘山南路86号)
前往方法:6月24日至6月28日,每天上午6:00—8:00在南昌八一大桥裕丰大厦北侧设立考生接待站,增开学生面试体检专线车。原则上考生到接待站统一乘专线车前往面试体检点。自行前往的考生可乘南昌市219路公交车(火车站至湾里区)到湾里区井冈山站。
家长及家属不得随同、不准进入面试体检点。
南昌市 6月24日 6月24日 8时前 南昌八
一大桥
裕丰大
厦北侧:
考生接
待站 南
昌
警
备
区 抚州、景德镇市 6月25日 6月25日8时前 宜春、鹰潭市 6月26日 6月26日8时前 上饶、萍乡市 6月27日 6月27日8时前 九江、新余市 6月28日 6月28日8时前 赣
州
点 地 址:赣州军分区八一宾馆(赣州市大公路54号、市立医院对面)
前往方法:考生乘8路公交车到赣州市立医院站下车后,自行到赣州军分区八一宾馆一楼总服务台报到,由军分区统一组织面试体检。
家长及家属不得随同、不准进入面试体检点。
赣州市 6月24日 6月23日17时前 赣州
军分区八一
宾馆 赣
州
军
分
区 吉安市 6月25日 6月24日17时前
说明:
1、考生须在6月23日前到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后,再按上表时间安排、空腹到指定地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