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区文明办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作为主办单位,成立全区活动组委会。区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四德模范事迹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
四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1篇
第一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区文明办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作为主办单位,成立全区活动组委会。区组委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张都喜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分别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组委会)负责辖区内单位、部门及群众的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第三条全区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推荐的道德模范人选的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二章推荐评选
第四条道德模范评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
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
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
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
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第五条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各组委会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推荐,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原则。推荐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各组委会根据群众推荐情况,向区活动组委会按每个类别2个名额确定5个类别的候选人推荐名单。凡参加过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的均可参加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
第六条各组委会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群众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和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专门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社区、村委会等有关单位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第七条公示后,各组委会要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要按类别分别填写道德模范推荐表,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单位、社区或村组公章,一式2份,于7月20之前连同事迹材料电子版提交区活动组委会。
第八条区活动组委会对各组委会推荐人选的情况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确定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第九条区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开始群众投票。
第十条群众投票可通过本人填写选票、委托填写选票、电话投票等方式进行,但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第十一条在群众投票的同时,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第十二条道德模范选票统计工作由区统计局派专人依据统计学规则进行科学统计。
第十三条为充分体现评选表彰活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区活动组委会根据入围候选人最终排名顺序,确定全区道德模范建议名单。经评选未入围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区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和区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区文明委审批。
第三章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区文明委做出表彰道德模范的决定,向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向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第十五条区级新闻媒体要对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
第四章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十七条各组委会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工作。对于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有严重违主义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文明委批准后,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运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机谋利。
四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2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价值取向,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行业“235”理念为主线,按照省局(公司)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走在全国前列争创行业标杆”目标任务,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凝聚力量,转变作风,为推进烟草更加规范、更富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典型推荐。各单位、部门要依照典型分类和推荐标准的有关要求,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标准,推荐每种类型的典型候选人1名。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从四个类型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种类型不超过1名。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同时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填写推荐表(事迹简介500字左右),经党组织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6月13日前报市局(公司)政工科。
(二)典型评选。对各单位推荐的典型候选人,市局(公司)将依据评选标准和事迹材料,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进行综合评定,从中确定出先进典型,并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并报送省局(公司)、市文明办参与全省系统和全市先进模范评选。
(三)宣传表彰。对评出的先进典型,市局(公司)将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一是将举行先进典型报告会或表彰会,进行宣传和表彰。二是将典型事迹材料汇编成册,下发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利用行业报刊、市局(公司)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刊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改进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市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3篇
关键词:红色教育;
德育;
连结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3)04-030-1
我校所在地三仓是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区,以粟裕将军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浴血战斗,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了进一步传承、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光荣传统,教育师生继承先辈的遗志,发愤学习,勤奋工作,我们三仓学区的高、初中和小学联合进行了三仓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的发掘与整合的研究,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红色教育资源。
以三仓烈士陵园为德育基地,以粟裕等先辈们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为素材,以学区各学段分层推进为核心,形成了区本特色的系列化德育校本教材。
三仓的红色资源非常丰富。然而,由于与粟裕将军同时代的健在的老前辈、老英雄都已年事已高,长期口耳相传的红色故事面临失传的危机,为了发掘和挽救解放战争时期的红色资源,我们组织了学区的老师和学生挨家挨户进行搜集、整理、汇编。在各校课题研究骨干的指导下,通过系列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彰显红色文化的底蕴,有效利用现有的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积极开发了新四军枪械修理所、新四军被服厂等相关研究内容。
学区内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在开展各种德育活动和搜集各种红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编成了适合各学段的校本教材。高中部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围绕《红色文化资源的开掘与整合》开展研究性学习,收集了大量素材并开发了《红色丰碑》校本教材,学校按校本教材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读书体会交流和学习征文评比活动,该校本教材被评为东台市一等奖;
学区初中“红色文化”系列教材由江苏出版社出版,分《红色纪事》、《红色颂歌》、《红色传承》三册,根据学生认识特点,把红色校本作为学校校本教育的主教材:初一《红色纪事》、初二《红色颂歌》、初三《红色传承》,学校还组织教师编写了配套的系列教学参考书,使该教材更加完善和丰富,《红色采风》课程案例光盘报教育部课程研究中心。学区小学坚持开展对新课程的全面研究,努力发挥省实验小学的示范作用,在开发红色资源的基础上,编写了一些列校本教材,其中《红土地》、《绿土地》等校本教材被评为东台市小学组一等奖。学区内各级学校在分层次开发研究的基础上,实现了有效整合,让这方面的资源发挥了最大效益。
以学区红色文化研究网站为载体,以整合红色文化的实物资源为突破,以创设生动活泼的红色教育形式为抓手,构建区本特色的德育实践模式。
我们始终把红色文化资源的开掘与整合的目标定位在学校精神、教师面貌、学生内质的提升上,在省五严规定的背景下,提升学区办学质量与效益的着眼点,首先是要有高尚精神的引领,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学、研的热情。通过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让师生零距离接触了社会,培养了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培养了吃苦拼搏精神,也增强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了师生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依托高中校园网的学区互动平台,开设了红色文化研究网站,方便了课题核心组与各校子课题组的实时交流。学区初中新建了以粟裕命名的教学楼、红色文化广场,收集了一批战争时期的实物,着手建设红色史料纪念馆;
学区高中精心布置了红色文化墙,对师生耳濡目染的教育,润物无声。各校还活化红色教育的形式,通过演讲、文娱演出、社区活动等方式,力求教育形式生动活泼,符合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
区本特色的红色探究、开发等综合德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学区初中校红色艺术团编演的《中国潮》、《红色赋》、《迷彩魂》、《爱之梦》、《七捷颂歌》等系列作品在全市中小学文艺演中均获得一等奖;
高中研究性学习成果展板获盐城市综合实践评比一等奖;
有关学区区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资源分层次开发策略《分层次开发红色文化资源――关于学区研究性学习学段衔接的探索》2008年3月在盐城市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推进会议上作了交流。目前学区四校联合主办的红色文化一台戏,也正在彩排之中。
以发掘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英模事迹为增长点,以区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一体化建设为纽带,以区域德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教科研共同体为平台,构建区本特色的红色文化研究操作策略。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及时调整了研究方向,红色文化资源应该涵盖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三仓地区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他们是对红色精神的传承和发扬,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红色文化的定义要扩大,内涵要丰厚,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地传承红色文化。我们先后开发了创造盐碱地上夺高产的全国劳模顾存义的事迹、造福三仓地区子孙万代的三河一路工程的壮举以及改革开放时期的英模的事迹,进一步完善了校本教材。同时近期将收录学区教师、历届杰出校友、在校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展示学校师生风采,用身边传承红色文化的先进事迹激励鼓舞人心,树立示范标杆。
我们制定了区域红色文化资源整合的实施策略。在区域红色文化资源充分搜集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区域红色文化资源整合的实施策略,形成了学区各学段学生分层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的特色(即小学重在感知、初中重在探究、高中重在开发),并通过学区信息网页实现资源共享,以跨学段综合实践教科研活动为载体的区域内红色教育资源整合的推进思路。
四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学习、推荐、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社区掀起学习好人好事和争当先进典型的热潮,大力营造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和谐幸福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
所有县县城社区居民,包括在县城居住、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地市民及社会组织。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公认度高的个人、家庭或社会组织如居民满意商家、志愿者协会、“六和”家庭、“十佳”文明家庭等均可参选。
三、评选条件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四、评选类别及标准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分为个人、家庭、社会团体或组织三大类。具体评选类别及标准如下;
个人部分共五类,分别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坚持多年为社区,为他人做好事;
长期坚持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
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社会和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在公民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
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公安机关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在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高效,享有高度信誉;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守自己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诺言;
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不用谎言恶意欺骗他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
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
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
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在家人亲属病痛、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赞扬。
家庭部分共五类,分别为:爱国守法模范、平等和谐模范、遵德守礼模范、家风淳朴模范、绿色节俭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守法模范: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拥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市民守则、居民文明公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平等和谐模范: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3.遵德守礼模范: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4.家风淳朴模范: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厚养薄葬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5.绿色节俭模范: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社会团体或组织部分共三类,分别为:诚信商家模范、爱心企业模范、热心公益模范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1.诚信商家模范:以正品、诚信、务实为宗旨,以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态度、热情的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好评;
产品质量过硬,无假冒伪劣产品,在同类店铺中销量靠前;
门店环境干净整洁,员工精神面貌良好,服务热情周到。
2.爱心企业模范:坚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安置社会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
企业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慈善意识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
积极向贫困学生、敬老院、疫情所在地等捐款捐物,企业内部慈善氛围浓厚。
3.热心公益模范:高度重视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各项公益活动中,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员工参与;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广大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慈善捐助公益活动的认识;
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在活动的内涵和形式上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议、居委会推荐、社区审定,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2020年10月23日—11月10日)。由社区党工委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范围;
各社区召开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居民代表组成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进行部署;
充分运用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造浓舆论氛围。
2、推荐评选(2020年11月11日—12月10日)。各社区居民小组、楼院根据初步掌握、摸清的情况,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本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到本社区评选活动小组,经评选小组审核、讨论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在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各社区评选小组邀请部分居民代表、老党员、退休干部、社区志愿者组成评审会(确保评选活动的组织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性),在参会者听证、讨论和评议后,最终优中择优,将本社区最具代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三大类(个人、家庭、社会组织或团体)的典型各推荐1-2个(以前当选的各种典型也可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上报社区评审委员会,并同时填写好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一同上交。
3、审查评定(2020年12月11日—12月31日)。社区评审委员会在各居委会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由社区党工委班子会确定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名单。
4、表彰奖励(2021年1月1日—1月31日)。召开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当选人座谈会,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当选人的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制作成宣传专栏向社会展出(各居委会把每个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写成600字左右材料报社区党工委备案),让全县市民向“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学习。对有重大贡献和影响力的典型人物进行重点采访,并向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推荐。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要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要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人和事,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同时各社区要抽调骨干力量负责本社区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推荐和申报等工作,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四德模范事迹材料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调动红十字会系统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骨干带头作用,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红十字事业的深入发展,人事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今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首次进行的表彰活动,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为做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中的各级单位。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是: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各1个,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各1名。
二、评选方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由红十字会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在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附件2),好中选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
(一)申报先进集体需填写《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地区红十字会、人事部门核查后,逐级推荐上报;
由省级红十字会和人事厅(局)审核,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申报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需填写《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查、报批手续及方法与先进集体的审查、报批程序及方法相同。
(三)呈报审批材料要求填写完整,内容真实,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集体事迹材料限2500字左右,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事迹材料限2000字左右。均采用第三人称写法。所有材料于今年10月底前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三、奖励办法
(一)被授予“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人事部颁发奖牌。
(二)被授予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人员,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人事部颁发奖章和证书。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