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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扶贫工作总结【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03 17:20:06 来源:晨阳文秘网

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范围限定在以贫困地区种养业为主的农副土特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主,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培训、就业、增收扶持主体,通过促进贫困户能力建设、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壮大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扶贫工作总结【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五篇】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龙头企业的定位

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范围限定在以贫困地区种养业为主的农副土特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主,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培训、就业、增收扶持主体,通过促进贫困户能力建设、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贫困村支柱产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认定的企业。

通过完善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吸纳带动作用,实现被帮扶贫困村、被带动贫困户率先脱贫。

认定原则

坚持精准脱贫。参与企业必须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帮扶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方式可以是采购加工农副产品、技能培训、招工就业、培育支柱产业、吸纳入股,也可是捐助款物、援建公共基础设施、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销号。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坚持分级管理。各地扶贫部门要积极会同省(市、区)有关厅局、对口帮扶省份以及本级工商联、光彩会等发动本地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开展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制定认定原则。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将带动贫困户增收就业和贫困县脱贫销号,作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先决条件,突出结果导向。制定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享受的特惠支持政策、监测评价及退出机制,规范扶贫龙头企业管理。原有扶贫龙头企业根据新办法重新认定。

坚持共赢共享。通过实施国家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把企业人才、技术、市场、信息优势与贫困地区资源、劳动力优势相结合,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发展,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使企业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中找到新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实现共赢共享。

认定标准

以增加贫困户就业增收、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按照“实力强、意愿高、带动大”的标准,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工作。

企业类型。按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包括:以种植业、养殖业和以种养业为基础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农产品流通领域(农副产品物流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的企业,也包括参与与贫困农户增收密切相关的电商、旅游、光伏等精准扶贫工程企业。

企业规模(权威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以种养加为主的企业总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以流通为主的企业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交易规模1亿元以上。

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一切法律法规。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近两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无涉税违法行为。企业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产销率在90%以上。企业经营增加值占比(权威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农副产品加工、流通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60%以上。企业每年须上报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带动脱贫能力。企业与当地农户建立可靠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贫困农民及组成的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采原料或购进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的70%以上。企业本身带动贫困农户达到300户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30%以上。产业覆盖贫困村贫困户达70%以上。

企业注册。申报扶贫龙头企业注册地不限,企业在当地的经营时间应在5年以上,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或县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提供证明;
企业的资信和信用记录情况须由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税收情况由县和县级以上税务部门提供证明;
企业带动脱贫和建立利益联结情况须有县和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提供证明;
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由县和县级以上质检部门提供证明。

认定程序

1.各地由扶贫办牵头,联合农业、林业、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有关行业协会、研究单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专家库。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县级扶贫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扶贫龙头企业申报审核表,并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办法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核实,提出评审意见。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工作部门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并向国务院扶贫办报备后颁发证书和匾牌。

5.经认定公布的扶贫龙头企业,具有申请低利率扶贫再贷款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运行与监测

1.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

2.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动态监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合格的企业继续享有扶贫龙头企业称号和政策支持,否则,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和匾牌,并向社会公告。扶贫龙头企业应按要求准确、及时报送企业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等情况,为企业的进出提供依据。

3.国务院扶贫办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职责分工。国务院扶贫办负责组织出台框架指导意见和采取定期统计、情况调度、实地考察、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等方面情况,对龙头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认定办法以及向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崔家桥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要求,紧密结合本镇实际,民营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攻坚战,稳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参与面持续扩大,影响力逐步显现,帮扶成效持续提升。现总结近一年来工作。

一、领导重视

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 为营造全社会支持“千企帮千村”活动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镇电视台合作,采用飞播形式。通过固定标语,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千企帮千村”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民营文化企业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宣传,迅速掀起一股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争当创业带头人、争当创业之星热潮。

二要着力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抓实抓好产业培育和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发挥民营文化企业在发展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参与行动的企业要在选定帮扶项目、落实帮扶手段上下功夫,与贫困群众建立稳定的利益链接机制,让贫困户直接受益;
带动贫困户就业。

三要着力把结对帮扶工作做细做实。聚焦重点、精准设计,对扶贫资源精细化配置,对贫困户精准化扶持,量身打造一条符合贫困群众内心意愿和自身能力的精准脱贫路径。同时,要对数据进一步核准、核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要着力形成脱贫攻坚有效合力。处理好积极发动与自愿参与、政府与企业、内力与外力等关系,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做到各尽其责、各尽其能。

五要着力建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千企帮千村”行动提质增效,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增强服务支持意识,做好民营文化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服务保障工作,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企业帮扶措施内容。

一是从实事、急事出发,重点解决适龄青年的就业问题。通过摸底调查,为康宋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2户2人,为贫困户送去慰问品粮油、面粉,并为2户3人贫困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

二是实现了为贫困群众的服务增收。民营文化企业曹马芝麻糖鼓励农户种植农作物芝麻,进行市场价回收,提高收入。

四是提高了康宋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输血不如造血,要使群众致富就必须加大自身的技能水平,给贫困户进行了,技能培训。

三、存在的不足

“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帮扶的思想认识还不足。从帮扶措施上看,帮扶的面不全,长期综合发展认识不足;从干部群众的意愿上看,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而轻视产业发展。三是帮扶模式还比较单一。目前帮扶的方法仅仅局限于利用自身的资源,独立地开展帮扶工作,没有有效地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四是激励政策还不完善。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旨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断提高新疆贫困地区农业市场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促使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形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进而实现新疆贫困地区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推进新疆由农牧业大区向农牧业强区转变。

(一)主要目标

按照“强基础、保供给、促增收、惠民生”的基本思路,把加快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竞争力强的产业化格局作为抓手。把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前提,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质量,促进新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新疆贫困地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农产品供应保持平稳增长、设施农业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实现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显著提升、农业科技转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应达到2800万亩,总产量应稳定在1350万吨左右。

巩固提升棉花产业。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棉花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保障全国棉花安全。

做优做强特色林果业。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优质林果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果品产量达到1500万吨,加工率达到35%以上,林果业收入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主产区达到45%以上。到2020年,林果业收入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5%以上,把新疆贫困地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有机林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到2015年,在新疆贫困地区农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在牧区建设1000万亩人工饲草饲料基地、1000万亩优质打草场,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到2015年,新疆贫困地区要大力培育与贫困农牧民增收关联度大的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300家。引导贫困农牧民兴办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社会化水平。

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到2015年,贫困农牧民兴办“农家乐”、“牧家乐”总户数达1万户,到2020年达2万户。创建特色旅游乡镇,推进旅游扶贫。

(二)重点任务

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任务应在新疆农业《规划》和新疆扶贫《实施办法》的框架内。围绕其主要目标,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措施,着力打造全链条、多循环、质量优、高效益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产业化扶贫新格局。

第一,确保农产品生产基地得到快速发展。强化产业链建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粮食作物、畜禽养殖、特色种植等大型原料生产基地。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销售收入应占全疆农产品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带动一半以上贫困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

第二,确保扶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贫困地区集聚,突出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扶贫龙头企业。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型、流通型、生产型和中介组织型龙头企业,确保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这“三大扶贫区域”都有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尽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扶贫龙头企业扩量、提质、增速。突出发展与农民增收关联度大的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集群。重点培育300家新疆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能力强、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区域性产业化扶贫骨干企业应有150家以上,培育发展500家上规模、上档次、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确保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要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展一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农超(批)对接,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增强贫困地区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贫困地区应扶持和建成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20家以上,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0%;
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重应达到5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贫困农户要占到全疆贫困农户总数的80%以上。

第四,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要有重大突破。贫困地区应发挥区域扶贫龙头企业品牌优势,广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品牌价值,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水平。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新疆级扶贫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应逐步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全疆要通过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等全国性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继续推动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形成一批“原产地”特色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

第五,确保农产品加工水平日益提高。农产品加工是朝阳产业,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比农业产值高出近4倍,农产品加工程度达90%以上;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80%,农产品加工程度在30%-40%左右,明显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而新疆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程度还十分落后。

新疆贫困地区是农牧业大区,也是一个优质农畜产品相对聚集的区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提高地区总体生产力水平,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具有根本的战略意义。新疆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尚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档次低,产品花色品种少,质量还有差距,价格也缺少竞争力。因此,要重新认识新形势下新疆贫困地区的种植业、畜牧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关系,种植业、畜牧业要由传统的生产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加工导向型转变,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畜牧业、农业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规范,依法保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格局。

第六,确保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要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制度创新。强化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加快建立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全面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发挥其在解决扶贫、就业、促进创业、增加收入中的重要作用。

基本要求与阶段步骤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贫困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要部署,按照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扶贫新《纲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疆扶贫《实施办法》)以及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目标措施,坚持把发展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力抓手。坚持以贫困地区农业区域资源优势为基础,坚持以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为基本手段,坚持以扶贫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和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组织化程度为重点。着力推进新疆贫困地区农业区域布局特色化、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扶贫龙头企业集群化、产业经营市场化、产业服务社会化,加快构建有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直接参与、科技力量支撑、展示品牌效应、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新体系,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二)具体要求

新疆贫困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具体要求:一是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是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不断优化和调整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打造绿洲经济;
三是加快实施新疆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把提升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放到优先位置;
四是建设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
五是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有机生态农业,打造绿色经济;
六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和支持兴建“农家乐”、“牧家乐”,打造旅游经济;
七是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建设高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和推进贫困地区名优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培育新疆产业化扶贫的特色农业品牌;
八是扶持一批稳健的、高成长性的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
九是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创新贫困乡村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十是构建农产品扶贫直销与现代营销相结合的网络物流体系,力争使新疆贫困地区的优质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大市场,全面拓展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增强扶贫示范、企业集聚、产业带动、区域辐射的功能。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三)阶段步骤

今后五至十年,是新疆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按照新疆扶贫《实施办法》提出来的“两步走”战略,分两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战略。

第一步:巩固温饱打基础阶段(2011-2015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巩固温饱成果。到2015年,贫困地区力争实现户均1亩林果园或1亩有机无公害蔬菜地。通过发展其它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确保一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逐步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快脱贫步伐,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步:形成产业奔小康阶段(2016-2020年)。这一阶段,主要是打造特色产业。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都有特色支柱产业。培植和确认300家新疆级扶贫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优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现代农业进程明显加快。贫困村发展的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贫困群众生活水平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各族人民群众同步迈进小康社会。

重点区域与战略措施

(一)重点区域

新疆扶贫《实施办法》为全疆扶贫开发划定了“三大扶贫区域”,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将在划定的“三大扶贫区域”基础上,实施和开发特色优势产业是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而农业产业化则处于扶贫开发的主导地位,是未来十年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

1、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生态经济型产业区。党的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充分的阐述,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发展良好的生态经济型产业,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贫困地区各族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是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十分重要的战略措施。因此,新疆贫困地区要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尤其是把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建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作为一个重要目标。因地制宜地发展与重点生态功能定位适宜的产业。

《实施办法》制定了“民生优先、夯实基础,科技支撑、产业带动,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片区扶贫工作方针。还提出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南疆三地州自我发展能力为基本目标,按照政策特惠制、扶持全方位、开发强投入、保障全到位、设施多改善、产业为主导、打造经济圈、加速城镇化、拓宽就业路、收入大提高的片区扶贫开发基本思路,针对特殊区域、特殊贫困类型,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以戈壁荒滩、沙漠边缘等为连片开发、综合治理的重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抓住节水灌溉和盐碱地治理关键环节,着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并将防风固沙与发展特色林果业作为戈壁产业和沙漠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形成和推进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为主的南疆片区扶贫经济模式。可见。农业产业化在南疆三地州农村发展的整体进程中举足轻重。

南疆三地州生态经济型产业区建设与发展,应以脱贫、富民、生态为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以促进就业和资源优势转换为核心,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按照“保粮、调棉、兴果、促畜、扩棚”的发展思路,始终围绕新疆提出的建设粮、棉、果、畜四大产业基地的目标,着力把林果业培育成南疆三地州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2、边境贫困地区――外向经济型产业区。《实施办法》制定了“立足民生、发展产业、统筹城乡、安边兴县”的边境扶贫工作方针。提出了建立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机制。边境地区应注重发展国际市场畅销的绿色食品,走产业化外向型经营之路。善于利用国际间分工与资源配置,不断开拓周边国家的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和传统民族手工业等市场,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3、贫困山区――循环经济型产业区。《实施办法》制定了“立足安居、改善民生、兴牧为主、生态良好、稳定脱贫、持续发展”的山区扶贫工作方针。提出了坚持就地开发与易地搬迁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新疆山区特困村扶贫攻坚工程”。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大力改善山区特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开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培训转移劳动力,提高山区贫困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和收入水平,增强贫困山区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贫困山区的跨越式发展。新疆是我国第二大牧区,而贫困山区则多为高寒牧区。山区畜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天然产业链,也是贫困山区育草养畜、资源转换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二)战略措施

推动产业发展是做好扶贫开发的关键。新疆贫困地区要根据“三大扶贫区域”不同的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和外部环境等状况,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以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为目标,确立并坚持“抓龙头、带产业,重特色、强基地,匕规模、带农户,有市场、保增收”的产业化扶贫思路。

第一,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根据新疆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区域布局、产业特色,立足资源优势,科学选定扶贫产业,引导贫困农户广泛参与。依照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专门制订新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一村一品”建设力度,在特色产业示范村实行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加工、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的“基地”、“九大体系”、“十大工程”的建设步伐。以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突破口,以创建新疆知名品牌为核心,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带和区域特征明显的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重点以特色经济作物资源(棉花、甜菜、鹰嘴豆、大豆、番茄、胡萝卜、苜蓿、啤酒花、香料烟、胡麻、恰玛古)、特色园艺作物资源(哈密瓜、葡萄、香梨、杏、石榴、无花果、黑加仑)、特色林果资源(核桃、红枣、开心果、巴旦杏、枸杞、沙棘、沙枣)、特色药用作物资源(肉苁蓉、红花、甘草、麻黄、罗布麻、贝母、天山雪莲、沙漠玫瑰、薰衣草、薄荷、雪菊、孜然、甘草)、特色动物资源(马鹿、新疆细毛羊、新疆褐牛、新疆驴、骆驼、人工繁殖野猪、)其它特色物种资源(黑蜂、人工冷水鱼、驼鸟、草原鸡、鸽子、巴楚菇、羊肚菌)等六大类特色资源为主打产业交易产品。

第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好新疆贫困地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抓住中央支持新疆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现代农业重大项目对接,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完善自治区财政支持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奶业、农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支撑、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抗灾救灾等系列政策。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加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规模,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银行在贫困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与网点,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健全政策性现代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巨灾风险应对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保险。

第三,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扶贫龙头企业,一要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按照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原则。扶持不同类型的具有成长性前景的扶贫龙头企业,使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扶贫龙头企业处于公平竞争环境。二要提升扶贫龙头企业集群式发展水平。在新疆贫困地区组建一批集生产经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三要加快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相互参股、引进社会资本入股和重组、兼并、整体出售等多种形式,调整、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龙头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尽快促进一批优势扶龙头企业在中小版、创业版上市,尽快打造一批强势上市的扶贫龙头企业。

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和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支持贫困地区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权流转形式与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享受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增值效益,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第四,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发展壮大扶贫龙头企业,打贫困地区特色牌、绿色牌,实现产业延伸做大一批、资本运作做强一批、招商引资兴建一批、品牌联盟组建一批。对有发展潜力、带动贫困户多的企业。建立健全“一企一策”帮扶推进机制。促进在“专精特新”方面发展壮大。

第五,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一是要推进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基地建设向优势产区集聚,加快基地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建设水平。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加大基地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三是要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要结合龙头企业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

第六,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要继续做好外销平台建设工作。继续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农展会为突破口,借助援疆19省(市)中心城市的影响力。扩大辐射范围,攻占中高端市场。要发挥新疆口岸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抓住霍尔果斯和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机遇,重点建设若干个面向周边国家的大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批发市场,使之成为新疆甚至是我国农产品向西出口的中转站和贸易中心。

第七,积极发展贫困地区休闲观光农业。根据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农业资源和城镇功能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区,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相结合,与新疆特色旅游主导功能区资源开发相结合,创新休闲观光农业经营模式。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切实解决我县贫困地区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县贫困地区农产品与x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促进贫困地区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及全国驰名品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深入挖掘我县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建档立卡户所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稳定、可持续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多渠道拓宽我县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支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组织我县农产品直供直销x市场,推动消费扶贫。

一是在x区建设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服务中心,形成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购销机制,组织我县农产品定向直购直销x市的学校、医院、机关食堂、社区等,逐步形成稳固的营销网络。二是通过宣传、包装、品牌培育等多种方式,发挥贫困村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等独特优势,做好农产品精包装和品牌设计,开展消费扶贫展销活动,展示推介我县农产品特色,扩大影响力、知名度。三是立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市场面广、竞争力强、品牌效应足的优势。充分发挥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捆绑带动销售贫困群众农产品。依托龙头企业,集中对农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提升农村产品附加值。

三、主要形式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为主要手段,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具体做法如下:

(一)商场超市直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xx区及相关区县的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我县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鼓励x各大餐饮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购买我县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二)开展“四进”对接承销活动。政府牵头搭建我县和xx区的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我县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其选用我县贫的农产品、畜产品,供需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促成双方合作意向,实现对接签约。

(三)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项目实施单位协调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对一家一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四)电子商务营销。整合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电商扶贫资源,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村特色产品。借助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所搭建的电商平台,发挥xx区和我县内各大农产品销售平台及京东扶贫馆等电商平台的作用,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

(五)帮扶单位助销。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树立

“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

四、项目支持方式和资金安排

(一)支持在x市x区建设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运营中心,农特产品体验店面积不小于xxx平米,电商运营中心和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xxx平米。补贴中标企业场地租赁、店面装修费用。按照xx%的比例补贴企业场地租赁费、最高不超过xxx万元;
按xx%的比例补贴装修费用、最高不超过xx万元。该板块剩余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板块补贴。

(二)支持中标企业对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运营中心、x县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以及包装设计、品牌培育等工作,按照企业实际支出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xx万元。该板块剩余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板块补贴。

(三)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补贴。为了保证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能够进入x市场,对项目实施单位现有农产品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更新,购进先进加工设备,对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精加工。设备补贴以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数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xxx万元。补贴标准为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交易金额的xx%,即收购农产品总金额在xxxx万元以上,项目实施企业要与xxxx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收购价格要高于市场价格的xx%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要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收购合同。

(四)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项目补贴资金第一年用东西部消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以后年度由项目实施(中标)单位承担,项目实施年限不得低于三年。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与承办企业签署协议后,在确定企业已开工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xx%,其余资金按照项目进度予以拨付,在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

(五)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用。自觉接受商务、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xxx年x月-x月)

x.完成《x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消费扶贫工作按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x.《x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完成《x县东西部扶贫协作xxxx年消费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交上级审核。

(二)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月)

《x县东西部扶贫协作xxxx年消费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启动消费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具体实施消费扶贫项目的企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一是近年来曾与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大量购销合同带动贫困户增收,并有营销实绩的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优先;
二是在x已形成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营销体系的以上企业优先;
三是形成电商网络营销体系且销售本县农产品业绩突出的企业优先。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xx月--xx月)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消费扶贫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资金审计报告报县主管领导审阅后存档。中标实施企业要建立消费扶贫工作台帐,做到补贴资金使用有理有据,账目清晰;
与项目达成合作的贫困户收益可统计、可量化、可考核;
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消费扶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消费扶贫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消费扶贫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县直各部门、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的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要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县财政局、商务局和扶贫办的各项补贴优惠政策,按照《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向贫困户和企业兑现补贴。在贫困地区产品深加工企业基础设施、上行物流交通运输、线上线下进店销售门槛等环节,给予政策性扶持和引导。

(三)培育优质品牌。鼓励县内外农业品牌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我县贫困地区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用好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对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在费用上给予一定减免,引导和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贫困地区名特优产品区域品牌。

企业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是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二)是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加人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枫溪扶贫工作增添亮点,准备联系松发公司、佰林公司、全福集团三家企业,希望企业能慷慨捐资,为全福村贫困户减轻日常生活负担,争取在6月底前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区委倡导的百企扶百户活动,积极创建扶贫工作新方法、新形式,了解到全福村干部林岳忠、舒平文、林文亮等自身都办有企业,具有既是干部又是企业家双重身份,计划由岳忠、舒平文、林文亮三人分别挂钩舒洽波等4户贫困户,这有利于推动全福村扶贫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完成年终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