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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心得体会【五篇】

时间:2023-06-25 11:30:07 来源:晨阳文秘网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法心得体会【五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法心得体会【五篇】

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

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取得更好效果。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二)

今年2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等基本大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三)

一、知法学法

《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因此,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社会意义,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且还规定了获各教师资格的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规定的心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由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五、《教师法》对教师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规定?

教师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提高教师待遇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社会所尊重的职业,除了精神上鼓励之外,还必须从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做起,这是推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广大教师安心于教书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师队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务又极期繁重,这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生计,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造成教师队伍严重不稳。基于此,《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解决教师住房困难也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教师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教师法》对教师的医疗制度进行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各级政府要下大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建立定期对教师检查身体的制度,对教师看病、住院、转诊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师合法权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教师违反《教师法》,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师法,如有违反《教师法》规定下列行为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如果情节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责,已成了教师的败类,承担法律责任是必然的。

《教师法》的内容很丰富,通过认真学习,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二、懂法用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再一起学习了《教师法》。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ròu tǐ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600字(二)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

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记得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教师学习教学方法心得体会范文1苏霍姆林斯基说:“音乐乃是一种使人迷恋善良、美和人道主义的最美妙、最精细的手段……”

音乐是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幼儿园更是离不开音乐,幼儿在唱唱跳跳中受到熏陶、形成活泼开朗的个性,在唱唱跳跳中感受音乐的美,产生愉快的心情。一直以来,幼儿园音乐活动都是一个难点,如何上好一节音乐活动呢?在8月29日我们非常难得有机会去听音乐教学法。这套儿童之家教材继承了中国传统音乐思想,又结合了国外三大教学法:瑞士的达克罗兹、匈牙利的柯达依、德国的奥尔夫,进行编排的一套教材,戴老师让我们感受了这套教材的欢快及培训幼儿这种能力。下面是我的感受。一、以趣引趣:

兴趣是产生学习动机的重要心理因素,由于幼儿年龄小,学习动机与活动本身就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此,用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比喻使音乐活动充满情趣,尤其在教材趣味化、设计趣味化、教法趣味法上下功夫。

1、教材趣味化

在选择教材时,尽量选择从歌词到音乐、从体裁到形式、从结构到风格都能贴近幼儿生活、体现儿童情趣的教材。有些教材要经过改编、加工以后才有趣味,孩子们感到十分有趣,这样既是唱歌,又有游戏,同时还能培养幼儿的节奏感。

2、设计趣味化

教育活动设计的好坏,往往决定着这次活动的成败,对每一个音乐教育活动,都要根据教材对结构内容进行精心设计,使之情节化、承上启下、自然过渡,这样就能使幼儿从一个音乐意境走向另一个意境。

孩子们随着老师简练和游戏性的语言进入了音乐的意境,在音乐意境中孩子们不仅感受了音乐,而且表现音乐的积极性大大提高。通过老师的精心安排,使幼儿感到有趣味。

3、教法趣味化

“好奇”是幼儿的心理特征,“形象”是幼儿的思维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努力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教育方法力争生动形象,充满情趣。

二、以情育情:

达尔克洛有句名言:“对音乐的理解,与其说是一种智力过程,不如说是情感过程”。将音乐教育的重点着眼于引导幼儿对音乐情感因素的体验。那么,怎样利用音乐手段达到情感交流、让幼儿轻松愉快地投入到音乐活动中呢?关键是一个“爱”字,因为老师的感情对幼儿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在音乐教学中,注重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努力创造一种平等、宽松、和谐的气氛,以此来激发幼儿对音乐活动的兴趣。比如说在活动中经常看着幼儿的眼睛讲话和示范;用表情、动作等去调整幼儿的心理状态(如:当孩子们很兴奋时,就说:“天黑了,小动物要睡觉了。”并带头假装睡觉。)同时,还可以各种不同的身份与幼儿进行情感交流,在音乐活动中,可以是老师,也可以是其他角色,如兔姐姐、鸭妈妈、小鸟、风等,通过扮演角色、逼真地表演,就把幼儿带入到音乐作品特定的意境之中。

在每一次音乐活动前,对教材都要做详尽的研究和分析,领会每首歌所要表达的情感内容。根据歌词内容分析出歌曲所要表达的自豪、温柔、高兴、自信等几种感情。对教材的感情做了详尽的分析,并将这些感情充分表现在其中,所以使一首简单的歌曲有了丰富的情感体现,使一首较为平淡的歌曲显得耐人寻味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些情感的投入,只是老师说轻就轻、说响就响,通过反复练唱来把这些要求强化下来,那效果肯定是可想而知的。

三、以新带新

奥尔夫体系的核心观念之一就是在不断创新中获得新的生命力。对!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应该培养幼儿在自我探索中获取知识,在自我探索中增强创造力。作为老师,就要做孩子潜在能力的发掘者、引导者。因此,在音乐活动中,注意启迪幼儿的形象思维来创造性地表达歌曲的音乐形象。其次,让幼儿给熟悉的歌曲增编新的歌词或改变部分歌词,这既能提高幼儿唱歌的兴趣,也有利于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如针对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创编时需要的有关生活经验等事先在其它活动中进行准备,以便幼儿能将注意力集中于音乐的要求和创造的乐趣!

教师学习教学方法心得体会范文2身为一名小学数学老师,我一直希望在我的教学中能让孩子不再畏惧数学,而且从心里喜欢它。有幸看了邱老师的《尝试教学法》,感受非常深刻。现把自己的心得体会简述如下:

一、尝试教学法强调让学生在旧知识的基础上来尝试练习,所以教学过程中便具有基本训练题、准备题与尝试题的进行。“温故知新”便是尝试教学法的主要精神之一。学生从复习旧知识的活动中,其认知结构再度获得同化或顺应,也增强儿童的信心。进而利用既有的知识与技能去探索教师所提出的尝试题。

基本训练题与准备题的呈现方式,视教材的内容,选择不同的题目和不同的方式来引导,常用的方法有快问快答法、分组游戏竞赛、前置性测验及小组搜集资料报告等,这些都是学生较乐意进行的活动。

二、尝试题的设计,攸关于整个尝试活动的流畅性,多以发散型的多元思考题型呈现,且与课本的例题相似,让儿童藉以自学课本,操作学具及共同讨论,来尝试解决问题。尝试题的呈现方式可采用多元化,例如角色扮演、模拟问题情境、自由联想、列举法等。尝试题为整个尝试活动的灵魂,它深深地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因为唯有全神贯注,才能寻找解决尝试题的线索。因此,在设计尝试题时,教师更要多多费心,特别要注意能够激发儿童好奇的内驱力,许多概念及策略,便能水到渠成,建构于儿童的认知结构中。

三、指导儿童自学课本乃是尝试教学的特色。学生期待教师会提出何种尝试题,然后在尝试题的引导下,学生自学课本,获取课本中有关解决尝试题的信息,形成假设,再与小组成员讨论,形成共识,教师请儿童上台发表,若有不足之处,可请别组组员补充。此时,他组组员可提出质疑,亦可加以补充说明。教师在活动中不要急于评价,让儿童尽情发表意见,最后由教师或儿童整理归纳重点。

按上述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儿童的学习动机相当旺盛,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儿童除了从课本得到解题的策略之外,更能从分组讨论中得到更多的解题的方法。

四、使用尝试教学法会使概念很清晰地深植于儿童心中,但“精熟学习”也是不可缺少的,必须培养学生的能力。所以进行第二次尝试练习时,往往可配合课本与习作的题目来进行,或口答问答,或形成性评量等等。

应用尝试教学法后,可以发现儿童的“学习迁移”能力增强,常能举一反三,不需要教师题题讲解,可节省时间,多让儿童板演或共同订正。通过合作学习,大家都能彼此互相帮助,使程度不一的儿童,都能渐趋靠近,有利于提高整体的学习成效。

有些人曾怀疑,在现有教材及紧张的教学进度下,为何费时地实施尝试教学法呢?我认为学生有了探索能力和自学能力,能够举一反三,自己学习,反而能提高教学效率。另外,我想不管哪种教学法都不能死板地单独使用,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唯有配合创造性、多元化的教学设计,才能培养出高创造力的学生。尝试教学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兼具认知、情意、技能的良好的数学教学模式,值得大家试一试。

教师学习教学方法心得体会范文3本学期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活动,我深感这是我们教师专业发展的一次良机。在这次学习活动中,我认真研读了《学习手册》、《小学数学课程标准》等手册和书籍,各册数学教材,上网、读书,写体会,制作课件、数学知识树,开展了三课活动,同课异构、同步研讨等活动。在三课活动中每位教师都参加了讲课,说课,评课活动,并认真写下讲课心得或教学反思。认真研读教材,精心设计教案,组内教师之间互动交流学习体会,共同探究、各抒己见,在交流中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下面总结一下本次学习活动中的体会: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研修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对教师个人成长的作用,感到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努力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向专业化方面发展。

我深刻地认识到得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匮乏,而要开展教学实践,没有深厚的教学教育理论作为指导,犹如一副没有灵魂的空壳。所以以后应养成学习理论知识的习惯,对各种理论做到大量涉猎,扩充知识面,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注重积累实践经验。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概括提炼而成。专家们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成果,都是因为善于总结,注重积累结果。因此,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总结、提炼成功的经验,使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并逐步成为自身工作的特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好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我们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促进自己的专业成长。要想驾驭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这是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我要以这次教材研修为契机,继续加强自身的学习,利用各种课程资源信息,认真向课程专家和同行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提高能力,完善自我

教材研修的学习和听取同行们优秀的示范课使我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先的传统学习模式,更给我带来了新的学习观念、学习方式和教学理念。这使我对以往在教学中的困惑豁然开朗,教学思路灵活了教学方法多样了,对自己的课堂教学有了新的目标和方向:首先在课堂的设计上一定要力求新颖,讲求实效性,不能为了图热闹,活动多而淡化实质内容;教师的语言要有亲和力,要和学生站在同一高度,甚至蹲下身来看学生,充分尊重学生;在课堂上,教师只起一个引导的作用,不可以在焦急之中代替学生去解决问题,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可以设置问题引导学生,但是不能全靠问题来牵引学生,让学生跟着老师走等。在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中,我上的《有余数的除法》这一课,就体现了这些要求,我觉得无论是课的设计理念还是课堂的教学方式,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跨越。当然,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也会以高质量的课堂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完善自我。

三、反思不足,努力改进:

通过教材研修的学习,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提高。同时,我也重新审视自我,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贫乏、浅陋,也看清了过去的自己:安于现状、自满自足,缺乏终身学习意识,工作中容易被世俗观念束缚,惰性大,缺少有价值的尝试探索;我深深地感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足,因此,我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1、借助教材研修的平台,多学习、多交流,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以更好的适应新课程教学和时代的挑战。

2、积极改革课堂教学,认真备课、上课,合理设计教案、精心设计练习题,让学生学得轻松愉快,提高教学效率。

3、在今后的工作之余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并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

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编者按: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五五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
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