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加强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方面心得体会
目录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心得体会
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对党员干部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心得体会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
和经常性监督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严
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
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J日常
管理监督、激励担当作为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
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键环节。写好干部监
督激励结合文章,才能让干部队伍建设更有力、干事更有效。
坚持层层设防与抓早抓小相结合。拒腐防变,既要靠年
轻干部严格自律,还要靠组织上严格教育管理。一方面,要
层层设防、处处设防。要督促引导干部自觉守住政治关、权
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等重要“关口”,旗帜鲜明
讲政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交往讲原则、讲规矩,保持
共产党人本色,以身作则管住身边人、管好关键事,在盘根
错节的利益关系面前能够站得稳立场,在形形色色的诱惑考
验面前能够守得住底线。另一方面,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注重“后端”处理更要做好“前端”控制。要立足于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在谈心谈话、交
流交底、提醒提神等过程中第一时间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做
到苗头看得见、倾向摸得准、小事管得住,让及时的咬耳扯
袖、批评告诫成为对干部的管理,更成为对干部的爱护。
坚持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相结合。营造担当作为的浓厚
氛围、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要为清白者“撑腰”,也要向诬告者“亮剑”。要坚持实事求是、正本清源。对受
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恶意中伤等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核查结论,第一时间予以澄清正名,最大
限度消除负面影响,通过关爱回访消除思想顾虑,不让流汗
者流泪、吃苦者吃亏,让被诬告者卸下思想包袱、重新振作
精神、继续轻装上阵。另要坚持惩治震慑、狠刹歪风。出台
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对举报来源、时间、内容等要素的甄别
研判力度,对于恶意举报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实
一起、严处一起,形成有效威慑,让“泼脏水”“告黑状”“扣
帽子”等不良行为的实施者付出应有代价,不断释放警示教
育“乘数效应”,真正做到“扶正祛邪、激浊扬清”。
坚持容错纠错与激励有为相结合。容错纠错和激励有为
应当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导向,后者是
前者的最终目的。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会商研判,精
准分析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
响、补救情况等方面要素,既要梳理“可以容错”的类别,也要明确“不予容错”的情形,更要注重“容错”与“纠错”的有机统一,实现“容错不纵错,纠错不再错”,真正发挥
容错纠错制度的实际效用。
要完善激励有为制度,坚持“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
针,对给予容错的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
时,不受容错事项影响,让“干部受激励,干事有动力”;
对需要改错的干部,要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通过教育引导使其端正态度、改正错误、重燃斗志,推动“有
错”向“有为”转变。
对党员干部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把
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
厚爱。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是我们党干部管理的一贯方针,是关心关爱
干部的重要原则,必须贯彻落实下去,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
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严管厚爱互为表里、辩证统一,从严管理出战斗力、真
诚关爱出凝聚力。严管是外在表现,厚爱是内在核心。我们
党始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拉
网梳理党员、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健全立体监督网、量
化监测预警值,及时织补监管漏洞、扭转干部错误思想,让
“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以保护更多党员、干部行稳致远。因厚爱而严管、寓厚爱于严管,是真正对党
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严管守牢底线要求,厚爱拓宽上
限空间。严格管理是“警戒线”,强化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
监督,激发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
召力,严防干部“仕途变歧途真诚关爱是“必杀技”,正
向激励、容错纠错、关心关爱、排忧解难,彰显
组织柔性与
温度,更能激励担当作为、阵厉奋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制度,就是要用制
度保障干事创业,真正纠治“不想干、不会干、不实干、不
敢干、乱作为”等“躺平”行为。严管厚爱不仅体现在“不
该干的绝不干”,也体现在“该干的绝不少干:干部考核评
价是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全党上下正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干部工作更要“围着干
部转、沉到基层干“,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掌握干部对
党忠诚、勤政为民、担当实干、廉洁自律等现实表现,既抓
正向激励,搭建急难险重任务历练平台,锤炼考察干部,及
时大胆使用,让一心一意干事业的人有奔头有盼头,让好干
部感受组织信任和厚爱;又抓制度执行,明确“下”的标准、渠道、情形,大力破除“官本位”,坚决打翻“铁饭碗”,从
严调整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真正做到平
庸者让位、不为者失位,双向发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
有担当。
做事总是有风险的,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实现
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正向循环,严管要有理
有力但不严苛、厚爱要和风细雨但不失原则,真正保障干部
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
来”要求,勇
于突破“容错纠错不敢容”的掣肘,既宽容改
革探索中的失误,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又防止拿关爱、容错、激励当“保护伞”,加强辩证分析、综合研判,释放出为担
当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对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也要区
分情况正确对待,用组织暖心唤其初心,将“有错”变为“有
为: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干部关心关爱体系,让党员、干部充满激情地干事创业。从小事做起、从实处发
力,加强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服务保障,让干部心无旁
鹫、履职尽责。
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2003年以来,**县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
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三多三推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着力构建立体化的干部监督工作网络和高效能的监督机制。
一、多方联动,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向纵深发展。横
向联动整合资源。
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判、公安、审计和信访等部
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
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组织部推送党员干部和公
职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及时对接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好选人
用人专项检查,合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协调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推送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纵
向贯通科学协作。在部机关内部建立科学分工、密切配合、运转高效的监督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干部、组织等科室信
息互融互通,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干部工作动态,综合分析
研判干部履职情况的同时,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优提供
重要参考,为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综合和分析奠定基础。
二、多措并举,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走深走实。
畅通监督渠道。
严格落实领导牵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由专职人员
全天
候值守“12380”举报电话,确保来电必接、来电笔录、来电必审。健全来电专项台账工作制度,如实记录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及时报告,快速成立查核
组,查核结果采用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坚持抓早抓小。
认真执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
诫勉的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情形,建立健
全提醒、函询和诫勉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谈话记录、函询书、书面检查、个人说明等材料的管理和综合运用,注重跟踪了
解,强化整改落实。紧盯重点领域。认真做好资源富集、资
金密集、权力集中部门在职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结合平时
考核、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了
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和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处置。
三、多管齐下,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着力提高选用公信度。
认真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上一年度选人
用人工作和新提拔干部开展民主评议,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专
题报告。深入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
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机制,切实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廉政"双签字”、全程
纪实等制度,把牢干部选用“入口关”。认真开展“裸官”、“吃空饷”、公职人员涉企、违规兼职、违规因私出国(境)
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
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运用好组
织处理手段,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科学化水平。坚决防止“带
病提拔”。完善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来
信来访、述职述廉、完成重点工作表现情况的分析,通过会议会诊发
现“病症”。通过年度考核、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组织
生活会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群众口碑和重要
情况,注重了解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表现。完善谈心谈
话制度,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道德品质。
篇二:加强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方面心得体会
党务工作心得体会: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倡廉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管,仍然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发现,造成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意识不到位,妨碍监督。一方面监督主体的意识淡薄,不愿监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自己可以不管,工作动力不足。一部分人有崇权心理,担心对“一把手”提意见会遭到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认为是“闹不团结”而影响前程,于是对“一把手”的某些行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搞表面功夫。另一方面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自视甚高,认为自己走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视群众的监督为不支持,视同事的监督为不合作,视上级的监督为不信任。有些“一把手”习惯了家长作风,在工作中不配合监督工作,使一些规定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一把手”赋权过重,在工作决策中独揽大权,把各方监督当作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使监督无法进行。
(二)制度不完善,不便监督。一是监督方式不完善。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名义上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一,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同级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权威性,易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其二,作为监督主体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其三,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信息知之甚少,无法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也因缺乏权力的支撑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层层相依、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流于形式。三是监督责任不明确。一些单位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所以,即使“一把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人负责,无人追究。四是监督内容不全面。有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党内对“一把手”监督的全部内容,没有重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
二、对策与措施
通过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探索从制度机制上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权力腐败土壤的有效途径。如何健全制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法定职权: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要有针对性地实现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着力解决权力结构失衡的体制弊端,按照组织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一是制定权限。长期以来,党政有关文件和制度,对“一把手”的职权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使“一把手”能够超越内部职能分工,突破层级管理规则约束,形成事实上的“一把手”权力无边界。因此,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明确“一把手”的职权界限,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职数。近年来,一些地方既定的领导班子职数一再突破,出现了一正数副甚至数十副的畸型领导班子结构,原来一个副职能单独承担的职权被拆分给几个副职,使副职之间形成竞争和制约。畸型的领导班子构成,不仅不能调动班子成员整体的积极性,相反为“一把手”搞小圈子提供了条件,更便于其独断专行、权力滥用。因此,必须严肃编制法规的执行,依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努力构建精简高效的领导班子结构,以科学合理的干部配备结构保证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和正确行使。
三是权责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应多讲集体领导、各负其责,少提个人负总责、负全责。事实上,“一把手”虽然享有组织赋予的总的权力,却不能承担总的责任、全部义务。对那些不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处事霸道、不遵守决策规则、办事专断的“一把手”要严加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制度,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是合理分工。近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基层“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凡是涉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使用、调配和奖惩,要经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张榜公示,由分管领导负责,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财务收支审批权,应明确一名副职和有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把关;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须经领导班
子集体讨论同意,纪委负责人会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而应由分管的副职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专项听证、班子集体决定。
(二)规范用权: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
要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过程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努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行使,保证公共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强化教育,健全“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实行“一把手”的廉政教育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制度,增强对“一把手”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浪费时间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完善“一把手”本人亲自向下一级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定期向所辖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
扩大公开,探索建立“一把手”的权力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是规范“一把手”用权的首要程序和推进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一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清单。要针对解决“监督‘一把手’的什么”的问题,全面公开与“一把手”权力行使有关的信息,全面厘清“一把手”的权力来源,编制公开目录。二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谁用权,谁公开”的原则,一把手所在单位要制定“一把手”权力运行流程图,“一把手”应向辖区公众公开权力运行方式。三要公开“一把手”权力责任。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优化流程,规范“一把手”决策权的行使。首先,要大力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党委集体或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才能做出决策。”其次,要严格执行充分酝酿、群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酝酿。特别
是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工程开发、重要方案出台,都必须在广泛征求和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论证,得出比较全面周到可行的方案,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第三,要切实实行集体讨论、关键票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一把手”不要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向,从而保证在集体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议案,最终形成决议。
强化监管,探索建立“一把手”监督程序。一要根据问题,探索实效。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远、同级太难、下级不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动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发“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二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各地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巡视检查、专题调研、党风评议、党性分析以及组织“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效等措施,加大对“一把手”用权的检查监督力度。三要不断创新,规范秩序。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彰显社会监督的功能。有关机构对党员群众的口头、信函和网络等形式的举报,必须做到及时受理,实名举报的必须做到有回复。要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举报权利,对举报揭发“一把手”滥用权力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并挽回较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应给予一定奖励。要及时澄清失实反映,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引导群众如实反映,真实举报,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秩序。同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
严肃问责,着重追究“一把手”执行不力的责任。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的失职责任。“一把手”是本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
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制度,当好表率。如果“一把手”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行为失范,包括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都要对其严肃问责。二是执行财务管理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责任。对不执行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单位“一把手”,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是落实工作绩效责任制。“一把手”有没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拼搏进取的意识、争先创优的能力,直接决定其所在单位的状况。因此,依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承诺,从其时效、质效、成效上全面考核“一把手”工作及单位的绩效,加大对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一把手”问责力度。
(三)科学赋权:不断完善“一把手”权力授收制度
“一把手”在各级党政组织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决定了他们比一般干部应有更高的德才素质和更加严密的选用程序。严格把好“一把手”选用的关口,是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的重要环节。
坚持德才兼备,把以德为先作为选用“一把手”的首要标准。必须把以德为先的要求细化为对“一把手”选用的首要标准,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作为“一把手”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忠诚、公正、清廉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人道德品行的考察。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选拔任用“一把手”的第一参照依据,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坚持注重实绩,把竞争择优转化为“一把手”的常态选任机制。各级组织在考察使用干部时,要依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中取得的实绩作为客观标准,坚
持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考察干部的政绩,而不能凭主观印象,更不能靠各种关系。
坚持群众公认,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一把手”的授权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推荐“一把手”候选人。改变以往考察“一把手”仅选择其下属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或关系密切的人来座谈了解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随机抽取不同层面的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参加,从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得出对“一把手”选用的客观依据。