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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查工作总结【五篇】(全文)

时间:2023-07-01 08:25: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根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期,扎实开展安全日常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密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我单位于7月12日全面对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自查工作总结【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五篇】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管理局:

根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期,扎实开展安全日常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严密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我单位于7月12日全面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和地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安全检查工作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所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了领导重视,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精神,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

二是由所长、书记、副所长带领各部门负责人于节假日前对所内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是结合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各部门的目标责任书中,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传达至每个职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定期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针对我所部分供电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积极筹措资金,结合锅炉内检维修保养之际,更换了锅炉房室外供电线路,完成清理卫生死角、整治单位内部环境等工作,及时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深入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结合主管局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管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药品和各部门植保农药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程序,对所内易燃、易爆、氧化、有毒药品的使用和保管进行了规范管理,制定了《****所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并按部门认真完成《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管控清单》的填写和上报,做到了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地点、管理责任人三落实,对管理部门和专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四、广泛宣传,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

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单位《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司炉工岗位职责》、《司机岗位职责》、《水电暖工岗位职责》等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职责。单位工作环境有了很大改现,同时加强各个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每逢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并对财会室、实验室、锅炉房、库房等指定专人管理,消除隐患,确保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防范工作安全到位。为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各类消防器材、设备等。我所组织全体职工在政安防炎中心消防教官的指导下,于6月30日组织开展了一次实战消防演练。通过这次消防演练,使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火灾的防范意识和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的能力有所增强,让职工对火险发生后的消防应急措施有了切身体会,同时也增强防范火险以及紧急救护的知识储备,为应对可能性的突发事件增添了一重保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地、各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两美”,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结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五)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

(八)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特别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和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九)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

(十)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对象

总结验收对象分必查单位和抽查单位两部分。18个乡镇(街道)为必查单位,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为抽查单位。其中,18个乡镇(街道)各抽查2-3个基层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步骤和方法

“六五”总结验收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

(一)步骤

1.5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2.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须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在6月5日前报送县普法办。

3.6月上旬,县总结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完成全县总结验收工作,向市普法办提交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报告。

4.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组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5.7月-8月底前,迎接全国和省对我县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书面审核。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2.实地检查。全县成立4个总结验收组赴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开展实地总结验收。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对被检查乡镇(街道)或单位进行适当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

3.数据分析。对当地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依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评判。

4.社会调查。组织开展当地公民法律素养抽样调查。

5.综合评判。根据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和社会调查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六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普法办承担日常工作。总结验收组由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各小组组长。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精神和省、市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的要求,总结验收结束后,将对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进行表彰(有关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是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高质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街道),县直及省、市属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迎接检查工作。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鉴于本次检查验收时间紧、单位多、工作量大,组建4个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巡回指导组和督导组部分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第一组组长:×××

员:××××××××××××

第二组组长:×××

员:××××××××××××

第三组组长:×××

员:××××××××××××

第四组组长:×××

员:××××××××××××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油田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情况,重点是中油局先组发〔20__〕101号文件所列的“八查八看”内容(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表)。

三、检查验收的范围及比例

检查验收的范围是,油田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党委直属68个单位党委(党总支)全部检查,每个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20个以下的抽查1-2个,21个以上的抽查3-4个。

四、检查验收方式及程序

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自查的基础上,局党委检查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进行普遍检查验收。主要检查验收程序:

(一)检查验收组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召集该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成员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的会议,集中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二)与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结合后,由检查组确定抽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名单和参加座谈会党员、群众名单。

(三)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检查验收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工作。检查组组长可与直属单位领导交谈,主要了解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工作情况,“双建”工程落实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分别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座谈、查看有关资料。其次,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检查组可按照事先确定的名单,分别到基层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查看基础资料,整改措施的落实,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情况。再次,召开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重点了解职工群众的满意程度,组织问卷调查,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组汇总检查验收情况,填写《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检查验收总体评价格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85分-94分为良,70分-84分为中,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差。

(五)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组要进行情况反馈,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五、检查验收时间

(一)8月30日之前各单位自查。

(二)8月31日召开检查验收组会议,以会代训,安排检查工作。

(三)9月1日开始检查,9月10日结束,具体日程由各检查组妥善安排。

六、检查验收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检查验收组组长的主要职责:安排检查组具体工作日程;
召集被检查单位汇报情况;
指导组员开展工作;
与直属单位领导、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组织问卷调查;
开展调研活动,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
向被检查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反馈检查情况;
组织撰写检查工作总结
汇报检查验收工作情况。

2、检查组资料整理与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查看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资料;
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交谈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填写《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汇总表》,收集被检查单位自查工作报告和典型材料,并负责保管和上交;
起草检查验收工作总结

3、检查组协调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与被检查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落实检查验收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落实检查(抽查)基层党组织及座谈人员名单;
协助做好资料整理和保管工作;
协调其它有关事宜。

(二)几点要求

1、检查验收组受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委派,应正确行使职权,检查验收中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细认真,严守纪律。

2、检查验收中注意发现好的典型,注意收集好的活动材料和资料,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被检查单位创造性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指出来,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反映。检查验收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或督促整改。

3、认真填写《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和《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提出检查验收评价意见,对被检查单位分类排队。为确保评价格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检查组提出的评价格次,要进行平衡审定,并广泛征求企管、安全、纪检、 、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检查验收结束后,各组要分别写出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点、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4、检查验收组成员要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的,按照油田规定的标准就餐,不饮酒,不接受礼品。

5、检查验收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局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

附件:1、被检查单位分组情况一览表

2、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和“回头看”工作检查验收评价表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工作

“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自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地指导了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切实开展好验收检查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五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安排,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具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市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认真确定工作安排,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措施,认真督导“五五”普法工作,全力以赴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再次掀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热潮,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基础工作。认真筹划各项组织工作,凸显工作亮点,夯实工作基础。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好“五五”普法(2006—2010年)以来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资料、台账、影像资料、学法用法笔记、专题理论研究文章、宣传品等文档资料,抓好普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自治区将研究制定不同行业类别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指导验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自治区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未下达前,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631号)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实施自查工作,待自治区验收检查方案、标准正式下发后,进一步细化工作。

三是着手“五五”普法总结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等。重点总结通过“五五”普法和连续25年的法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情况;
总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大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法治环境的改善、依法行政、社会治安、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及依法治理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通过典型事例、数据对比、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全面总结和展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是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具体建议。认真总结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对我区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抓住重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目前,《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已经,自治区细化检查验收标准待研究后即刻下发。各单位各部门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查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二)检查方法

为了组织好自查工作,区法治办拟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办法推进检查工作。检查方法为听、看、查、问、议、评等,考核后进行打分。未达标的,限期改进并予以复查,复查后仍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责任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各村(居、社区)的检查工作;
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与下属单位的检查工作;
区法治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迎接自治区、市和全国检查。

三、认真筹划,推进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是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总结验收工作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反映“五五”普法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及早策划进行“五五”普法总结汇报的投影、电视短片等创作工作,通过现代声光手段,全景式的回顾“五五”普法和2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直观印象,生动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迎接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是及早筹划“五五”普法成就展等大型宣传活动。以“五五”普法工作和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及早筹划举办“五五”普法工作成就图片展览、文艺晚会、专题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工作亮点,要在体现我区特色上做足文章。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性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具有我区特色的亮点工作,力争总结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通过一些独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四、拾遗补缺,高标准的完成工作,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要认真开展工作,一丝不苟,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和自治区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同时,要注意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及早落实人员,采取补救措施,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梳理和回顾,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实际困难,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五、只争朝夕,确保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单位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活动目的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单位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把握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主动权”为目标,深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实现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内容

一是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人防体系、技防、物防等设施和各项安全制度建设体系是否健全与正常运作;
二是单位的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治安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是教育局各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车辆管理等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月7日至20日,各单位结合区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二)3月26日前,各单位向区教育局综治办报送《安全事故隐患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同时报送各单位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稿,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制订并落实活动工作方案,明确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量化目标,严防隐患排查走过场。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要切实落实各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以及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局有关领导负责对其所分管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的督查;
幼儿园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成教办、基教科负责督办;
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车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勤工办负责督办;
局机关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基建、危房、水电、消防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由基建科负责督办。

(三)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3月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排查,一要建立、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目录和台账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隐患档案,并抓紧制订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计划;
二要确定本单位已查出的重大隐患监控责任名单,明确监控、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四)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请各单位在3月26前将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相关报表(见附表)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工作小结报区局综治办。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区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区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