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5篇
2023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时光飞逝,20xx年学年已接近尾声。这一年,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我有幸获得在吴宁一中学习并锻炼的机会。在这里我不仅得到了我们学校老师们关怀和帮助,而且也得到了吴宁一中同事们的关心,这一年我是幸运的,同时我也是幸福的。所以,这一年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不忘以党的新时期精神为指导,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将一年来的政治思想、教学和学习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如下:一、思想工作方面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学年,我能够自觉认真学习领导传达的文件精神,积极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工作并认真完成。同时我也认真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教学法规,并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树立高尚的师德。通过学习,我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我积极努力力求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干、作风踏实、为人诚实。在师德上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令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二、教学工作方面在教学工作方面,能认真学习专业业务知识,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在教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的文章5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篇1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前,围绕民法典学习,我写了《做实“笨”功夫 练出好功夫》,认为,民法典的学习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学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感,我们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镜头“广角”,对不适应之处及时“聚焦”修正。
党政干部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行政规则、规定“广角”,对与民法典相悖者及时“聚焦”修正。“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决不能对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视而不见,决不能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决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为不落实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实扛起时代责任,积极发挥党政干部“先学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较好的民法典知识掌握,以主动结合工作职责的民法典视角,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规则、规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实践中出现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着干”“打架”的现象。要树立民法典思维,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处理之中,让民法典成为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法律、法规“广角”,对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聚焦”修订完善,体现担当作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民法典的出台,无疑凝聚着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实践。当前,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践同样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解读、落实。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和责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负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时代进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当头的伟大力量。
党员同志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约束个人行为“广角”,对“八小时之外”“单位之外”“组织视线之外”要主动“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学习运用,从来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个人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息息相关,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作为新时代党员,不应有任何特权,而要更严格纪律约束,更好地遵守、维护、捍卫民法典的“特权”。党员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学好民法典。要加强原文的学习,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认识,要认认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马步”扎稳,把功夫练实。其次,要主动宣传民法典。要体现担当,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向身边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讲民法典。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节化的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学会用民法典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法典。“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是一部伟大的法律,它的具体环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我们要有完善民法典,让民法典更符合时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气和决心,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主动运用民法典,在运用中捍卫、在捍卫中完善。第四,党员要多在“看不见”的地方着力、做实。对于党员同志来说,遵守民法典的标准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应当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放大人生格局,升华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时”之外,别人“不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体现诚信、担当、律己、责任,为诚信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努力和坚守。
“视角”“广角”“聚焦”终究要落于一个“实”字,践于一个“行”字。要实实在在学、老老实实用、认认真真思、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实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民法典带给人民以温暖与守护,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耀神州大地。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篇2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文章对民法典的重要地位、颁布的重大意义、如何抓好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党员干部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在用心学法、严格守法、为民执法上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携手人民群众共创共享全面小康的幸福未来。
坚持“用心学法”,真正让民法典刻在“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实施好民法典不仅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法治力量。党员干部作为依法治国的先行者,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对其中的7编1260条内容先通读再精读,用心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运用民法典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要对比之前颁行3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其他民事相关零散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着眼历史沿革,对比前后变化,领悟立法初衷,把与自身工作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学精悟透,扎实练好用法基本功。
坚持“严格守法”,真正让民法典落于“行”。“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无论是社会风气的引领,还是法律规章的执行,都需要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在守法上也是如此。党员干部作为知法守法的引领者,要带头严格遵法守法,真正在言论上尊崇、行动上遵守民法典,把对民法典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守法的自觉和行为的规范,影响带动群众紧跟其后,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井然,坚决杜绝不把民法典当回事带头以身试法的行为,不做知法违法的“糊涂人”。要立足自身岗位的工作实际,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牢牢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担当,当好维护民法典的模范践行者。
坚持“为民执法”,真正让民法典护好“民”。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个人权利密切相关,是维护人民群众包括“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等大大小小合法利益的“守护法”。党员干部作为民法典直接或间接的执法主体,要牢固树立民法典思维,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认真把民法典贯彻执行到位,有效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真正用民法典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准确细致把握民法典内容,坚持创新思维,健全完善依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把民法典精神融入人民群众大事小情的处理中,让民法典更好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让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篇3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要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群众中的先锋队,要立标杆、做表率,带头学习、积极宣传,以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增强人民群众认同感、获得感,释放出民法典的澎湃力量。
领悟上增点“正气儿”。“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便利人民、有令必行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民法典的落地生根历经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年艰苦细致编纂,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广泛多样的关切。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强化思想站位,坚决做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者。“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党的领导下,将这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动法治建设劈波斩浪、社会生活风清气正。
学习上冒点“热气儿”。常言道:“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泛搭建“学习的平台”,将民法典的学习作为“__、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班、党员座谈会、主题党日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确保民法典的学习入脑入心、学深悟透。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交流等方式领学促学,立标杆、做表率,勤于思考,积极实践,在学思践悟中精准把握重要内涵,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重点加强对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和基层一线密切关联领域的深入学习,充分运用党建引领这个重要抓手,最终在群众中形成“榜样”示范,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宣传上添点“活气儿”。知法是用法的前提。群众在哪里,宣传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基层是民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大力、及时、广泛宣传好民法典。讲好“大白话”,宣传过程要注重对专业术语的解读,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用“小故事”传递“大内涵”,用人民群众能理解、易记忆、用得上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用好“新媒介”,不仅要广泛利用“手册、海报、喇叭、宣传栏、制度牌”等传统媒介,还要紧跟潮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Vlog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突出显示民法典姓“民”的根本要义,针对性开展互动化宣传教育。要激发“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让宣传氛围“活起来”,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真正让民法典入脑入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惟邦本、法系根基。”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厚植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循,让民法典之光更加耀眼,民法典之力更加澎湃。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篇4
为深入贯彻关于民法典颁发实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公务员在学践民法典中要当好“三者”,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自觉提升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带头学好民法典,要当好“宣传者”
民法典是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组织者和推进者,带头学好民法典,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治理精细化进程中,公务员的作用十分重要,如果单纯懂得行政规章是无法真正化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民法典就是公务员处理群众矛盾的法律利器。公务员要坚持把学民法典作为自身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深学悟透、精准运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把法典的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带头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普法教育,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严格守好民法典,要当好“示范者”
民法典是中国法治发展的新起点,公务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守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如果公务员不能成为践行民法典的示范者,树牢法治理念,在执行公务活动中难免会发生常识性的法律错误。公务员必须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把遵纪守法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行动自觉,在履行职责中坚持以民法典为准绳,时刻检视自己是否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避免影响正常的民事活动。要坚持带头守好民法典,尊重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将民法典作为一面镜子,烛照自己规范行权。执行公务活动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遵行敬畏的宝典。
规范用好民法典,要当好“实践者”
民法典实施得好坏,是衡量各级公务规范用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尺度。要规范用好民法典,关键要守法、用法,做尊崇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实践者,要让民法典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源头活水,转化成为社会治理效能。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内容,以创新性思维,完善依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方式方法,要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提升民法典实施效果,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社会更加和谐,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民法典携时代之手、与时代同行,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及个人感想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涵盖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阶段和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保护的权益范围相较于同时被废止的9部法律更加广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好、宣传好、维护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教育的重要工作,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系。
坚持法治思维,带头把民法典学习好。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民法典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民法典,才能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和做人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怎样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真正以法治思维学习好理解透民法典,并以此指导工作、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维护法治权威,带头把民法典宣传好。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宣传,引导更多力量参与,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的民法典宣传队伍。要通过编写下发群众喜欢的普法书籍、影像资料、宣传单等,讲清重大意义;要通过召开院坝会、绘制宣传墙、树立宣传牌等,讲清重点内容;要通过文艺汇演、专家巡讲等方式,把握重点环节。要从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中,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坚守法治底线,带头把民法典遵守好。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坚守法治底线,把对民法典的尊崇转化为自觉遵守,做到任何时候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事,决不越雷池半步。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时刻提醒自己身为党员干部,仍是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只有带头遵守的义务,没有违背和践踏法律的权利,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要时刻以法治精神为准绳,旗帜鲜明捍卫民法典的尊严,维护民法典的权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践行法治精神,带头把民法典运用好。党员干部要扎实践行法治精神,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坚持把用好民法典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民法典作为一面镜子,烛照自己、规范行权。要提升实施效果,教会群众善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用好民法典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民法典在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书写“中国之治”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