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的不断落实,各级党组织越来越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然而,当前我们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下:
一、理念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
不少党组织存在着“认识政治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清晰,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党领导人员可能把责任落实当成一项任务完成,缺乏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不能将“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融为一体,不能以政治担当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
二、工作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一些党组织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时,往往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党员干部在执行的过程中形同虚设、形式主义、敷衍了事,不能真正地推进工作落实。党组织应从工作规划初步开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标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确保责任的落实达到真正的效果。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各级党组织互相监督,但现在监督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一些党组织没有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和主管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监督过程可能被主观或客观因素影响,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此外,主体责
任的落实需要由领导干部本着问题导向,着重解决最长久的问题,而不是进行一次性的突击整改,这就必然涉及复杂的考核评价机制,如果机制不完善,就很难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全党大局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注重群众参与,并建议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乏落实的决心。首先,不够坚决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缺乏正确的政治意识、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规范的作风,缺乏严格自觉的担当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决心不够坚定;
2、制度落实不力。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所缺乏,制度落实不力,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切实,制度的缺失和不健全,使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受到了制约;
3、监督落实不严。再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还存在着监督落实不严的困境,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主体不够牢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不够有效,使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现了断层和空白;
4、社会关注不够。最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社会关注不够的问题,社会舆论缺乏监督,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研和评价缺乏有效的对策,导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进程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范文十一篇
1.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缺乏充分认识,未能意识到自己在治党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和责任。
2.紧缺专业技能:有些党组织和干部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技能短缺、经验不足等问题,导致工作不完善、效果不佳。
3.控制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在一些单位和党组织中,尚未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存在工作不分工、集中领导不足等问题。
4.工作规划和部署不细致:有些党组织虽然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但对于工作规划和落实计划未能细致、全面考虑,导致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
5.重视程度不一: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得力,导致问题扩大化。
6.基层组织建设落后:基层党组织工作繁杂,人员缺乏,有些地方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导致基础工作不到位、出现诸多问题。
7.工作落实不细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一些干部对具体问题的把握不到位,处理不得当、失误频发。
8.牵涉范围广泛: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涉及部门、领域、层级众多,相互联系,事关全局问题,经常出现协调不到位等问题。
9.工作方法不得当:有些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使用的方法不当,具体表现为机械性、单纯性等。
10.干部队伍建设不健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干部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些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工作和队伍建设不能保持协调发展。
11.不得人心的措施: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有些措施不够合理,不能得到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理解,形成治理困局。
篇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2023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一: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
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二: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
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三:
在全力抓好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中,大连市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落实好辽宁省委、省纪委部署的5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开展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未认真履行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明确方案、严明责任目标、采取强力举措,着力解决问题,以“两个责任”的有力推进和层层落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着力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些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建立健全主责清晰、履职到位、追责严格的落实责任体系。市委、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工作情况;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近期,以土地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领导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继续深化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述职、约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各地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向市委进行述职;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约谈主要领导,责令改正问题。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指标体系,与评定业绩挂钩,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分管地区、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着力解决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
开展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在7月1日前,重点检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情况,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缺位、纪律审查不力等问题。坚持约谈制度。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逐一约谈以来没有立案和其他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市直派驻机构负责人,督促市直派驻机构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对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纪律审查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尤其是瞒案不报、有举报有案不查的,予以纪律追究,进行组织处理。
着力解决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问题
完善市委常委带队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专项检查制度。每年由市委常委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市级巡察机制。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等情况进行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同时,逐步扩大巡察范围、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市级巡察专门机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处;坚持“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制度。
篇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2024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4年上半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党组织建设情况
本单位党组织总体稳定,党员队伍数量得到继续扩大;
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密切关注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党员学习培训,提升党员素质;
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选派优秀党员到基层一线工作。
三、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
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醒。
2.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违反纪律行为;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1.完善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治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增强党性修养。
2.强化组织宣传
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党性觉悟。
五、展望下半年工作
2024年下半年,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行,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党的建设目标和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为2024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感谢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与配合!
党员一名
2024年7月
篇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2024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前言
2024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的关键之年,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报告旨在总结党组在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
党组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保证,党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主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推进制度建设
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系,严明党内法规,强化党内监督。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开展教育培训
党组注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全党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使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5.深化改革创新
党组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推动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不够有力、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宣传教育,提高党组全体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制度。3.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保持党组的政治清明,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结语
党组将一如既往地牢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使命,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加强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更高水平迈进,确保党的事业蒸蒸日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以上是2024年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特此提交。
希望本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并为党组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此处为报告尾部。
篇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8篇
1、问题不足:有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责任意识薄弱,不能够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建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他们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主动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问题不足:有些地方和单位不能够形成整体合力,责任分散,导致全面从严治党效果不佳。
建议:要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各级单位和各个层面的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和执行。
3、问题不足:有些党组织没有严格监督自己成员的行为,导致一些问题不断发生。
建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和行为。
4、问题不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存在盲区。
建议:要加强对责任落实的全面排查和摸底调查,找出责任落实的盲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5、问题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
建议: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6、问题不足:一些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规划性。
建议:要注重规划,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规划和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化。
7、问题不足: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
建议:要加强对失职失责的惩处,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坚决杜绝失职失责的现象。
8、问题不足:有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只是口号喊得响亮,但实际行动不力。
建议: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增强人们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让党员干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需要和决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